諸法未出時,非道亦非俗,諸法若出時,是道亦是俗。其法若出時,無一物而不出,諸法盡相違;其法若不出,無一物而出,亦是盡相違。若出世起,相因而生諸法;若沒世起,相違而滅諸法。出時不言生,入時不言死,未生之時若也空,複將何物出?已破之後若也無,複將何物歸? |
2 | 眼色共生見,其見在何邊?見時是化生,不見是化滅。其中眾生命,其相亦如是。不從二相來,不從無相來。若從二相來,工相生二見,雲何止一見?若從無相來,無相則無見,雲何複有見?如此之見體,見故不可無,無由不可有,求之不可得,其相複宛爾。將眼以接色,將身以接識,在內而生心,在外而生見,心見得相連,心見不相是,人心之與道連,是亦如之。 |
3 | 說法因心而用口,聽者耳聞而意取。意歸道,而歸聲。說亦從道來,言亦為彼塵。對觀四事,共出一化,化之生滅,有無何寄?雖複無寄,不可無化。 |
4 | 常道本不可,可道則無常。不可生天地,可道生萬物。有生則有死,是故可道稱無常。無常生其形,常法生其實。常有無常形,常有有常實。此道有可是濫道,此神有可是濫神,自是濫神濫道是無常,非是道實神實是無常。若也生物形,因形生濫神,所以約形生神,名則是濫。欲濫無欲,若能自了於真常,濫則同不濫,生亦同不生,不生則不可,所以得清淨。之法則不可,可法則無淨,淨心能照妙,則是無欲之妙門。因濫玄入重玄,此是眾妙之門。妙門則生無生,但是濫生實無生也,其道隻是濫可實無可也。行者觀而思之,存而守之則解脫,得此是濫脫實無脫也。無可既無可,誰知此無可?淨心知無可,無可常清淨,淨故常無知。得此淨無知,則是無知淨,是名淨心知。如鏡照色,鏡雖受不失本清。此清雖濫,實無生死。 |
5 | 將言體以說無,物一言不一,其物被言說,言多物不多。若許如是者,言應不說物,言實說物。所說若依物,雲何得言多,未審言與物,何者是為妄,物與言互真。觀言如言法,觀物如物形,此是言物一時真。若也約物以言觀,約言以觀物,此是言物一時妄,則知言物體非真,亦非妄,是真亦是妄。我若去肴亂,何曾有真妄,則入於環中。在中不見邊,以是中亦遣,所以曠然無懷,乘之以遊。 |
6 | 以言言物,言與物彼;而物非言。言與物對。雖彼常異,雖對常因。對之無彼,言常非物。故言不濫物,物不濫言,其中真理,非言非物。 |
7 | 十方所有物,並是一識知;是故十方知,並在一識內。其識若也出,身中複無識,其識若不出,十方複無知。十方照我體,我體即是畸。畸在十方中,還在天地內。一切色見法,俱在十方中,我得十方身,法身無不遍。 |
8 | 一切待十方,十方並同一。十方所有法,一識一心知。將此十方知,還在一識內,明是一中多,亦是多中一, |
9 | 物無本住,法合則生,生無本常,法散則滅。實性本真,無生無滅,即生滅為可道,本實為真常。二物共循環,始終之間無餘道。道在始終,於始終為變通,故道不常得。道常順生死,而非是生死。空常順明暗,明暗之外無別虛空,虛空之外無別明暗,此二不曾是,不曾非,不一不異,而常是非一異。 |
10 | 知是一心,境是二心,心之與境,共成一知。明此一知,非心非境,而不離心境。其性於知於心境,自然解脫,非有非無。此法不曾二,以是一知故,此法不曾一,以因心境故。心之與境,常以心為主,以法因人故,所以是因緣;無人無所因,所以是自然。 |
11 | 若爭是者,即落妄河;若悟此者,即入真海。受真之物,不覺不知,隻是爭者雲受爭,非是受爭之者雲受爭。 |
12 | 若因有,始無名,有即在無內。有若在無內,有即自妨無,其無無由名。有若在無外,有即無由名,若無有得有名,無由亦名無。有無一時俱有,既相違,同處則不可。 |
13 | 空中無有物,無物無有見;空中既無物,無物無無見,雲何苦破見?欲言於不見有,即一時有有,見有無見物,則一時無無。有有見有無,見見能覺知,為之有滅。然無既為之空,無境則無知,為非有;有境則念起,為非無。欲修之者,莫令心住有,莫令心住空;莫令心離有,莫令心離空,莫令心住四,莫令心住一;莫令心不住,莫令住無心,於中無抑製,任之取自在,是則為正行。 |
14 | 隨言起見者,將恬以養知;隨體滅見者,將知以養恬。無體則無言,知寂恬亦寂;有言則有體,恬起知亦起。即起於寂,寂起於起,此法不得二,無二無寂起;此法不得一,守之令不出、不入、不合、不散。 |
15 | 將眼對色,則生一見。未審此見,當屬何方?若在色方,不假於眼;若在眼方,何假於色?若在兩方,則成二見,而見實非二。若見是一,色眼則不用,未審此見因何而生?入等觀之,是名循環,循環則無窮盡。 |
16 | 眼搖見物搖,其物實不搖;眼靜見物靜,其物實不靜。為有二眼故,見物有動靜;二眼既也無,動靜亦不有。諸法二相自性離,故帶空名為法,帶有名為物。 |
17 | 勿舉心向有,勿舉心向無,勿舉心向有無,勿舉心向無有。 |
18 | 衝虛遍物,不盈於物,物得道遍而不盈於道,道物相依成一虛一實。 |
19 | 天地法道於萬物以等行,聖人法天地,百姓亦然。等行中有遭傷者,不回行製之,有功利者亦然。虛而不屈,動而愈出,天地空虛,正行無竭。 |
20 | 穀神不死,穀神上下二養,存存者坐忘養,存者隨形養,形養將形仙,坐忘養舍形入真。亦有修子至母者,亦有修母者,亦有直修子不至母者。修子不至母者,神仙;修子至母者、直修母者,解形至道也。 |
21 | 天地不自生,待萬物合而乃成,故天地者,萬物之總名;人者,六根之總名;車者,眾木之總名。總物不曾無,故能長久。是故天地先萬物而後其身;人則先六根而後其身;車則先眾木而後其身。故其名既成,但言其總,不言其物;但言其果,不言雜緣。故為雜緣先大身成為無私。 |
22 | 上善若水,水性謙柔,不與物爭。行者用之,處物無違,於中萬施,詳之以遇,遇皆善也。智莫過實,財莫過足。行莫過力,則能互相優養,各得其全。若遇則費而且傷,大者傷命,小者成災。良為違天背道,法所不容。適足則已,用天之德。 |
23 | 視之不見名曰夷。視之是量內,不是量外,此量內以視明不視。江量外贖量內,將不視以明視,視亦成不視。量內不可見,隻使其色見;量外不可見,隻使其理見。量內有色,故將色為理眼;量外有理,故將理為色眼。又視之為色法,不視為理法;可視為量內,不見為量外。故將量內色,以明量外理;複以量內理,以明量外色。量內之理既依色,量外之理亦依色。不見之理既無窮,有視之色亦無極。故約色有內外,所以有高下;約理無高下,是故名曰夷。 |
24 | 止見定中無邊際,不見慧中無邊際;止見定中有邊際,不見慧中有邊際。隻為一有一無故,所以定慧相容入,此則尋名名不盡,尋色色無窮。定為名本,慧為定元。若將定以當世,可與不可俱在其中;若將慧以當世,定與不定俱在其中。 |
25 | 譬身同木樹,譬心同虛空,樹邊譬生死,空邊譬有無。生若木樹,死若槁枝,有即感通,無常寂滅。眾生與道,能疏能密。泥土能疏不能密,玉白能密不能疏。身與道識是疏義,道與識空是密義。玉白一物二名,土水二物二名。人是身識總,泥是水土德。 |
26 | 法體本來,體自空曠。空曠無有無見。空者,見色不住眼,對境不搖心。 |
27 | 外心寂,寂無間;內心盡,盡無間。有心有垢,無心無垢。行者增降,隨分受證。 |
28 | 出則徧諸法,入則一毫無。持一空符,以印諸有,有來隨應,有去隨亡。有若不來,還歸空淨。空中有分別,有分別亦空;空中無分別,無分別亦空。 |
29 | 無能消有,有能消無。有無雖相對,會以無為本;明暗雖相對,會以暗為本。見無所見。既無所見,有何見見?有色即有住,無色有何住?出則有二,入則無一。無入無出,則為實相。 |
30 | 有為有四是有四,非勤;無無無四是無四,非寂。虛空有二,是有二非;虛空無二,是無二非。起唯法起,虛空有四;滅唯法滅,虛空無一。 |
31 | 恬淡是虛心,思道是本真,歸誌心不移,守一心不散。無今無古,無出無入,無前無後,無內無外,無有無空。平等是名太定,開是名天光。徧著太定名為種,徧著世界名為乾慧。存言無甘露,忘言無照心。忘言為太定,起言為天光。今古時不同,同在一念中,則是前後不異事。今身與前身,同是一法體。空見與有見,並在一心中,此心若也無,空有諸見當何在?一切諸心數,其義亦如是。是故心生諸法生,是故心滅諸法滅,若得無心,定無生亦無滅。 |
32 | 持法諸邊是正用,平等簡法是論釋,為四句義。無題本無名,餌人強立名,立名將作有,其物便為有,此有是人名,非是物自名。深觀彼物體,實地本無名。何者?將言以言物,物處本無言,其物被人言,言處複無物。 |
33 | 有法無法有無法,非有法,非無法,非有無法。正性處之,實無所有。無時無有有,無法從何名?有時無無有,有法從何生?二法不同處,雲何和合成?若有有無法,可許非有非無成。有無既也破,非有非無破。二法既也破,雲何和合名?出諸名相而入真空,真空亦空而非無也。 |
34 | 法空不空,不空法不空,有法不有,不有法不有,空法豁爾,不可言其空,若言空者,還成有相;不空而有,有則有礙。 |
35 | 合法不合,不合法不合。合法常為一,一法未曾合;不合法常二,二法豈名合。 |
36 | 從一至二相因生,至二一滅相因滅。一物生法者,不假和合成;多物生法者,其法應多成。 |
37 | 言空之時若有有。有不名空;言空之時若無有,有無空亦無,雲何得名空?言有亦如此,有無是相因,有有則有無,有無是相違;無時無有有,有無無亦無,前後是相隨。前言有分別,後說無分別。在無分別時,有分別已謝,是則前謝後亦謝。有無相因生,有有無亦有,無有有亦有,此名橫相因;各於有無中,是有是非有,是無是非無,此是豎相因。以上三法為三事,三事有分別。 |
38 | 開化說諸法,借四相待,相因生之;道之以歸真,借四相違,相因以滅之。 |
39 | 先觀思,睹縷等是;後存守,無處等是。 |
40 | 有異世間有,不隨世有滅;空異世間空,異空能感應。為其有視故,不離於世間;以其不見故,不在於世間。 |
41 | 有視有不見,所以不得一;即視是不見,所以不得二。為我不是一,亦乃不是二。為不一二故,所以得稱夷。有一複有二。一二有多少?多少有高下,所以不為夷。我若常住夷,複失於高下;我若住高下,複乃失於夷。若得真道之正性,不住高下不住夷。 |
42 | 心有十方分,而無十方悟。若有十方悟,自是於天尊。 |
43 | 即有始有無,此是前後之有無;即有是於無,此是同時之有無。 |
44 | 心不緣根,天無氛穢。根不著境,地無(示夭)塵。心不住內謂之冥,身不住外謂之慧。 |
45 | 色非是色,假名為色。明知色既非空,亦得名空。無名強作名,名色亦名空,若也不假名,無名無色空,亦無無色空。若住無色空,是中還有受;無名強作名。是法還有受;有名強無名,是法亦有受。有受有生滅。故法無受者,想行識亦複如是。 |
46 | 色心非一故,所以心觀色;色心非二故,實無能所觀。無觀即是觀,觀即是無觀,定即亂,亂即定,不一不異。 |
47 | 心解脫即無心,無心則無知,誰當知脫者?心心知法,法處無心,法被心知,心處無法。二除即無增減,故知無觀無法。無法則心生不知,無心則諸妄不起。一切各定,無複相須而因待者,故前念滅則後年生,前念不滅則後年不生。念既不生,則無有念。無年則無心無識,亦無有迷者覺者,是故行人當須識心。 |
48 | 法本由人起,法本由人滅,起滅自由人,法本無起滅。 |
49 | 因空以立義,此是即空有;因有以力義,此是即有空。 |
50 | 得一以生物,生竟不得一。雖複不得一,常在於一中。 |
51 | 元來有於眼,欲將觀於色,眼中既有色,還不目見眼。 |
52 | 心常知不知,眼常見不見,雲何兩常中,而生兩不常?此二為當一?為當異?答:不一亦不異,既不一異亦不常。斷四可為生死,不可為正常。 |
53 | 眼色合,共生見;眼色離,共生滅。生是化生,滅是幻滅。既雲生滅,如何證真不爾。但是顯非是生,但是隱不是滅。以不生滅故,所以得證真人等。若也作幻見,真之與幻俱成幻;若也作真見,化之與真俱是真。諸法實相中,無幻亦無真。 |
54 | 道物一時生,物生始見道,將見見道物,道物逐見生,元來無有見,道物何嚐生? |
55 | 諸法先來有,不應因見生;諸法先來無,不因舍見滅。 |
56 | 出則有二,入則無一。出則有二,亦有亦無;入則無一,非有非無,非有則無有,非無則無無。有無二俱無,雲何得有一? |
57 | 將言言法體,取體不取言。但取法體真,不取多言妄。 |
58 | 但取其會歸,不必一一曲相生。說一法亦是假,二法亦是假,乃至十方無量法,並悉是於假。假中求真亦不得,假外求真亦不得,乃至十方無量法,並悉求真無有真。明知一切假,即是一切真。若也起言者,言假複言真;若也不起言,無真亦無假。 |
59 | 共時亦不動,不共亦不寂。動寂無二相,亦複非是一。一本無我,合業為我;我本無心,合生為心;心本無知,合境為知;合時既無,外入有著,並悉是空。空則無我、無生、無心、無識。既無所有,誰當受生滅者哉! |
60 | 色無界,色盡故為空生。空中精靈名為識,識體是空名為定,定即非心。名為想本。聖人非此四而歸。一切物而無,所歸何者?不合則無我,是故離於宅,因合知有我,所以名為歸。我雖歸物而不將物歸,是故其物有生滅,而我不生滅;其我是真常,而物非真常。 |
61 | 觀思同是存,守覺了同空。一切所有法,不過見與知。若於見知外,更無有餘法。既有見知,知見何法?隻將我知知我見,還將我見見我知,法若有所屬,有所而不屬;法若無所屬,無所而不屬。 |
62 | 外舍身妄似冥眠,內忘心法如先死。若住於空中,無色而可對。既住而無對,無由輒喚空,若許輒喚者,喚空亦喚色;若也不許喚,無空亦無色。 |
63 | 顯與生同,隱與滅同。 |
64 | 無生有者,有不常斷;是身義無,無不常斷;是心義有,無不常斷;是身心義,皆先有因,非無因而得有。諸法無自性,隨離合變為相、為性。觀相性中,無主、無我、無受生死者。雖無主我,而常為相性。將金以作釧,將金以作鈐,金無自性故,作釧複作鈐。釧鈐無自性,作花複作像,花像無自性,不作複還金。雖言還不還,所在不離金,何曾得有還?釧鈐相異故,所以有生死;所在不離金,故得為真常。 |
65 | 土中無正性,能生無量器,已成於器迄,器更不能器。土中之本性,能生一切器,器器雖不同,性皆不異土。空中無正性,能生無量識,已生於識迄,識竟更不識。空中之本性,能生一切識,識識皆不同,不同不異空,智中智相空,二空相既同,無愚亦無智。愚中有愚空,智中有智空,二空不同名,名異體亦異,勝劣亦爾。當在於愚時,見有智可得,既也得於智,其愚又已謝。愚亦既已謝,其智非為智,何以故?相因而得名,因謝異亦謝,亦無有愚智。未生之時若也空,複將何物出;已破之後若也滅,複將何物歸? |
66 | 一物不自住。總物得常住;總物常無常,一物不獨常。 |
67 | 將人以磨鏡,鏡明非人明;因經得悟道,人悟非經悟,體用不相是。何者?體非用,用非體。諦而觀之,動體將作用,其用會是體;息用以歸體,其體會是用。有之有四,忘之無一。 |
68 | 了知無知同無知,如此無知與未了無知。同相若同有識處,隨識而起名。識多名亦多,識少名亦少;若也無有識,無相亦無名,亦無於無名。道其非是門,此方因見得。若道真是門。他方複不喚,未知欲何依?答:言一時依。又雲:若言一時依,其道即有二,其道若有二,乃有於三者,此則為無窮。此法若無窮,此法是生滅,生滅即非道,所以此二不可依。隨方起見。其方既多,其名亦多。諦觀諸體,而實不多。若言不多,應常是一,若常是一,不遍諸方之名。答雲:此法非一多,而能應一多,各由起見故,而體常不住一物,亦非不住物。各由見者而見多一,性體解脫,故非多一。 |
69 | 見若屬於眼。無色處能見;見若屬於無,無眼處能見。見若屬色複屬眼,合時應當有二見。若也見時無二者,明知眼色不能見;若即於二者,應當有二見;若舍於二者,,應當無一見,雲何複一見?一見色之時,始名眼;有知之時,始名心;若使無知無色時。年名於心眼。 |
70 | 瞋喜無自性,回緣即乃生;生法無自性,舍遇即複滅,是故瞋喜如幻化。能了幻化空,瞋喜自然息。又問:瞋喜在身內?瞋喜在身外?瞋喜若在內。此身常瞋喜;瞋喜若在外,元來不關身,雲何得瞋喜?非外非內,發生於冥。非冥非內外,發生於遇緣。非緣不離緣,瞋喜如幻化,雖化未嚐不瞋喜,如此瞋喜與天地共。共即為大身。此並是意生身。意想如幻化,即是性生身。其性如虛空,即是無生身。無則無生身,無身則是無瞋喜。此則無物亦無道,而有幻化等,是名為自然。自然而然,不知所以然。 |
71 | 一法無自性,複因內外有;有複無自性,因一因內外;因又無自性,非一非內外。化生幻滅,自然而爾。 |
72 | 人心之正性,能應一切法,能生一切知,能運一切用,而本性無增滅。諭如對境有喜怒,正性應之生喜怒;對境有去來,正性無去來。若無有正性,怒性則不生,怒雖因正生,然怒非是正。以怒非正故,目滅正不滅。以正不滅故,所以複至喜。若無於正性,其喜則不生。喜雖因正生,然喜非是正。以喜非正故,喜滅正不滅。若雲怒獨滅於前,喜獨生於後者,喜怒則兩心,前後不相知,雲何在喜時,而複能念怒?以能念怒故,喜怒同一性,故喜時即是怒滅,怒滅即是喜生。動時即是寂,寂時即是動,動即是神力不共,法正性之變通。 |
73 | 心中無喜怒。境中無喜怒,心境相對時,於中生喜怒。二處既各無,和合若為生?當其妄生時,二處不生增,二處既不增,和合雲何生?於中有生者,此生若夢幻。化生二滅幻,二生各不知。不知而有生,此生是阿誰?若離此等法,無聖亦無凡。此等法既幻,凡聖亦如幻。幻法不曾斷,所以不是空;不曾不是幻,所以是不有。先相因生諸法,次相違滅諸法,後泯二相入真空。相因以為言,因無而有有,有有亦無有,無有有亦有。相違以為言,有時無有無,無時無有有。就無以為言,一無二亦無,何故得有時?就有以為言,一有二亦有,何故得相違?舉過以明見,獨住二時以相違;舉見以明來,所以違時一滅二亦滅。 |
74 | 煩惱空,故不可得;至道空,故不可得。二和俱是空,空相無分別。 |
75 | 以其迷見故,即為煩惱;以其悟見故,即為至道。煩惱不可得,還是煩惱空;至道不可得,還是至道空。二空不同名,名異體亦異,優劣亦爾。又言:對二有二故,所以言其異;若合二以為一,其一非道一,亦非煩惱一。 |
76 | 真妄二事,四言說之,以顯於真性。四言即是妄,法性即是真。因言以觀性,此性從言生。即言非正性,離言無正性。此性亦是言,此性不離言,即妄亦非真。離妄亦無真。由妄得真故,此真不離妄。真妄是同時。真妄即同時,凡時即是聖,何假更修習?真妄若不同,其真在妄外。若許在妄外,修凡不成聖,何假更修習?為起二見故,言真複言妄。於法實性中,不有真妄,故不可言同時,不可言異時。同異既不可,是名出諸邊,於中非無法。雖然有於法,有法非諸邊,是故得解脫。 |
77 | 道體如鏡,明不間色,亦不執色,其色變改去來而鏡體不動。 |
78 | 眾生隨起知見而生心,隨造善惡而成業。不造則業滅,不知見則心亡,心亡則後念不生,業滅則因亡果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