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白與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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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吳秀波到李雲迪到霍尊

(2022-07-27 07:22:24) 下一個

吳秀波是演員,李雲迪是鋼琴家,霍尊是歌手。他們術業有專攻,名氣有大小,年齡很不同(分屬60後,80後,90後)。如果不是都因為男女之事被封殺,很難把他們聯係在一起。雖然事發的順序其實是從吳秀波到霍尊到李雲迪,但從社會意義來看這是一個從吳秀波到李雲迪到霍尊的發展過程,而且可以說在霍尊事件上有了量變到質變的飛躍。

 

吳秀波我寫過博客,簡而言之是一個風流演員在婚後依然風流,沒有抵製第三者誘惑,背叛妻兒,但能守住最後底線,對過分敲詐的第三者憤起反擊,終於敲詐犯進監獄,風流演員被封殺,而底層網民歡欣鼓舞的故事。風流不是罪,背叛妻兒是缺德。但這缺的是私德,而且是廣大黨員幹部普遍欠缺的私德,卻引來公器的封殺,就不免有公器濫用的憂慮。不過,吳秀波至少是公認的道德有虧,他的結局,可以說有一點自作自受的因素。

 

李雲迪被封殺是因為和性工作者進行金錢交易,俗稱嫖娼。性工作這件事,屬於人類最古老的行業,其定位因為時間空間的差異,會有很大的差異。中國曆史上,有過蘇小小,薛濤,梁紅玉,李香君,柳如是,小鳳仙等名流青史的名妓;西方文學名篇裏,芳婷(悲慘世界),瑪茲洛娃(複活)等妓女也都給我們以善良美好的記憶。至於嫖客,從柳永韓世忠到冒辟疆侯方域到蔡鍔蔣中正陳獨秀,均為同道,甚至我最敬仰的蘇東坡,也有花間一壺酒的時候。總之,嫖娼一事,從道德層麵,是有可以探討的餘地的(當然,這牽涉到婦女權益等複雜的問題,我並非支持未婚嫖娼,並且堅決反對已婚嫖娼)。至於法律層麵,各國法律不同,但在當代中國嫖娼應該是違法行為。

 

具體到李雲迪,情況更複雜些。即便他的行為違法了現行法律,他至少有兩點值得同情:第一,他是四十歲的未婚中年,通過嫖娼解決性欲,從生理角度看可以理解,從道德層麵甚至沒有吳秀波背叛妻兒這樣的問題。第二,以他的名聲地位,他完全可以利用權勢以完全合法但十分缺德的形式玩弄女性。而他卻以相對公平的金錢交易方式解決性欲。在今日之中國,這是有一些出汙泥而不染的意思的。所以,盡管他違法了,而吳秀波沒有違法,我在道德層麵上對李雲迪是更為同情的。

 

盡管法律對嫖娼的處罰隻是拘留,盡管在道德層麵有可探討之處,李雲迪依然被徹底封殺。他的封殺甚至未必如吳秀波般得到底層網民的擁戴,大概底層網民比達官貴人更理解性工作者在生活中的意義。但公權再次展示徹底顛覆個人命運的力量,無論這個人多有錢,多有名,所做的事對社會造成怎樣的影響,鐵拳之下,必無完卵。殺了李雲迪這隻雞,不僅能警猴,還能震懾上至老虎下至螻蟻的眾生。和如此大局相比,一個中國首個肖邦鋼琴賽第一又如何,更何況這個藝術家近年隻因“找力宏”而出名呢?

 

如果說吳秀波,李雲迪的被封殺還算事出有因的話,霍尊的故事就近乎荒誕了。

 

霍尊應該是三個人裏最沒有名氣的,一首卷珠簾初聽不錯,多次聽到也就不過爾爾了。相貌嗓音也都不是最出挑的,性格上也有過分裝的一麵:我看過他的一個綜藝,他居然每次發言,都以”以上”結尾(這是韓國人的習慣,韓劇看多了都知道),差點把我驚得要展示喜劇“掉凳”之才。

 

但就是這樣一個略微過氣的二流藝人,在封殺事件後,因為他的私生活被扒了個底掉,我反而對他多了份敬意,甚至愛屋及烏,對他的歌藝也比以前更欣賞:在他和女友長達八年的交往期間,其中包括他從成名到火爆到略微過氣的過程,他居然對愛人忠貞不渝,沒有任何“劈腿”行為。

 

請不要指責我的道德標準太低,把忠於女友當作弘揚的品德。須知,在肉欲橫流的當今中國,在充滿誘惑的演藝圈,霍尊絕對是一道清流。我不敢說別人,我如果處於他的環境和地位,又正是未婚,我對自己能否如霍尊一樣守身如玉是有相當懷疑的,所以我的敬意是發自內心的。

 

如此一道清流,又是如何因為男女之事被封殺的?表麵上是吳秀波事件的翻板,女友敲詐,霍尊不願(也無力)滿足對方過分的金錢需求,其區別是霍尊沒有找第三者這樣的道德瑕疵。那麽如何對他下手呢?這才是真正讓人大跌眼鏡的,因為所謂實錘罪證居然僅僅是霍尊在一個十幾人的微信群裏就男女之事吹了幾句牛。

 

我們中的多數人應該沒有婚後出軌,也沒有嫖娼,所以至少我對吳秀波和李雲迪的看法隻是基於基本的同情心,以為利用公權因私德而至人於死地是一種對公權的濫用。但霍尊就不同了 -任何在八九十年代中國大學裏住過集體宿舍的人,都應該有“臥談會”的經曆,而和上鋪的兄弟聊聊男女之事,應該是性欲壓抑時代的一種重要宣泄途徑,對我甚至是性的啟蒙。現在的中國年輕人成熟早更開放,大概不再需要通過吹牛來過幹癮,但以霍尊之事看來,這似乎依然是年輕人生活的一部分。所有,霍尊因此倒黴,普通人是應該有兔死狐悲,唇亡齒寒之感的。

 

就男女之事吹牛,牽涉到最基本的最不應該受公權幹涉的兩種自由:言論自由和成年人雙方自願的性交自由。言論自由在中共製下從來稀有,但這主要針對政治言論,而真正說幾個黃笑話都成為禁忌大概也隻有文革時代。至於以清教徒式的思想教育黨員民眾是中共的傳統,畢竟除了一杯水主義流行的中共早期,性交從來是高層領導的專利,所謂“二八團”的結婚標準便是明證。但這種對性愛的限製,在文革前還是局限於對黨員的限製,資本家或普通民眾有點風流韻事是不會丟飯碗的,隻有在文革期間才有普通民眾因為“搞破鞋”而倒黴。

 

霍尊事件還有另一層文革聯想,那就是通過大字報揭發他人隱私,因為霍尊被揭發的是在十幾人間的小範圍談話。這是文革中把人批倒批臭的不二法寶,在大字報被禁的中國,網絡正起著當年大字報的作用。雖然在當局管控言論日嚴,為富不仁為官不仁盛行而底層又充滿仇富仇官心理的當代中國,通過網絡寫大字報是暴露社會問題宣泄民眾情緒的重要途經,但如何不被網絡反噬,使所謂網絡民意成為當局限製自由的工具,也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所以從社會意義看,霍尊事件可能是意識形態回歸文革的裏程碑式事件,並具有更廣泛的社會意義,這是吳秀波事件和李雲迪事件不可比擬的。但從吳秀波到李雲迪到霍尊是一個溫水煮青蛙的過程,提示我們公權力對私生活的過分幹涉哪怕在道德層麵能夠引起共鳴也是值得警惕的。因為那是一條光滑的斜坡(slippery slope),毀滅每個中國人殘存的自由深淵可能就在不遠處。

 

2022年七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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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5)
評論
chichimao 回複 悄悄話 公器濫用
.........................
很好 有人提到了.說明中國也有邏輯清楚.法理公正的人
因為不違法的私德 剝奪了 人的工作權.是有人(或組職)己經常時間的獨裁地位,而自認能代表天 來管理人了.
not4any 回複 悄悄話 當拜讀博主上一篇評論吳秀波的文章時,就隱約覺得博主會有另一篇評論李雲迪的文章麵世。果不其然。完全讚同博主對封殺李雲迪一事的見解。可惜了,李雲迪。在我的心目中,李雲迪第一,然後才是郎朗。
水晶藍 回複 悄悄話 很早以前,還是劉德華天王容顏未老的時候,有一張照片,被一老年的女高幹摟著腰,可以說是色迷迷。照片裏的劉天王羞得低下頭。

娛樂圈裏把他們這些麵首男摁下,肯定不是我們看到的麵上的這些原因。
Tina_芬蘭 回複 悄悄話 李雲迪哪裏違法了?這是一場交易,花錢買服務,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也沒有傷害到任何人,前些年英倫情人老帥哥休格蘭特不也做過同樣的事嘛,而且當時他還有多年生活在一起的女友,也沒見誰要封殺他!人家不是照樣演戲嘛,而且演技愈發爐火純青,我之前還看過他的The Undoing。

李雲迪單身一個,礙著誰了?
ahniu 回複 悄悄話 好文。
農業思維根深蒂固的社會。
唯有耶穌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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