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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寓言(4)——西藏,凝眸七年(連載四十六)

(2021-05-11 16:15:17) 下一個

第六章   灰色寓言(4)

達賴喇嘛流亡印度,標誌著中共統治西藏第二個時期的開始。毛澤東那種中國農民式的狡黠在此顯露無遺。因為如果達賴喇嘛不走的話,中共要接管西藏的政權,在道義上還受“十七條協議”的牽製和約束,或許還要假以時日並且大費周章。而此時中共卻可以以對方“叛亂”為口實,背棄“十七條協議”中自己的承諾,然後輕易從容地填補這一空白。而六十年後中共以所謂“國家安全”的理由,撕毀背棄《關於香港問題的中英聯合聲明》,也是異曲同工,惡習使然。

中共統治西藏的最終目的,是為確立對這一地區資源的壟斷和控製。隻是這種迫不及待的行動,與道德敘事的所謂“解放”,甚至技術意義的“國際法原則”都無關係,中共從來都鄙視和不遵守人類社會所製定,基於普世價值的任何規則,不論它是國際法還是國內法,是多邊條約還是雙邊協議。

在達賴喇嘛出走幾天之後,中共解散了噶廈政府,並以自治區籌備委員會取而代之。除了接管西藏政權的所有職能外,中共還以他們最擅長和最成功的方式,建立了社會的各種基層組織如居民委員會和農民協會等。

1959年以後,是中共對西藏統治的黨化專製時期,正處於中共與西方(包括前蘇聯)關係不斷惡化,國內形勢也急轉直下。1957年中國知識分子群體對中共的獨裁專製的批判,導致了被稱為“反右運動”的大規模鎮壓,作為社會中堅力量的知識分子群體從此在中國不複存在。接下來“大躍進”的失敗使中國經濟陷入困境。眼看建立政權之初希望能得到民眾支持,以吃飯不要錢的公共大食堂為模式的“共產主義”成為泡影,為避免國內局勢的崩潰,毛對國內采取血腥強力鎮壓與意識形態清洗結合的手段,對外則擴大與西方世界摩擦以轉移民眾視線。於是中國傳統的閉關鎖國又重新開始,西藏也不可避免地被遮蔽在鐵幕後麵,那裏發生的事情,在很長時期不再為外界所知。

達賴喇嘛流亡後,中共在西藏的當務之急,是要建立統治所需要的各種機構,但要完成這一點,需要平息還在各地蔓延的叛亂。對於平息叛亂,中共並不生疏而且充滿自信,這不僅隻是因為他們的力量與叛亂者相比要強大得多,也不是因為他們已經成功平息了其他民族邊疆地區的各種叛亂。關鍵在於中共自己就是以叛亂起家,他們引以為自豪的“南昌起義”、“秋收起義”,在正常社會就是叛亂。他們與國民政府“平叛”的軍隊周旋數十年,最終從叛亂者變成了統治者,因此他們和叛亂者打起交道來絕對深諳此道。

盡管有人對他們在平叛中的一些失利幸災樂禍,但這並不妨礙他們在幾年內,就鎮壓了這塊廣大區域內的大部分抵抗。1962年中共宣布西藏全境內平叛結束,雖然仍有零星抵抗延續到上世紀七十年代,但這對中共統治已無根本影響,從而顯得微不足道。

關於所謂平叛中藏人的死亡數字,至今也還是一個頗有爭議的問題。流亡的噶廈政府官員夏格巴宣稱在拉薩有1.2萬人死亡,1.5萬人受傷,荷蘭的範普拉赫先生認為在拉薩有8.7萬人被殺害。可能因為這位範普拉赫先生根本就沒有到過西藏,所以他不知道1959年時的拉薩全城隻有3萬人,就是我在1984年生活的拉薩,人口也隻有10萬人。

中共公布的數字是,拉薩戰役消滅叛亂武裝5360餘人,其中擊斃545人,擊傷、俘虜4800多人,中共軍隊死亡63人,受傷210人。這與我在西藏生活期間,聽經曆此次事件的當事人(包括藏族)講述的差不多,從他們支零破碎的回憶中,仍可窺見當時的血腥與殘酷。不過真正的大規模殺戮,應該是在今後持續幾年的大清洗中。由於中共宣傳基於政治需要,加上信息黑箱化和對曆史的任意篡改,其統計數字的公信度極低。這個曆史疑案隻有留給後人解答。

西藏各地的平叛還在進行,中共便開始了所謂“民主改革”,根據中共駐藏代表張經武1959年3月22日下達的中央指示,具體做法為:民主改革在平息叛亂的口號下充分進行。方針是“邊打邊改,叛亂地區先改,未叛亂的地區暫時緩改”。對於貴族的封建占有製度一律廢除,但要加以區別對待,凡參加叛亂的一律沒收,分給農民;對於沒有參加叛亂的,可以采取贖買的辦法。

1959年5月,中共西藏工作委員會宣布在農業地區開始三反(反叛亂、反烏拉、反奴役)雙減(減租減息)運動。並製定了《關於西藏地區土地製度改革方案》和《關於執行贖買政策的具體辦法》的法令。根據後一個法令記載,全西藏貴族頭人(頭人實際是部落領袖)共642戶,其中未參加叛亂的約占26.8%;全西藏共有大小寺院2138座,未參加叛亂的約占55%;全西藏共有農奴主代理人(這些人大約是屬於非貴族但較富裕的中產階層)約4000戶,其中未參加叛亂的約占70%。總計要贖買的未參加叛亂的農奴主的財產,為全西藏貴族和上層僧侶全部財產的三分之一,總價值為六千萬元。贖買方法采取由上登記由下評定,贖買金分期付款,五萬元以下者八年還清,五萬到十萬元者十年還清,十萬元以上者 十三年還清。

當年10月6日,中共的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成立了“土地製度改革委員會”,到1959年底,西藏農業地區有五十七個縣,七十四萬人口參加了土地分配。而對於西藏的牧區,中共則采取了不同的方法,除沒收參加叛亂牧主的牲畜分給原放牧者或貧窮牧民外,對整個牧區的財產所有不予改變,即所謂的:不搞鬥爭、不分配牲畜、不公開劃分階級的“三不”政策。到1961年全西藏牧區的二十八萬人中已經有二十五萬人口參加了這類運動。

從上述數據可以看出,當時整個西藏,“農奴主階級”的貴族頭人的73%,寺院喇嘛的45%,中產階層的30%參加了叛亂,加上前後追隨達賴喇嘛出走西藏的數十萬流亡者,已然不是中共所稱的“少數反動派”。這些人擁有全社會財富的三分之二。而他們最終都被驅逐或消滅,財富則被完全剝奪。即便是對剩餘三分之一社會財富的贖買,也無非是暴力脅迫下的強賣強買,並非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正常交易。

對社會涉及麵如此廣泛的人群和數量如此巨大的財富用暴力進行消滅和掠奪,對一個族群和社會的摧殘必然是毀滅性的。中共在西藏的所謂“民主改革”,實乃其在中國一貫做法,即以現代“民主”之名,建構的都是前現代的專製。說的是為改變西藏舊有政治和經濟社會製度結構,用的仍是恐怖暴力手段,此種方式在曆史上隻有納粹暴行可以相提並論。(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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