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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 元春(之三)燈謎、端午禮、平安醮、夏太監、張道士

(2023-06-12 03:59:20) 下一個

元春(之三)燈謎、端午禮、平安醮、夏太監、張道士

如果說省親是明寫元春,那麽第二十二回正月製燈謎,以及第二十八、二十九回,端午節賞賜外加打平安醮的這兩段故事,則是暗寫元春。因為這兩處都是由元春推動的故事。

第二十二回,元春送出一個燈謎給賈府眾人,謎麵是:“能使妖魔膽盡摧,身如束帛氣如雷。一聲震得人方恐,回首相看已化灰。”謎底是炮竹。

癸酉本中元春是受磔刑而死,這個謎語就是伏筆了元春最終的結局。否則以其他的死亡方式,很難被比喻成炮竹的“回首相看已化灰”。前文說過,元春作為與遼東相關的人和事的影射,在不同的回目中,代表不同的人物(比如前文的省親主要影射孫承宗)。那麽元春的結局,很顯然就是借用了袁崇煥被崇禎淩遲處死。隻不過作者是不可能在前八十回直接描寫元春上戰場、被誣陷、被淩遲,那樣就太過明顯。隻能借林四娘的故事,寫恒王的王妃上戰場而身死,借炮竹的謎語暗示元妃的結局。那麽在這一回中,元春是否就影射了袁崇煥?這個問題需要留至文末再分析。我們先看一下元春在端午節的文字。

省親的那個正月過後,元春的故事再次出現,是在第二十八、二十九回的端午節,賞賜了給各人的節禮,又“差了夏太監出來,送了一百二十兩銀子,叫在清虛觀初一到初三打三天平安醮”無論是賞禮還是打醮,都給寶黛之間帶來了不小的心結。先是賞賜的端午禮寶玉和寶釵一樣,黛玉比之少了兩端鳳尾羅,一領芙蓉簟。很明顯,書中黛玉因此而不悅。等到清虛觀打醮,張道士給寶玉說親,更是直接引發二人在全書中最大的一次爭吵,甚至驚動賈母哭著抱怨二人是“不是冤家不聚頭”。

張道士給寶玉說的親,是一個十五歲的小姐。第二十二回中,寶釵才過完十五歲的生日,所以很容易讓人聯想到這個小姐就是指向寶釵。後麵黛玉慪寶玉故意說:“我知道,昨日張道士說親,你怕阻了你的好姻緣,你心裏生氣,來拿我煞性子。”這些話,又引得寶玉砸玉。就是印證張道士提到的這個十五歲小姐就是暗指寶釵,或者說暗指寶釵的原型皇太極。

那麽這個端午節所對應的事件,應該是發生在皇太極繼位十五年後。前文元春省親所影射的寧遠大捷是在1627年正月,同年八月努爾哈赤因炮傷去世,九月皇太極繼位,轉年1628年改元天聰元年。那麽十五年後,即1642年。這一年,發生在遼東的大事應該就是鬆錦大戰。恰好鬆錦大戰於1642年四月底結束,五月初洪承疇和祖大壽降清。之後崇禎暗中派陳新甲與皇太極議和,結果不慎走漏消息,崇禎殺陳新甲給自己背鍋。所以筆者猜測,這個端午節就是影射鬆錦大戰以及之後的“壬午議和”。

 

1639年春(崇禎十二年)洪承疇調任薊遼總督,帶來了秦兵,與山海關馬科、寧遠吳三桂兩鎮合兵。錦州有鬆山、杏山、塔山三城,相為犄角。本來,洪承疇率明軍駐守在鬆山、寧遠等城,以窺探錦州勢態,關外四城,互相呼應,以靜製動,明軍兵力占有優勢,若是長期對峙下去,皇太極是很被動的,加上若是明朝其他地方的軍隊來援,清軍必敗。對此以堅守來耗損敵人的策略,洪承疇是很有必勝的信心的。因而,他向朝廷表示:大敵在前,戰事十分凶險,若想急於解錦州之圍,形勢將更危急,死傷太多,尚未掩埋和療傷,不能急戰,最好在近半月後再下令決戰。洪承疇是清醒的,對峙局勢下,隻能以靜製動,拖損清軍,再尋找戰機。

可是,明廷卻不允許洪承疇采取“拖”的策略,首先兵部尚書陳新甲以糧草不足、兵多餉少為理由,要求洪承疇速戰速決,而崇禎帝也詔令洪承疇“刻期進兵”,又分任馬紹愉、張若麒為兵部職方主事、職方郎中,督促洪承疇出城決戰。如此一來,洪承疇便很難堅持“拖”的戰略了,在聖旨嚴逼下,加上兵部的屢屢催促,洪承疇擔心被誣告成通敵叛逆,不得不率將出城尋找決戰,而這恰恰是當時率軍至前線進攻錦州的清軍名將多爾袞所樂意看到的,明軍一出城,清軍便有了可趁之機。

此時,還有更糟糕的事出現,清軍突襲了明軍在塔山的儲糧場所,明軍糧草被劫,大軍麵臨決戰,糧草十分關鍵,而且當時糧草缺乏,塔山被襲,加上聖旨催速戰,洪承疇隻能從命了。其實,明軍戰略一改變,洪承疇就知道會戰敗了。

崇禎十五年(1642年)一月,傳來明廷又派兵增援的消息,洪承疇派六千兵馬在夜裏出城突襲,但卻被清軍擊敗,至此,在城外的決戰已經不可能,而堅守鬆山城已有半年之久,城中糧食快用完了。三月,鬆山副將夏承德向清軍暗傳消息,願拿其兒子夏舒做人質,約請降清。果然,清軍應約在夜裏發動進攻,內應外合,二月十八日鬆山城被清軍攻破,薊遼總督洪承疇、巡撫邱民仰等皆被俘,而總兵曹變蛟等將領當場斬殺。洪承疇被俘後,鎮守錦州的祖大壽知大勢已去,三月八日率眾出降。四月二十二日,清軍用紅衣大炮轟毀杏山城垣,副將呂品奇率部不戰而降,至二十九日,計斬殺明兵五萬餘人,鬆山、錦州、杏山三城盡沒,至此鬆錦大戰結束。明軍的錦寧防線,徹底崩潰了,關外四城已失去三城,隻剩吳三桂獨守山海關。

鬆錦之戰以清兵的全勝而告終,明朝經此戰役,遼東已經沒有能與清軍對抗的軍事力量。

鬆錦戰役大敗,洪承疇被虜,最初他準備一死了之,絕食數日,拒不降清。而皇太極很欣賞洪承疇,反複派人去勸降,並且對其一直細心關照和禮待有加,皇太極還帶著洪承疇去祭太廟,洪承疇雖立而不跪,但皇太極並不問罪於他,反而,脫下自己的貂裘,為其披上,最後,洪承疇被勸服了,遂降清。同年的五月初五日(即端午),皇太極為洪承疇、祖大壽等降將舉行隆重的投降儀式,洪承疇等向皇太極俯首稱臣。洪承疇投降以後,明朝不知道他已經變節,思宗聞之大震,輟朝特賜祭十六壇,祭到第九壇的時候,又得到軍報,說洪承疇降清,京城大嘩。

之後,崇禎皇帝為了擺脫困境,與兵部尚書陳新甲密商與清軍議和,並派密使到沈陽帶去自己的“議和信”。盡管崇禎皇帝不倫不類的“議和信”讓皇太極看了很不爽,但是他還是委曲求全,熱情地接待了馬紹愉等來使,給予他們優厚的賞賜,經過半個多月的談判磋商後,農曆六月三日,在馬紹愉等人離開盛京時,皇太極派官將他們送到十五裏之外設宴餞別,並命軍士將使團護送到明朝控製的連山境內。

皇太極給崇禎皇帝寫了一封長信,托馬紹愉轉呈。信中,皇太極在追溯了後金(清)與明朝開戰的曆史淵源後,又談到盡管清兵已處勝勢,但仍願議和通好。這封信的內容後來被收入《清太宗實錄》得以保存,從行文來看,皇太極的態度比較謙恭,在一番客套話之後,皇太極提出了不算苛刻的停戰四項條件,字裏行間完全沒有威脅的意味。盡管如此,皇太極對明朝的誠意並沒有信心,他在信的末尾發出了最後通牒:“若不願和好,再勿遣使致書……約九月不至則治兵。 ”言外之意,和談一旦無望,隻有兵戎相見了。

馬紹愉從邊關發回議和條件的密函,被陳新甲置於案上,其家童誤以為是《塘報》,交給各省駐京辦事處傳抄,事起泄露,群臣嘩然,新甲不引罪,反自詡其功。後陳新甲因失陷城寨為罪名而斬首,九月二十二日斬於市。陳新甲既死,明朝喪失最後一次議和的機會。

兩年後(1644年)甲申國難,崇禎自縊殉國,清軍在明朝將領吳三桂的帶引下大舉進入山海關內。

 

 

 

 

 

回到紅樓的文本,看正麵故事與背麵曆史是否能在細節上對應。

 

【一】端午節禮 & 夏太監

第二十八回中,寶玉問襲人,前一天他不在家,可有什麽事情,襲人匯報說小紅已經離開大觀園,跟鳳姐出去了。又說:“昨兒貴妃差了夏太監出來,送了一百二十兩銀子,叫在清虛觀初一到初三打三天平安醮,唱戲獻供,叫珍大爺領著眾位爺們等跪香拜佛呢。還有端午兒的節禮也賞了。”然後就是寶玉看賞賜,發現他和寶釵的一樣,和黛玉的不一樣,差了鳳尾羅二端,芙蓉簟一領。寶玉聽了很詫異,問道:“這是怎麽個原故?怎麽林姑娘的倒不同我的一樣,倒是寶姐姐的同我一樣!別是傳錯了罷?

元妃賞賜寶玉與寶釵相同,反而與黛玉不同。顯示了元春在寶玉的婚事上,更傾向於寶釵。這是因為明朝在鬆錦大戰後,已經完全失去在遼東和滿清抗衡的力量。此時遼東的局勢,預示了最終滿清入主中原(金玉姻緣)取代大明的結局。

曆史上鬆錦之戰後,不到兩年即是甲申國難,崇禎吊死,二後殉國。黛玉比寶釵少了的賜禮是:兩端鳳尾羅,一領芙蓉簟。

芙蓉簟 – 即芙蓉奠,芙蓉指向黛玉(合黛玉花簽),影射甲申國難崇禎自縊。

鳳尾羅 – 即鳳尾落,喻甲申國難兩位皇後殉國。以鳳尾喻皇後,是取典自李煜《書琵琶背》詩:“天香留鳳尾,餘煖在檀槽。”為亡國之君李煜悼念周皇後而作。恰巧亡國之君崇禎的皇後也姓周,且周皇後仁心賢德,帝後感情也很好。甲申國難時於坤寧宮自縊殉國,年約33歲,同日自縊殉國的還有前朝皇後—懿安皇後(天啟皇後張嫣,也是大明一朝有名的賢後之一)。

所以,“鳳尾羅二端,芙蓉簟一領”即是暗示大明一帝二後即將殉國的結局。

而元妃這樣的賜禮是告訴讀者,鬆錦大戰的失敗,就已經預示了後麵甲申國難,皇權易主的必然性。

 

此處作者特意強調,是夏太監出來傳話。這個夏太監,在第十六回(元春封妃)中,有提過其名為夏守忠。應該就是影射鬆山副將夏承德。在明軍被圍困半年,糧食用盡之際,夏承德向清軍暗傳消息,願拿其兒子夏舒做人質,約請降清。書中的夏守忠與曆史上的夏承德,名字上完全呼應。把其比作太監,可能是因為夏承德用自己的兒子夏舒做人質。

另外,到了第七十二回,又寫夏守忠經常派小內監到賈府,名借實要地索取銀子。對應曆史上,夏承德在順治元年,被授為都督同知, 充山東沂州總兵官,協助明降官王鼇永“綏緝山東郡縣,剿餘賊”(其實就是消滅山東的抗清勢力)。此外,他在任內越俎代庖,請求將明朝大學士張四知等財產入官,其後又違規請求頒給方印,並乞兵部給其標下將佐條印,還與明降將韓昭宣互相參劾,最終引起清廷不滿。順治二年(1645年)三月,夏成德以“橫暴擾民”罪被撤職回京。

 

寶玉聽說自己的禮物和黛玉不同,還特意問襲人,禮物是不是“傳錯了”。這應該又是作者的一個小文字遊戲。喻當時訛傳洪承疇殉國,崇禎誤信。洪承疇初被俘時表示忠於明室,宣布絕食,到了五月初五剃發降清。洪承疇投降以後,明朝不知道他已經變節,思宗聞之大震,輟朝三日特賜祭十六壇,祭到第九壇的時候,又得到軍報,說洪承疇降清,京城大嘩。

元妃讓打三天平安醮,即影射崇禎輟朝三天。

 

還是在第二十八回,寶玉要看寶釵的紅麝串珠,黛玉出言相譏。首先元妃賞賜寶釵紅麝串,喻鬆錦之戰後大明和皇太極還是有議和的機會(“麝”字,可以拆為“射鹿”兩個字)。崇禎也曾派出陳新甲去議和。不過崇禎議和信中的言辭讓皇太極看著不是滋味,但皇太極忍了。因為皇太極確實想議和,與其他遊牧民族一樣,皇太極的後金麵對中原帝國這樣的龐然大物,皇太極沒有信心能夠吞下這頭大象,他眼中的明帝國不過是後金的提款機而已,最好是不費一兵一卒就能取之不盡用之不竭。所以他最初的戰爭目的在於簽訂不平等條約,通過契約能源源不斷地榨取大明財富,而非奪取中原政權。所以這裏寫寶釵見寶玉怔了,自己倒不好意思的,丟下串子,回身要走。

 

 

【二】清虛觀的小道士

第二十九回,鳳姐張羅五月初一去清虛觀打醮,寶釵推脫嫌熱,不想去。應該是指鬆錦大戰中皇太極帶病急援前線,一路上鼻血不止。所以,這裏再一次強調寶釵的“熱毒”體質。

“清虛觀”用拆字法,指“清覷”。意謂滿清在鬆錦大戰後開始覬覦中原,有了取大明而代之的野心。

到了打醮的這一天,賈母他們一下車,就有一個剪燈花的小道士,預先沒來得及跑出去,撞到鳳姐眾人。“那小道士也不顧拾燭剪,爬起來往外還要跑。正值寶釵等下車,眾婆娘媳婦正圍隨的風雨不透,但見一個小道士滾了出來,都喝聲叫“拿,拿,拿!打,打,打!”賈母聽了忙問:“是怎麽了?”賈珍忙出來問。鳳姐上去攙住賈母,就回說:“一個小道士兒,剪燈花的,沒躲出去,這會子混鑽呢。”賈母聽說,忙道:“快帶了那孩子來,別唬著他”,之後又“叫賈珍去好生帶了來。賈珍隻得去拉了那孩子來。那孩子還一手拿著蠟剪,跪在地下亂戰。賈母命賈珍拉起來,叫他別怕,問他幾歲了。那孩子通說不出話來。賈母還說“可憐見的”。

這裏的這個小道士可能是影射陳新甲。鬆錦之戰爆發後,朝廷內部形成兩派,一派以洪承疇為首,主張持重緩進,另一派以陳新甲為首,主張速戰速決。最終崇禎帝采納陳新甲的建議,催促洪承疇決戰,最終導致明軍慘敗。鬆錦之戰結束後,朝廷內許多人彈劾陳新甲,陳新甲也多次要求免去自己的官職,但崇禎帝都沒有答應。到後來,李自成大軍進入河南地區,“開封屢被圍,他郡縣失亡相踵”。“言官劾新甲者,章至數十。新甲請罪章亦十餘上,帝輒慰留。”雖然戰事敗壞,但崇禎帝依然沒有處分陳新甲的意思。

此處這個小道士被圍著叫拿叫打的境況,很像陳新甲被眾言官彈劾。賈母對小道士的體恤,為之說情,還說“可憐見的”,是指崇禎並未因此而難為陳新甲,並且認為陳新甲還是有一定才能的:“新甲雅有才,曉邊事”、 “軍書旁午,裁答無滯”。不過後來因為議和泄密,才讓陳新甲命喪西市。

 

 

【三】賈珍訓賈蓉

賈母等進入山門之後,作者又插入一段賈珍訓斥、羞辱賈蓉的情節。賈珍嫌賈蓉偷懶耍滑,不但自己罵賈蓉,還“喝命家人啐他”。然後賈蓉不情不願的親自騎馬回家通知尤氏和許氏,讓她們過來協助伺候賈母等人。這一段寫賈珍訓賈蓉相當誇張,雖說古人信奉當麵教子、背後訓妻,賈珍管教兒子原本天經地義。不過賈蓉已經是娶過妻的“大爺”,賈珍當著一幹兄弟子侄管教他,即使是講究父子之道的當時,也不算妥當。何況,管教的方式是讓小廝啐他,無論如何都是極其羞辱的事情。

紅樓的故事中,賈珍是萬曆帝的影射,賈蓉賈薔的“蓉薔”諧音“戎羌”,是影射女真蠻夷,以及投靠滿清的漢人,蓉薔二人在後文都參與劫掠賈府。其中,賈蓉是嫡重孫,賈薔是旁支。所以,賈蓉是代表降清漢人,賈薔代表滿族旗人。那麽,此處的賈珍訓斥羞辱賈蓉,應該是以賈珍暫代大明一方,賈蓉暫代李永芳以及滿清一方接待的官員。

 

鬆錦大敗後,崇禎帝想議和,讓陳新甲密派使者去沈陽送去自己的“議和信”,但是,據說此信寫得言辭欠妥態度囂張。皇太極看後非常不悅。不過但他還是熱情接待了明朝使臣(據記載是由李永芳迎接入城),給使臣們豐厚的獎賞。雙方經過十多天的談判後,當明朝使臣啟程之際,皇太極安排官員將他們送到盛京十裏外,設宴款待後又命士兵將使臣送到邊界。

 

 

 

【四】張道士

賈蓉走後,賈珍拉著張道士一起到賈母跟前。書中介紹張道士是:“當日榮國府國公的替身,曾經先皇禦口親呼為“大幻仙人”,如今現掌“道錄司”印,又是當今封為“終了真人”。

張道士作為榮國公的替身,顯然是影射談判中代表大明出使沈陽的使臣。結合後文張道士為寶玉求親,此人大概是後來降清之人。

這裏猜測張道士的原型是馬紹愉(應該也包括張若麒,這二人在鬆錦大戰時為兵部職方主事、職方郎中,督促洪承疇出城決戰。不過筆者認為書中的張道士更多的指向馬紹愉)。馬紹愉作為明朝議和的談判代表,數次被陳新甲派往沈陽議和。

作者寫張道士受封於兩任皇帝,是因為馬紹愉不止一次作為明方代表與滿清議和。除了在此處的“壬午議和”馬紹愉代表崇禎朝出使沈陽。南明弘光朝時期,他和左懋第再次代表弘光朝前往北京與多爾袞議和。【順治元年(1644年)十月初,南明與大清和議失敗,隻得返回。回程途中,陳洪範暗中聯絡多爾袞,請求將左懋第、馬紹愉拘留。十一月四日,過滄州十裏,又同左懋第被扣押北上,囚之於太醫院。順治二年六月,左懋第聞知南京失守,南麵痛哭。多爾袞知左懋第不降,閏六月十九日,命左右處死左懋第,隨員陳用極、王一斌、張良佐、王廷佐、劉統等人皆不屈而死。惟馬紹愉率所隨將士薙發降清。入清後,馬紹愉官運亨通,累進要職。】

張道士見到賈母後,問到寶玉,說起“前日四月二十六日,我這裏做遮天大王的聖誕,”想請寶玉來玩,可是沒有請到。此時是打醮第一日即五月初一,前日應該是四月二十九而非四月二十六,或許作者故意錯寫日期,為叫讀者注意四月底的這個時間點。四月底,明使馬紹愉來沈陽,皇太極提出議和條件,就書麵而言,條件並不苛刻,明朝隻需破財,無須另行割地。

然後是張道士給寶玉提親,這個“今年十五歲”的小姐應該是同寶釵一樣,指向皇太極。因為此時恰好是皇太極繼位15年。提親不單代表議和,還代表滿清要求大明承認其在北方的統治權。

接著,鳳姐提醒說,早先的寄名符張道士忘了換。於是張道士借換寄名符的機會,拿出個托盤要將寶玉的玉請下來,給道士們看看。這裏先前的寄名符沒有換成,是指三月中旬,明使馬紹愉也曾有一次出關,致書皇太極。當時,其書非致皇太極之國書,而是崇禎給陳新甲的下渝。因認為和書無誠意,且印璽不稱,皇太極拒絕議和。而這裏張道士來請寶玉的玉(前文分析過通靈寶玉即國璽),則是指四月底這一次,馬紹愉再次來盛京沈陽見皇太極,且帶來了崇禎正式的國書印信。

張道士還玉的時候,還托出來一盤子其他道士的法器,做敬賀之禮。賈母“向盤內看時,隻見也有金璜,也有玉玦,或有事事如意,或有歲歲平安,皆是珠穿寶貫,玉琢金鏤,共有三五十件。”看此處描寫這些賀禮,應該是暗示皇太極給出的優厚的議和條件。根據《清太宗實錄》中記載的,皇太極所提,概括起來大約有三條主要的內容,一是要求實現和大明王朝的對等關係,而不是屬國關係,二是要求明朝每年給滿清黃金萬兩,白銀百萬兩,滿清作為回饋每年給明王朝上等人參千斤,貂皮千張等,三是明王朝和滿清重新確立邊界,明朝需要承認山海關以外的土地歸滿清所有。此外皇太極還致書明朝說:“興此大兵,本非我所願……雖然我見黎庶塗炭,常以和睦為心,唯期共享太平。故至書遣使,不啻數次。”當時的大清在關外幾乎已經無人能敵(寧遠寧錦隻是自衛)。鬆錦大戰後,清軍優勢更加明顯,入關滅明也有希望,皇太極依然願意意議和,並且做出了很大的讓步,甚至暗示明朝一旦協議達成,他可以取消帝號,去帝稱汗。在當時明朝在內有農民軍、外有八旗兵的情形下,這樣的條件可以說散發著濃濃善意。

然而,當皇太極這一封敕諭送到陳新甲手中時,陳新甲將其放在幾案上,即刻進京麵聖。其家僮誤以為是塘報,將其傳抄。令議和之事大白於朝廷。崇禎皇帝大為光火,原本秘密進行之事變成了眾所周知之事。崇禎皇帝起初還想袒護陳新甲,對他的大意泄密沒有追究,還將大臣們的奏疏壓下不發,希望不了了之。但過了不久,輿論鼎沸,難以平息,迫於言論壓力,一向以中興君主自居的崇禎皇帝在思想上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他的內心不願意給別人留下一個無法應付時局、向“蠻夷”低頭的印象,感到議和是自己的恥辱,於是將責任一股腦兒地推給陳新甲,遂下令將陳新甲打入大牢,並於崇禎十五年九月二十二日被處決。“壬午議和”就此告吹。

書中用寶玉想偷偷藏起金麒麟,結果卻被黛玉發現並奚落,來暗示秘密議和之事被泄露。

 

第二天,五月初二,寶黛因為張道士提親之事大吵,其間黛玉明明已經意識到自己說錯話,卻還是用更慪氣的話刺激寶玉,以致於寶玉二次砸玉:

林黛玉一聞此言,方想起上日的話來。今日原是自己說錯了,又是著急,又是羞愧,便顫顫兢兢的說道:“我要安心咒你,我也天誅地滅。何苦來!我知道,昨日張道士說親,你怕阻了你的好姻緣,你心裏生氣,來拿我煞性子。”……

那寶玉又聽見他說“好姻緣”三個字,越發逆了己意,心裏幹噎,口裏說不出話來,便賭氣向頸上抓下通靈寶玉,咬牙恨命往地下一摔,道:“什麽撈什骨子,我砸了你完事!”

這裏黛玉雖然內心糾結,卻還是死要麵子,死不改口,基本符合崇禎在議和之事泄露後麵對輿論的態度。而寶玉的再次砸玉,和第一次的隱喻一樣,是暗示金玉配的可能性進一步增加了。

對應到曆史上,這一次的議和,可以說是大明最後一次自救的機會。議和失敗反而使得滿清堅定了入主中原的決心。而崇禎皇帝,直到亡國的最後時刻,才意識到“策遼事者,不宜戰而宜和也”。可惜這隻能是後知後覺,已經於事無補、無法挽回敗局了。

 

 

【五】寶釵借機罵靛兒

第三十回中,寶黛和好。寶玉拿寶釵比楊妃,惹得寶釵大怒,先是不好意思發作,隻是說:“我倒像楊妃,隻是沒一個好哥哥好兄弟可以作得楊國忠的!”然後又借靛兒找她要扇子的機會,敲打寶玉,最後用“負荊請罪”來暗諷寶玉和黛玉。

這裏寶釵罵靛兒:“你要仔細!我和你頑過,你再疑我。和你素日嘻皮笑臉的那些姑娘們跟前,你該問他們去。”這種指桑罵槐,應該是影射皇太極對議和的態度。他雖然提出優厚的議和條件,然而對明朝的誠意並沒有信心,所以在信的末尾發出了最後通牒:“若不願和好,再勿遣使致書……約九月不至則治兵。”言外之意,和談一旦無望,隻有兵戎相見了。陳新甲被斬後,和議無疾而終。皇太極在收不到回複的情況下,一是看到了明朝確實沒有議和的誠意。其次又拿出慣用手段以明朝背信棄義為借口,製造輿論征伐明朝,所謂“朕屢欲與明議和,彼國君臣不從,是以命爾等率兵往征”。

而寶釵自述沒有“好哥哥好兄弟”作楊國忠。是指1642年九月陳新甲被殺、議和失敗的一個月之後,1642年十月,皇太極以其兄長阿巴泰(努爾哈赤第七子)為奉命大將軍,率軍從牆子嶺入關,一直打到山東兗州,又分兵攻陷登州、萊州、莒州、沂州(臨沂)、海州,共計攻下八十八城,降服六城,擄男女三十六萬,掠黃金一萬二千兩、白銀二百萬兩,最後由牆子嶺出關還師。

這一段故事中的靛兒,在全書中隻出現了這一次,似乎是專為這一幕而設計的人物。其名字如果用拆字法,即“青定”,諧音“清定”,或許是指議和失敗後,清朝就有了定鼎中原的機會和野心。

寶釵最後用“負荊請罪”來暗諷寶玉和黛玉,可以看作是皇太極諷刺大明君臣不睦,將相不和,最終被滿清以少勝多,問鼎中原。

 

【六】炮竹的燈謎

確定了清虛觀打醮一節是影射鬆錦大戰,我們再回過頭來看之前正月裏元春那個炮竹的燈謎。意義就比較明顯了。這個燈謎就是暗示了1630袁崇煥被淩遲、以及1638年孫承宗抗清殉國。作者在寫燈謎這一回,還不能把元春的結局直接寫出來,一是過於明顯,元春的結局注定隻能用各種伏筆來寫,八十回後的文字注定不能在那個時代麵世。二是正麵的故事還沒有行進到元春身死,因為元春之死是和賈府的敗落同時發生。所以作者用一個燈謎來告訴讀者,袁崇煥在“清虛觀打醮”之前已經去世。除了這個燈謎,小紅在端午節前離開怡紅院,也是暗示此時袁崇煥已經被崇禎所殺。

 

最後,整理一下書中有關元春的時間線:

  • 賈政生日,元春封賢德妃,晉封鳳藻宮尚書:對應1622年二月孫承宗出任兵部尚書第一次經略遼東。
  • 轉年三月薛姨媽遷出梨香院:對應1625年三月努爾哈赤遷都沈陽。
  • 再轉年正月十五,元妃省親:對應1626年正月十四的寧遠大捷,以及孫承宗收複遼東國土。
  • 省親之後,很快寶釵過生日:對應1626年八月努爾哈赤病逝。(寶釵生日我們前文分析過,明寫正月二十一,暗寫二月二十一,即努爾哈赤的生日。這裏是用努爾哈赤的生日,暗示其忌日,同時是也皇太極繼位之日。)
  • 同年正月,元春寫炮竹的燈謎,暗示其死亡方式:對應1630袁崇煥被淩遲、1638年孫承宗抗清殉國。
  • 四月二十六,元春賞端午節禮,表達其對金玉之配的傾向:對應1642年4月底鬆錦大敗,由此明朝徹底失去在遼東和清軍對抗的能力,並且即將麵對亡國的命運。
  • 五月初一,賈母打醮,張道士提親:對應1642年五月至六月陳新甲派馬紹愉秘密議和。
  • 五月初二,黛玉生氣,寶玉砸玉:對應1642年議和之事泄密,崇禎大怒,同年九月陳新甲背鍋被殺。
  • 五月初四,寶釵諷刺寶玉,罵靛兒,說自己沒有“好哥哥好兄弟”:對應1642年十月,皇太極以兄長阿巴泰為奉命大將軍,率軍從牆子嶺入關。

 

綜上,元春在前八十回中的故事,以封妃省親(1622年孫承宗經略遼東)開始,以端午打醮(鬆錦大戰及議和失敗)告終,恰恰對應了大明在遼東的第一個勝利和最後一個失敗。作者寫元春(遼東局勢),用了有點類似於紀事本末體史書的寫法。

元妃的故事,是作者簡單描畫了遼東局勢演變的一個輪廓。元春的形象,也是遼東事務總體的人格化體現。而遼東戰事中,所涉及到的更多的具體人物,比如熊廷弼、袁崇煥、毛文龍、祖大壽、孔有德、吳三桂、洪承疇、李成梁家族等等,作者還是分別用紅樓中不同的鮮活的形象來講述他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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