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談老子與哈耶克
(2007-04-18 10: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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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談老子與哈耶克
說老子是人類曆史上第一個Libertarianism是西方的自由主義者。我上篇文章就給出了在David Boaz介紹自由主義者的書“Libertarianism”之27頁,介紹the roots of libertarianism一章中,說The first known liberarian may have been the Chinese philosopher Lao-tzu. 全書中還有其他地方介紹了老子的思想以及與libertarianism的關係。
1966年9月在朝聖山學社(Mont Pelerin)東京會議上,哈耶克作了《自由主義社會秩序諸原則》的講演,介紹他學說中的精華“自發社會秩序”理論時,就引用了《老子》中的話。哈耶克演講時說:“難道這一切不就是《老子》第57章的詩句:‘我無為也,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
哈耶克在其最後一本著作“致命的自負”中的第一句話就是:“本書論證那個我們文明由以發生並賴以生存的東西,精確地說隻能夠被描述為人類合作的護展秩序,該秩序通常被有些誤導地稱為資本主義。” 這裏的人類合作的護展秩序,就是哈耶克的核心思想,包含著兩個方麵,自發的秩序(強調非人為設計的)與不斷擴展的合作秩序 (可持續發展,進步,福利)。
我們來看看,哈耶克強調的兩個重要的理念與老子道德有什麽關係呢?先看看,秩序是什麽?是不是可以看成地上本無路,走的人多了就形成了一條道路,是人與自然之作用與相互作用後留下的痕跡,人與人,人與自然的互動形成了一種平衡狀態,或謂秩序。也就相當於老子的道,就是老子所說的“萬物並作,吾以觀其複”之道。而老子強調道法自然就是指一種自發的秩序。另外,老子強調無為而治,不要人為地設計,打斷這種自發的秩序。然而人類走的道路有很多,各種的嚐試,老子重視的道是什麽呢?是以德來定義的道,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的開放與可發展的道。德所體現的是福利,是力量,是進步,是計算與選擇,是可持續的發展。是一種開放性的道,生成萬物的道。這德與哈耶克的不斷擴展的合作秩序不是也很相似嗎?老子說:道生之,德畜之。
對於在我文章“略論知識分子的堅守與合流”中,由哈耶克的反科學主義,反理性主義的設計,引伸出反西方文化中心主義的討論來說,就得介紹為什麽哈耶克對自發的秩序的看得這麽重要。
哈耶克在論述自發的秩序這一核心觀念時,利用了三個方麵的理論(進化論,波普爾的理性探討與經濟學)。他致命的自負的第一章就引入了生物進化論,自發的秩序(spontaneous order)這一觀念本身就是從自然科學中借鑒來的。哈耶克使用了大量的生物進化論的觀點來闡述他的觀點。指出人類的理性不是設計出來的,而是像生物進化一樣,自然選擇,演進而來的。
哈耶克的分析的另一部分是來源於波普爾的演進的理性主義(evolutionary rationalism).特別是波普爾以證偽學說論證一些理性主義與科學主義之曆史決定論是一種反理性與偽科學的。以此來說明社會主義與理性主義的完美社會與秩序的設計是不可能的。反而會人為地抑製自發的秩序與人類的進步。
在以上兩個方麵,老子也有獨到的認識,前者是無為而治與道法自然,後者就是老子在道德經中一開始就放在重點展開討論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指出理性與真理的相對性,複雜性,與可變可易之進化性。指出社會發展,倫理正義的“正複為奇,善複為妖”的辯證過程。也就是說崇尚科學的,可能將科學發展中的一個假說,看成永恒的真理,變成了科學主義的不科學;主張理性的,也因為對理性之複雜性的認識不足,將一個發展中的理論看成是絕對真理,成為一種非理性了。而老子的無為與道法自然,與哈耶克強調自發的秩序,正是維持真理性的態度與方法。
結合以上的討論,讓我們回到對宗教的態度上來,對西方文化中心主義的討論上來。如果哈耶克反對社會主義對社會與文化的完美設計,那麽基督教不也是一種神之設計嗎?神創造了世界,創造了人,規定了人的信仰與行為準則。加之,哈耶克對進化論的信奉與使用,其提倡的自發的秩序,這與當今基督教信徒的神創與智慧設計之反進化論是矛盾與對立的。那麽口口聲聲稱讚哈耶克的中國自由主義者,又對基督教那麽熱衷,這不就是一種人格之分裂,或者說並不是真正地了解哈耶克的理論與核心吧,也不真正的了解哈耶克是信奉科學,信奉理性,信奉開放性和進化論的。
在哈耶克的自發秩序的論述中,有一個環節是就是對傳統在理性傳承與自發秩序中作用的相對肯定,闡述了秩序與理性是從傳統習得的。如果說有些人,基於哈耶克對傳統的肯定,將基督教視為一種傳統,是過去的自發的秩序的一部分,而不管這種宗教傳統與當今進化論與科學觀的絕緣不同。那麽其它國家的文化與文明傳統,其他國家的宗教與哲學呢?是不是也是一種自發秩序,一種合理的傳統。如果我們對人類社會不以科學主義與理性主義的完美標準來設計,來劃分的話,我們以什麽樣的標準來說各國的文化與文明的自發秩序與傳統是野蠻,愚昧的呢?如果沒有這樣一種科學與理性的劃分標準,就隻能是無為的,寬容的態度,就隻能主張不以武力,不以侵略的,奴役,邊緣化其他各種文明的自由競爭,來擴展秩序。如果是這樣的話,就不會是西方文化中心主義的,或是全盤西化的。因為隻要人為的全盤西化,就是一種人為的理性式的設計,是一種類似計劃經濟一樣的推廣與強製。這正是哈耶克極力反對的,扼殺了不同文明的自發秩序與創造力,強加一種西方的秩序在原有傳統的秩序之上,是一種致命的自負。
哈耶克確沒有主張反西方文化中心主義,但按按生物進化論,反曆史決定論,按照他的自發護展的人類秩序來說,邏輯上的延伸就是反西方文化中心主義的立場。首先從進化論的角度來說,進化是沒有具體目標的隨機突變的組命,漂變與選擇,而進化也是沒有明確的模式與目的的。進化表現出來的是生物的多態性與生態物種的多樣化,而不是生物種類的收斂性(隻有某種高級的智慧生物存在下來,引伸到所謂某種先進文化與民族),生態環境的可持續性恰恰依賴於存在著不同生物的互補,交錯互為食物鏈網,構成一個自我恢複能力的網絡狀式的生態平衡係統。而大自然的進化未來本身就是帶著隨機性的,非決定論的。
哈耶克的著作中,許多書在大量地分辯什麽是理性,什麽是自由,他細細地將他理想中的自由觀與曆史上其他五種自由觀加以區分。在1960年,他發表的“自由憲章”這本書中,他認為,當年製定美國與法國自由憲法的國父們是失敗的,以孟德斯鳩的思想為藍本的歐美政府模式是不可能到達歐美憲法所寄希望實現的自由之邦的。這說明了什麽呢?說明了哈耶克很多的時候,對別人的學說與理論與自己的,采用了雙重標準。
故很多學者說哈耶克本身就是一個反理性主義者,他將別人的理論看成是理性主義的完美設計企圖,其實他自己是也走著一條理性主義的設計之路。他一生中花了大量時間從各種自由觀中精細的區分他自己的自由觀,隻實際上是人為的建構,營造他的非常特異的,他稱之為自由主義者的烏托邦。這本身實實在在就是一種精美的理性設計。連汪丁丁也說,他留下了許多重要的問題沒有回答,如“任何傳統中都可以生長出護展秩序的道德基礎嗎”?另外我們也可以想一想,按哈耶克的說法,法國的,美國的憲法是失敗的,這意味著在他的心目中,有一種憲法是成功的,是哪一種呢?還是可能有多種成功的憲法呢?換個方式提問就是,自由的秩序是唯一的,決定性的,還是多種多樣的呢?如果哈耶克說自由的秩序是唯一性的,那就是一種決定論的論調;如果說是多種多樣的,那就必然是反西方文化中心主義的。
由此看來,哈耶克沒有提出反西方文化中心主義,就不是偶然的。這正是他的體係的缺陷之處,他沒有象老子那樣的強調無為與寬容,強調多樣性是三生萬物之必經之路。一是不能直接生萬物的,有一個進化的過程,如老子對整體性多樣性的必要性的闡述(詳細的分析,請見我的博客中的一篇文章“味一而無果,音一而無樂”)。老子強調“長短相較,難易相成,有無相生”,強調“高以下為基,貴以賤為本”(民本主義思想)。
對比一下老子與哈耶克的思想,我個人覺得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老子的道是根植於本體論,與宇宙論的。一陰一陽的道,就演變為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而這種中和觀,就是所謂和實生物的進化論思想,是“以他平他謂之和” (詳見“味一無果一文”),老子給出了道法自然的發展的本體論所在。而哈耶克的學說就對自發的秩序的源泉是什麽,沒有一種本體論的交待,沒有說明為什麽一定會有自發的秩序。世界在不斷的變化與發展,各種矛盾,各種勢力,我們本著什麽來選擇呢?老子給出了一個比較明確的道德判斷標準:反者,道之動也,弱者,道之用也。對弱者,對邊緣化者的給予一定的重視,主張守柔,守陰,守弱。在當今西方文化強勢,而中國文化邊緣化的時候,我們堅持走自己的路,堅持創新,堅持從自己的傳統中吐故納新,才能在競爭與對抗中求取生存與合作的擴展之路。
作為道家的無為來講,幾個中國自由主義者皈依基督教倒也不是我寫文想要反對的原因,而是要指出他們高呼哈耶克“致命的自負”是如何的好,其實他們並不真懂哈耶克,隻會喊幾句哈耶克的口號,更不用說運用哈氏的思維方式去解決中國的實際問題。故他們恰恰走了一條致命的自負之路,以自由的名義步上奴役之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