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我們講了希律亞基帕二世的生平,他和史學家約瑟夫以及羅馬人的關係。這一次來說說他的家庭,尤其是他和他的親妹妹百尼基之間的關係。也談一談使徒保羅與他們在曆史上的交集事件。
亞基帕二世的家庭
亞基帕二世(Herod Agrippa II 主後27-93/100)是亞基帕一世的長子;百尼基是亞基帕一世的長女(主後28-?)。他們都在羅馬出生長大,之間相差一歲,他們的母親是Cypros II(主後10-50)。他們的父母亞基帕一世和Cypros II是表兄妹。
參考:https://en.wikipedia.org/wiki/Cypros_(wife_of_Herod_Agrippa)
亞基帕二世生於主後27年,在他17歲那年,父親亞基帕一世離世。這之前他一直生活在羅馬,在父親死後又在羅馬生活了十多年,然後才回到猶太地做王。他一直在羅馬受教育,生活上不可避免地沾染了羅馬人放浪的作風;但他為了回巴勒斯坦執政,也必須熟悉猶太人的風俗文化。史學家約瑟夫說,亞基帕也算是一位文學家,曾寫了六十二封書劄,信的內容顯示出他對猶太人的曆史非常熟悉(猶太戰爭,Vita,364)。
百尼基(Berenice)出生於主後28年。她是亞基帕一世的長女,比亞基帕二世小一歲,他們是同父同母的親兄妹。“百尼基”的意思是得勝的。 百尼基外貌非常美豔,稱得上傾城傾國。
他們同父同母的弟妹還包括:米利暗三世(Mariamne III),生於主後34年;土西拉(Drusilla)生於主後38年;此外他們還有一位早逝的兄弟德魯蘇斯(Drusus) 。
百尼基在其兄希律·亞基帕二世的宮廷中,一直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在政治上很有影響力。他們兄妹二人常常共同處理很多重要事務,包括上次簡單提過的、參與保羅在凱撒利亞受審事件(參考徒25:12-26:32)。等一下還會做更多的介紹。
百尼基(Berenice 主後28-)的婚姻
百尼基與其兄長希律·亞基帕二人從小在羅馬長大,也沾染了羅馬人的一些敗壞習氣。
首婚:百尼基在13-15歲之間,嫁給了亞曆山大城猶太領袖的兒子馬庫斯(Marcus Julius Alexander)。因馬庫斯英年早逝,她的這段婚姻很短暫 。
與叔父的婚姻:百尼基在喪偶後,在主後44年前後,再嫁給了她的叔父查西斯王(Herod of Chalcis)。查西斯王是亞基帕一世的弟弟,他們的婚姻屬於叔侄聯姻。他們養育了兩個兒子。查西斯王於主後48年去世。
與兄長同居:丈夫去世後,百尼基回到哥哥亞基帕二世的宮廷,與哥哥同住,並在政治事務中扮演重要的角色。這期間也傳出了兩人有非正當關係的流言。Wikipedia+1Wikipedia+1
再嫁再離婚數次:為平息各種傳言,百尼基還嫁給過基利家王波利蒙二世(Polemon II),但二人感情不好,不久後便離婚,百尼基返回兄長身邊 。
百尼基也曾改嫁西西裏王多利買(西西裏王普拉慕),不久又離婚,又回到兄長亞基帕二世身邊,並常常以王後的姿態與亞基帕二世一同在公眾麵前露麵。
羅馬將領的情婦:百尼基不但與猶太貴族宗親的關係混亂,她在羅馬時也是緋聞不斷,比如與維斯帕先(Vespasian,提多將軍的父親,羅馬皇帝)行暗昧之事。後來又與提多將軍及猶太地區的總督非斯都有染。
提多的情婦:到了第一次猶太—羅馬戰爭期間, 百尼基與維斯帕先的兒子,當時的統帥、後來的羅馬皇帝提多(Titus,主後39-81年)爆發了戀情,鬧得沸沸揚揚。
當猶太/羅馬戰爭結束後,在主後75年,亞基帕二世陪同百尼基前往羅馬,期望能讓百尼基與提多再續前緣。但羅馬城廣傳他們兄妹二人亂倫的醜聞,羅馬百姓十分厭惡他們,提多將軍隻得將他們遣返。
主後79年,提多登基成為羅馬皇帝,百尼基再次去到羅馬,期望能成為皇後。但羅馬民眾對她十分反感,迫使提多再次遣返了百尼基。
亞基帕二世在政治上長袖善舞,但是私生活十分敗壞不堪,與親妹妹百尼基長期保持混亂關係。美貌動人的百尼基在倫理道德上也是敗壞無恥的。提多於主後81年去世後,百尼基從此下落不明 ;也有史書說,她又重回兄長亞基帕二世的懷抱。
亞基帕之妹土西拉
順便也說一下百尼基的妹妹土西拉(Drusilla),土西拉的意思是“露水所洗的”。她雖然不如百尼基那樣傾城傾國,但也長得美麗動人。土西拉是希律亞基帕一世的小女兒,希律亞基帕二世(即25:13的希律亞基帕)的小妹。據說她與姐姐百尼基之間彼此嫉妒,關係並不好。
據約瑟夫所記(古史,20:7:1-2),當時在敍利亞北麵有一個羅馬的附屬小國埃梅薩(Kingdom of Emesa,在今日敘利亞的霍姆斯)。土西拉在15歲時,成為埃梅薩的國王Azizus的情婦。不久土西拉看上了權勢更大的羅馬行省總督/巡撫腓力斯((Antonius Fe1ix,AD52-60),於是嫁給他,成了腓力斯的第三任夫人。其實按照猶太律法,猶太女子不應該和外邦人通婚。但是對土西拉而言,權力的吸引力顯然高過了律法。
稍微解釋一下當時的行政劃分:在希律亞基帕/安提帕一世過世後(主後44年),羅馬政府將巴勒斯坦地區劃為一個行省“猶地亞”,由總督(procurator或governor)全權管理,督府設在該撒利亞。在主後52年,因前任巡撫庫馬納Cumanus的失職,腓力斯從副職調升為正巡撫,是羅馬政權在猶地亞的第二任巡撫。他在任上有八年。
羅馬史家塔西圖/Tacitus評論腓力斯說:他的權力像土王,頭腦如奴仆。因為他曾經給羅馬皇帝革老丟的母親Antonia做過奴仆,後被蒙革老丟賜予自由身,便取主母之名為己名。約瑟夫記載到:出身卑賤的腓力斯,在任上曾經組織過暗殺,鏟除異己,可謂劣跡斑斑。使徒保羅一開始就是在腓力斯的手上受審。後來因猶太人向羅馬皇帝凱撒投訴腓力斯的諸多劣跡,羅馬當局將他撤下。在主後60年,換上了新任總督非斯都,非斯都雖然隻作了兩年總督/巡撫,卻是一個秉公行義的羅馬官員。
非斯都開庭審保羅
羅馬律法要求,新上任的巡撫需將前任巡撫未盡之案件盡早完成,所以非斯都上任不久,就在該撒利亞(總督府所在地)審訊保羅的案件。
非斯都是一位嚴明清廉的巡撫,作事敏捷、公道,與腓力斯的行事大相徑庭。因他維護羅馬律法的公正(徒25:16),保羅對他也頗為尊敬(徒26:26)。
當時亞基帕/安提帕二世和百尼基來探望新巡撫非斯都,他們的妹妹土西拉也與前任巡撫腓力斯一起來聽審,這是《使徒行傳》第25和26章所記下的內容。
羅馬律法史家Sherwin White認為,控告保羅的猶太人,是以政治案件的名義指控保羅觸犯了羅馬律法,因此期望羅馬巡撫按照反叛罪重判保羅。然而在審訊的過程中,所有指控的證據都顯出其行為都屬於宗教性質。
這就令總督非斯都很困惑,於是他請了亞基帕二世來聽審,協助他做出判斷。《使徒行傳》25章描述亞基帕二世和百尼基 “大張威勢(fantasy)而來”。他穿上朝服,帶領“眾千夫長和城裏的尊貴人進了公廳”(徒25:23),堂而皇之在堂上聽保羅的“分訴”。
這次保羅在羅馬官長前的“分訴”,按照聖經的記錄、是他一生中的最後一次。他趁此機會為神作見證,並且以“王啊”一詞為“分訴”段落的開始。庭審之後,巡撫非斯都和眾官在後堂召開臨時會議,他們的結論與先前各次審判結論相同,都證明保羅是清白無罪的。……
暫且放下使徒保羅的案件,回到土西拉的生平。民間相傳,在維蘇威火山爆發那年,土西拉和她的幼兒亞基帕一同葬身於岩漿之下。
初代教會
最後還想提幾句:使徒保羅和早年信徒,麵對的是一個腐敗的希律世家王朝,他們砍了施洗約翰的頭、屠殺伯利恒的男嬰、曾審判耶穌基督,想殺死耶穌(路加福音13:31),又處死了使徒雅各,囚禁了彼得(路 3,可6),抓捕了保羅。希律王家族的手上沾滿了初代教會信徒的鮮血。
希律家族的政治權力在希律亞基帕二世手裏完結了。當猶太人的起義被鎮壓、耶路撒冷被燒毀之後,亞基帕二世也失去了他的權位,隻好遷居到羅馬當寓公。
這位末代希律王在羅馬逝世,沒有留下後裔。在希律亞基帕二世死後,希律家族作為羅馬附庸王朝的角色,隨之告終。而受他們逼迫的基督教會,卻在世界各地蓬勃發展,開枝散葉,長成了參天大樹。
這幾次介紹的猶太曆史學家約瑟夫的生平,和他的史學巨著,可以作為聖經的輔助文字資料,幫助人們更了解耶穌在世前後兩百年巴勒斯坦地區的曆史,也更相信掌管人類曆史的,不是君王和地上的強權政治,而是人類的創造主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