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的美國大選,共和黨大勝,與新聞媒體先前的預測不太吻合。
2024年12月4日,美國聯合健康保險公司首席執行官布萊恩·湯普森(Brian Thompson),被一位26歲的年輕槍手當街擊斃…
美國大眾的“訥與敏”
兩千多年前孔子說:“君子訥於言而敏於行”; 沉默的大多數往往“訥於言”,卻在關鍵時刻“敏於行”,扭轉個人和國家的命運。
美國大選的最後階段,我正在女兒家帶兩個外孫(兩個月和兩歲)。她家沒有電視(不讓小孩看),我一天到晚累得頭昏腦脹,沒時間查手機看新聞。後來聽說能言善道的川普選上了,是被那些“訥於言”的沉默大多數選上的。在關鍵時刻他們“敏於行”,把握住大局,扭轉了國家的命運。
有一些美國人(尤其是勞動階層)是不知道孔子的,更沒聽說過孔子的這句話。不過,他們雖然不知“聖人之言”,還是謹守著社會共識,就是“少說多做”,在公眾場合謹言慎行、不談政治;也不閑談旁人的家長裏短。這就讓人與人之間保持一個安全距離,避免許多人際間的不愉快甚至矛盾。
不過對重大的議題,尤其是關係到切身利益的事,人們絕不會沉默,而會用選票說話 。這次民主黨政客的誤判,就在於自以為代表大多數, “沉默的大多數”卻毫不遲疑地用選票拋棄了他們。按照美國百姓的普遍素質,一旦塵埃落定後,就尊重選舉結果。想翻身的政客,必須切實了解百姓的訴求,調整綱領對策,四年後再戰江湖。
表達不滿的方式
除了國家大政,在日常生活中,人與人之間也會產生矛盾。不管是老板與員工,還是普通人或者鄰裏之間,都會有意見或者利益衝突。除了走法律途徑,美國人會更加直截了當的解決衝突,不太會像中國“大媽”一樣潑婦罵街。今年 12月,美國聯合健康保險公司首席執行官布萊恩·湯普森(Brian Thompson),被一位26歲的年輕槍手路易吉·曼吉奧內(Luigi Mangione)當街擊斃。在行凶的三顆子彈上刻有 “delay(拖延)”、“depose(驅逐)”和“deny(否認)”三個詞,說明他是在肉身痛苦和財務絕境(保險被拒)下鋌而走險,由此得到了社會大眾的普遍同情。
過激的行為當然不值得鼓勵,但是往往“過激”才會讓麻木的上層社會受到衝擊。此事之後,保險公司的老總們,都不再敢把照片公開post出來。相信這也會引起社會團體的反思,因此而催生一些社會變革的種子。
法律的“利與弊”
相對於世界上大多數文明國家,數千年來中國的社會形態沒有根本的改變,始終是權力大於法律。百姓既然沒有話語權,在麵對衝突矛盾時,就很少走法律程序,往往是請權貴撐腰甚或自己鋌而走險;民間比較有規模和力度的反抗往往靠“江湖”。 勢單力薄的個體一旦能聚嘯山林,連官方也得要讓步幾分。
而現代西方社會的法律製度比較健全,若能用法律解決矛盾衝突,就不必真刀真槍的血拚了。用刀槍往往兩敗俱傷,用律師至少有50%的勝算,還能拿到部分賠償。即便是精英階層、甚至常在公眾場合演講的人,在遇到法律糾紛時,也願意花錢找最會說話的人——律師,當自己的代言人,而不必自己出馬。
於是,在美國律師這個行當挺吃香。可惜的是人心詭詐,越專業的人越善於鑽法律漏洞:有些律師舌燦蓮花,用法律當掩護,把假話說得天衣無縫,把黑白分明的事情弄得不清不楚甚至黑白顛倒。於是,律師的名聲也就比政客好不了多少。當窮苦的百姓無處說理時,槍擊事件就頻繁發生了。
奸商與宣傳
在我的記憶中,父母從小就教導必須“誠實、不能撒謊”。如果有人被冠以“撒謊的孩子”之名,從家庭到學校就都名聲掃地了。隻是到了今日中國,能誠實地遵循“訥於言而敏於行”信條的“老派人”,已經越來越少。“市場繁榮”之後,全民都在追求財富,可惜一直缺乏配套的商業法律製度;“不說假話難成大事”幾乎成為商界的共識。民間也自然有了“無商不奸”的說法。 這就造成人和人之間,越來越缺乏真誠交流的空間。
從國家的層麵看,當政者的誠信度,還表現在對曆史事件的記載上。經過四十年的改革開放之後,人們對新中國的曆史,才有了些比較“客觀”的了解。官方也承認了在Mao時期,曾有過異常離譜的“假大空”宣傳。
比如說在“大躍進”時,大話空話橫行無阻。1958年媒體公開吹牛造假“畝產萬斤”糧食(實際隻有幾百斤),這離譜的宣傳甚至被“科學家”認可。如今都說始作俑者是Mao,但若無人“上行下效”,他無論如何也做不出舉國的“業績”來。當年對所謂“英雄人物”的宣傳,也往往是閉門造車吹出來的人物。
更深刻的“訥於言”
這就令我想起耶穌的教導。盡管國人往往把基督教算為“洋教”,其實猶太人的思維方式更接近東方傳統。耶穌出自猶太家庭,在教導門徒如何遵行猶太律法時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5:37)。這比孔子的“訥於言”更進了一步, 不但教導人要少說話,還把多說“不實之言”者,列為“惡人”了。
有的華人在國外信譽不好,往往和其“不實之詞”有直接關係。此外,有些人喜歡對天地發誓:“我要是說假話,遭天打雷劈”。聖經卻說:“…最要緊的是不可起誓;不可指著天起誓,也不可指著地起誓,無論何誓都不可起。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免得你們落在審判之下。”(雅5:12)因為天和地都是神造的,不屬於起誓之人,指天發誓等於在幹犯神的權柄。
由此可見,既然基督教敬畏的是“獨一真神”,就比孔孟之道的“訥於言”的標準更高,連隨便發誓也不可做。在大是大非上,隻要說“是”或 “不是”就夠了。耶穌被抓受猶太公會審問時,就是如此簡單回答的。
總而言之,一個成熟的公民社會,一方麵具有相對成熟的法律體係,讓詆毀和傷害他人的行為,受到製裁;另外一方麵,普通民眾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可以用法律來維護自身利益;公權力則要受到法律的製約和民眾的監督。人民在享有較多自由的同時,也學會自律和出言謹慎。這樣整個社會的運作成本較低,也相對穩定平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