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說過了供銷社的起源和優、劣勢。今天來聊供銷社今後的走向。
供銷社的衰敗
供銷社靠“統購統銷”政策起家,是執行國家農業和商業政策的官方機構;直到20世紀80年代,還壟斷著農產品的國內貿易和銷售,控製著棉花、化肥和農藥的流通。在國家全麵管控市場的年代,供銷社是代表國家的獨家經銷商,比紅頂商人更牛,沒有競爭對手。
當農村有了個體經濟和全國市場開放之後,國家開始改革購銷與流通體製,逐漸放開了統購、派購、議購的範圍。隨著私營經銷商的加入,供銷社在競爭市場上漸漸喪失了原有優勢,缺陷被暴露出來,甚至陷入了虧損性運營。
當民營超市和24小時便利店遍布各地,供銷社更加舉步維艱。在市場經濟下,供銷社若仍然不改變“唯我獨尊”的態度,不采用現代的銷售、連鎖、配送等營銷服務,其衰敗是必然的。
在1999年,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甚至提出口號——“供銷合作社不消滅虧損,虧損就消滅供銷合作社”。
Depanneur—他山之石
那麽在市場競爭的資本社會,那些缺乏競爭力的商家,還有沒有出路呢?
1990年代,我在加拿大法語區生活過五年。加拿大政府除了通過稅收來縮小貧富差距,也製定了一些政策,專門扶持小商家。小商店在資金和成本方麵,無法與大型連鎖店競爭,但是對解決就業和方便消費者,有很好的效應。
在加拿大有一種小商店叫“Depanneur”。加拿大的新移民,因為語言和文化衝擊,在當地就業不易。通常政府會提供免費培訓課程,鼓勵他們自主創業,其中就包括經營小型超市“Depanneur”。這種小型超市的啟動資金隻要一萬加元,還可以從政府貸到款,一、兩個人就可以開始。因此“Depanneur”亦被華人稱為“夫妻店”。
小超市的優勢,不在價格和品牌,而在於政府特許的營業時間。當時(不知現在情況如何)法語區的大型超市在周日關門,周六隻營業半天,平常周一到周五,上午十點開門,下午六點就關門。這個營業時間,對上班族消費者很不方便,也讓大超市少賺了很多錢。大型超市業主雖然不喜歡,也隻得遵守政府規定。
同時,遍布城市各個角落的小型商店Depanneur,可以開門七天,營業到半夜12點,甚至通宵。雖然商品價格可能超貴一點,但是非常便民,生意通常都不錯。這是政府政策支持下的私人營銷模式。
參考資料:https://www.bcbay.com/life/immigration/2015/06/19/big5/341415.html
中國基層供銷社,固然與Depanneur有所不同。卻可以借鑒其營銷策略,揚長避短,在競爭社會中發展生存。
再出發優勢—因地製宜
在中國的偏遠地區,供銷社還一直發揮著重要作用。這又是為什麽呢?
我們可以從兩個角度看:一是從市場的需求,二是找出私營超市的短板和供銷社的長項:
私人資本注重效益和效率,必然會把投資重點放在人口集中、利潤豐厚的大城市。投資效益低的鄉鎮、農村,因人口分散、居民收入水平低,私人資本往往不願意投資。遍布全國的鄉鎮供銷社網點,正可以發揮其低成本營運的優勢,滿足當地人民的需要。
在非常時期,在不以盈利為首要目標的物資供應中,供銷社也有優勢。在疫情和封城期間,有些超市不得不關門,供銷社卻仍然供應物資,價錢也公道;部分解決了居民買不到菜,或者被迫買“天價菜”的困難。
此外,全國性的供銷社,還可以代表政府發揮救災功能。在唐山大地震期間,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成立了抗震救災辦公室,及時從東部那些運輸時間相對較短的省市,調動了救災物資,幫助當地人民解決了基本的生活需要。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和其它突發搶險救災過程中,供銷社同樣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再出發優勢—網點遍布
供銷社在效率和市場效益上固然不如大超市,不過也有它的優勢:
龐大的全國體係—— 供銷社是目前唯一具有全國性體係的、為農服務的經濟組織。截止2020年底,全國供銷係統擁有連鎖企業6697家,配送中心10802個,連鎖、配送網點83.2萬個。如今覆蓋“省市縣鄉村”的五級供銷合作社,建立了網路平台和流通係統(以上參考網路資料)。
連鎖和網路銷售—— 供銷社在鄉鎮有連鎖的便民直營店;村民也可用流通網絡購買商品。這些現代經營網,讓供銷社可以在區、縣建立農資、日用消費品配送中心、再生資源集散加工中心、農副產品專業市場、批發市場等。
這些,目前都是私營個體商業的短板。
服務方向與優勢:
供銷社資金與民間個體業主的資金來源不同,營銷目的和重點也不同。
從資金來源看,私人資本來自個人創業投資,目的是追求利潤賺錢。供銷社的資金來自政府,政府資金來自稅收。既然投資方是百姓交的稅,理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去做利潤低、私人資本不願做,或者做不好的事。
今天來說,供銷社必須承擔“政策扶貧”搞活經濟的任務,促進偏遠、落後、交通不便地區的經濟發展,保障底層百姓的基本消費需求。在少賺錢、甚至不賺錢的前提下,也要像過去的一句口號說的“發展經濟、保障供給、滿足人民需要”。而不應隻在富裕地區,和私人商業爭利潤爭好處。
有些供銷社,靠政府投資,卻隻在富裕地區營銷,想投資、盈利兩頭拿。這不但違背了法律經濟規則,也是缺乏商業道德的行為。就像某些不肖子孫,拿了父母給的生活費,又逼父母花錢買自己的東西。
這種營銷,不僅僅在經濟上造成不公平競爭,也會傷害私營企業的利益和積極性。如果供銷社恢複了一家獨大的局麵,更可能引發民怨。
雙向職能:
除了資金來源和營銷對向的差別,供銷社與與個體商家還有一個不同:個體商家隻單向的賣東西,供銷社卻是雙向的,既有“賣”也有“買”。遍布城鄉的供銷網點,不單要“銷售”,還要“支農惠農”:既提供農業需要的生產資料,也收購銷售農產品。這也是供銷社鋪設全國基層網點的一個重要目的。
可惜的是,供銷社多年來存在的最大的問題,正是“有供無銷”:隻熱衷於賺錢,隻想讓農民花錢買東西,而不想替農民銷售農產品。這種“有供無銷”的功能性缺失,造成了日益嚴重的農產品銷售困境。
新壟斷或政策扶持?
不少人擔憂,以國家資金支撐的供銷社,會擠垮私營的小型商超、社區小店甚至大型超市,形成新的壟斷。
待解決問題
限製供銷社的壟斷—— 既然供銷社的經營重點,不在繁榮的大城市,就應該給供銷社清楚的區域營銷定位:在那些比較偏僻、人口比較稀疏、民間資金較少的區縣,好協助當地盤活那些商業模式難以運行的地方經濟。
發揮代銷與回購功能——這是其他商業模式難以運作、也是需要政策扶持的領域。有資料說: ……供銷社至今是棉花收購、加工的主渠道,在棉花收購中始終保持著50%左右的市場份額。此外,在資源回收、農資類商品流通等方麵,供銷社也在發揮重要作用。
補貼性基金—— 政府給供銷社的撥款中,應有專款用於補貼性的農產品收購。在許多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政府對農產品也施行補貼性收購。
這種補貼政策不但鼓勵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也可以扶持國家經濟的薄弱環節,保有全麵的生產銷售鏈,若隻受商品市場操控,單單依賴進口,則可能會失去民生支柱產業。
有人總結說:供銷社和私人商業的區別在於:一個是公有製,一個是私有製;一個包括政府運作,一個是純商業運作;一個有龐大城鄉網點,一個網點少、多在大城市;一個是產銷都管,一個是隻管銷售。
對供銷社有了清楚定位,才會產生高效率和公平競爭,也才會釋放生產力和市場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