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湘是我多年的客戶,湖南辣妹子。初到多倫多時聽了我的勸告,存款加貸款30萬購買了一棟獨立房自住。幾年後收入增長,自住房價格也漲了不少,用自住房做加按再貸款購入一套40萬的聯排鎮屋做投資房。這幾波操作下來小湘的財富迅速增漲。
2020年的秋天,小湘打來電話要我幫她出租那套聯排投資房。
即便是疫情期間我也隨時可以進入工作狀態。老朋友了,彼此非常了解,談話直接切入主題。“可以的。租客什麽時候搬走?房子什麽時候可以準備好上市?”
“租客已經搬走半年多了,房子是空的,你過來看看還有沒有需要整理的。”
我滿頭問號:“這麽空了這麽長時間?前麵的租客有什麽問題嗎?”
小湘就給我講了這個租客的事情。
這個租客是四五年前我幫她找的,一直住在這裏沒有變。客觀地說,租客還是不錯的,按時交租金,維護房子也中規中矩。期間小湘陸續更換了洗衣機,爐灶和冰箱,租客對小湘這個房東也很滿意,雙方相處還算愉快。唯一讓小湘糾結的是房租太低了。當時租金的市場價是$1900。租客一直不變的話,每年隻能按照政府規定漲幅很小,幾年下來小湘的租金遠遠落後於市場價,尤其是有一天得知鄰居同樣大小的房子居然租了$2700,一年就相差將近一萬,感覺不平衡了。曾經電話裏問過我能否可以增加房租或者換一個租客。
每年安省政府都根據通貨膨脹水平發布租金上漲比例。房租上漲在政府規定幅度之內是不需要經過租客同意的,但是要提前90天通知租客。政府規定的租金上漲限定很低,遠遠趕不上市場變化。以近幾年為例,2019年租金上漲最大幅度1.8%;2020年為2.2%;2021年為0,因為疫情期間政府不允許房主漲租;2022年為1.2%;2023年為2.5%。按這樣的比例漲租金,與多倫多現實房租市場租金差距非常大,如果不換租客的話,租金肯定遠遠趕不上市場價格,並且差距會越來越大。相關數據可以到安省房租局官網查找。
我當時回答她,安省法律不允許因為房租低就驅趕租客。如果屋主要自用這套房產,可以請租客離開;如果僅僅是租金太低,可以跟租客商量,對方同意的話可以高於政府對租金上浮的限製。
小湘很猶豫,一方麵覺得租客還不錯,彼此相處還算融洽,另一方麵特別希望租客可以接受漲租。但是周圍朋友紛紛給她出主意。“租金太低了,肯定要換租客才行。”“跟租客再怎麽談也拿不到現在的市場價。”“別跟租客談漲房租,租客肯定不會同意的。”“租客知道是房租低的原因要他搬家,將來趕都趕不走。”等等。
正巧姐姐的孩子要來多倫多上學,她就以此為由給租客發出終止租約的通知。租客當然知道目前的租金遠遠低於市場價值,非常不希望搬走。但小湘自用的理由租客也無可奈何。租客非常辛苦地在附近找房子,可是隻能勉強找到一套兩臥兩衛的公寓。從大換小讓租客很難受,於是再向小湘爭取留下來。小湘非常堅決地請租客按時搬家,於是雙方不歡而散。租客雖然離開了但是欠了一個月的租金,留下許多垃圾沒有清理,牆麵和踢腳板也有破損。小湘打電話給租客請他處理,前兩通電話還接通了,答應馬上處理。再往後索性電話和短信都拉黑了,無法再聯係上。
小湘估計收不到租客的補償了,幹脆請人徹底收拾了房子,打算繼續出租。又聽朋友講至少要等一年以後才能夠出租,否則前租客會因為房東沒有自住而起訴房東。小湘有些緊張。不過事已至此隻能多等一些時間。
緊接著蔓延全球的疫情到來,人們紛紛離開大城市,搬遷至郊區,農村,小城鎮。多倫多的房產需求一下子極度萎縮,房租市場大幅下跌,許多房子待租,房租也大幅下降。
小湘這時候有些心裏發慌。原本的操作是為了得到更高的租金,沒想到租金反而降了。資金方麵小湘倒是沒有問題,自住房子的地下室依然分租有租金收入,政府也給補貼,貸款利息也降了,還貸少了一些,再加上房產買得早,房價早就漲上去了,按2020年的市場價值估計,這套聯排房產至少值75萬,小湘心裏很踏實。
這樣房子空了大半年,前麵的租客沒有消息,小湘覺得應該沒事了,決定把房子租出去,畢竟可以得到不少現金流。於是開始找租客。
基於一貫地小心謹慎,我特別跟小湘確認兩個事情。其一,姐姐的孩子確實計劃來多倫多讀書,但是因為疫情原因無法成行,隻能選擇在國內上網課。其二,前麵房客確實承認欠租以及房子需要打掃,而且同意補償,所有這些都在電話短信中有溝通記錄。
根據我的經驗整個過程有很多隱患。我提醒小湘把所有相關短信截屏保存下來。既然目前改變自用的計劃準備重新出租,最好先通知以前的租客,他可以優先回來租住。“他都把我拉黑了,想找他也找不到。”小湘很不在意地說。
“按他以前的電話發短信通知他。如果沒有回複,把短信截屏留檔。”
所有準備工作完成之後,房子終於掛牌上市。因為房子的狀況以及地點都很好,上市不到兩周就以$2600成功租出去了。小湘很開心,每個月增加了$2600的收入,用不了多久就可以考慮第二個投資房了。
不料幾個月後的一天我突然地接到小湘的電話,她被前房客投訴了。
房租局給她打電話,通知她目前收到一份來自前的房客投訴,稱小湘欺騙性地讓租客 搬走,以獲得更高的租金。租客要求小湘賠償一年的租金差價,以每個月700元計算,共$8400。房租局的官員告訴小湘,調解會議安排在一個月之後。因為疫情原因,會議將以三方通話的形式進行。同時官員告知如果調解不成功,會進入審判階段。
這是以前從未遇到的情況,小湘驚慌起來不知所措的找到了我。我請她冷靜下來,幫她分析整個事件。
首先小湘應該確認,她沒有做錯事情。
我建議小湘把這些理由都羅列出來,配合相關證據都準備好。最好請律師幫助,因為律師才是專業人士。經過我的分析小湘覺得心裏有數了,答應馬上做準備,同時聯係房租局和律師。
過了幾天小湘告訴我,她已經做好答辯準備。問了一些朋友,覺得不用請律師,自己出馬就可以了。反正所有證據都在,對方無非就是想蒙些錢。
最後雙方調解成功,簽署了調解協議。事後小湘告訴我更多的細節。這位租客從小湘這裏搬到一間兩室公寓,使用麵積減少了一半,而且房子狀況比較差,滿心不高興。加上疫情原因,租客的收入降低很多。偶然到小區來找朋友,發現房子仍然是空的,就動了心思,拍了照片做證據。還沒來得及投訴,發現有新租客入住就更加覺得有理了。千方百計打聽之下得知新的租金已經達到$2600。就投訴了。
調解會也很順利。小湘把所有理由有條不紊地講出來並一一出示證據。最後調解結果是小湘放棄追究租客的欠租和房屋修繕清理費用,而租客放棄索賠租金差額。一切都和投訴之前一樣。小湘覺得開心之餘還有些小小失落。終究租客的欠租沒有收回來。不過,租客的資金狀況比較艱難,如果堅持追討需要花幾個月的時間和精力,得不償失,作罷了事。
總結整個過程,小湘體會到做房東也是技術活。一定要按照法律規定操作,並且保留好證據,方可保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