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想象一下,賣投資房交稅多少應該與以下因素有關:
而Basis又與折舊有關。
所以,賣房報稅最關鍵的還是折舊及recapture。關於這個話題,我剛寫過一篇文章,建議有賣房要報稅者先讀它三遍:
這篇文章,實際上也不過是上一篇文章的補充解釋。
繼續上篇文章中的例子,不過這裏把上例中的車道改為加建房間,與房子有關的四個折舊事件:
上文中講到,賣房時報稅的關鍵是要把上麵的事件做為四個獨立的事件,也就是說,你是賣了四份資產,而不僅僅是賣了一個房子。
這四個賣的事件也不是不可以合並,比如資產1和3,這兩者是可以合並的(兩者必須都要增值才可以合並),它們折舊recapture的稅率都是一樣的, 都是Unrecaptured Section 1250 Gain,是普通稅率但不超過25%。
但貶值的資產,比如空調和冰箱,分開做為獨立資產報稅在稅務上更有利。
另外像5年多的個人資產,比如冰箱,賣的時候不報也應該可以。不報的話那是假定它的現估值是零,至少對交稅多少沒影響。
實際上,賣房的總利潤包括三部分:
無論是把賣房子做為一個資產來賣(總折舊加起來),還是分作四種資產來賣,上述三者的總和是相同的,所不同的是各自的分配比例。
總之,把單獨折舊且貶值的資產做為獨立的資產來報,在稅務上是有利的。這應該是很多報稅者常犯的錯誤。
(注: 非CPA,若又理解錯誤,歡迎指正!)
建寧 202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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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