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王耀庭的廠裏搞群眾互鬥運動。他列在批鬥名單中,罪名是走資產階級文藝路線。另外還說他家庭成分有問題,說他父親當年投奔了國民黨。真是有口說不清。小王被關押在廠裏的學習班反省和寫檢查。這段日子我和他失去了聯係。
壞消息接踵而至,又得知小王在廠裏不過是個臨時工,我頓時有些心灰意冷。臨時工被人看不起,因為沒有保障,隨時都可以遭解雇、斷收入。媽媽叫我不要和他再談下去了,說自己已經這麽窮了,怎麽能再嫁給一個一無所有的窮小子。我的思想開始動搖。
有一天,小王托廠裏同事給我捎來了一封信。信上談了他在學習班的情況。特別是他說幾次想到自殺,隻因想到我,才讓他有了活下去的勇氣。信末他囑咐我要堅強、保重身體,一定要等他出來。他的語句讓我心緒不寧,一種難以名狀的滋味。我對自己說一切等他出來後再說吧。
終於,小王被允許出來會見女友,隻是後麵還跟著兩個人,怕他逃跑。我問他到底犯了多嚴重的錯誤。他說沒犯錯,隻是因為他經常與幾個文藝愛好者聚在一起拉拉唱唱、排練節目,廠裏造反派就誣陷他搞地下俱樂部。我注意到他腳上穿的還是那雙我送他的、也是我唯一的一雙尼龍襪。因為尼龍有彈性,我的尺碼,他也能將就穿。他窮到連一雙像樣的襪子都沒有。他太苦相了!我無法自抑地對他冷漠起來,說:“你在事情還沒弄清楚之前就不要想著見我了。”小王深情地看著我,吞聲忍淚,隻說了一句:“你一定要等我!”
一晃我二十五歲了,工資每月二十六元。然而,我和父母還是住在這個破舊的、不足九平米的城牆房裏。熱情能幹的胡穎,把我家的住房情況匯報到了廠裏。廠裏又派人與居委會協商。居委會把我家列入特困戶名單,統計給了房管所。
通知參加缺房評比會的這天,我正好上中班,廠裏批準我半天假。會議後,我們家分到一套十八平方米的住宅,由三間六平米的房間組成。
1970年7月1日,對我們一家三口來說是多麽重要的一天,是搬家的日子,象征著與十七年的“窮困和饑寒”徹底永別!搬進新家的全部家當就是一張床、一個竹塌、一個舊箱和兩隻凳子。那隻我從八歲起用來當桌子的破碗櫥早已報廢,我到舊貨店花了十二元買了一張最便宜的桌子。
最讓我們激奮的是,第一次用了電燈!大家高興得熱淚縱橫。
小王放出來的時候是我們新搬家後。他找上門來,我正在廠裏。媽媽索性跟他攤牌說:“你和我女兒當兄妹來往吧,交朋友的事就別提了。我不會讓女兒嫁給一個臨時工!”
我在腦海裏想象著小王蒙受屈辱的心情,痛苦極了。他太不幸了,從來沒有父親,沒有母愛,女朋友家又這麽勢利。我的眼前還浮現出那天他專程帶著心愛的小提琴來拉曲給媽媽聽的情景。像我和媽媽這樣骨子裏世俗的人是不懂欣賞他的高雅的。
王耀庭理想中的“樸素”的愛情,在現實麵前是多麽無力。我辜負了他,他會明白像我這樣單薄的小女人是不適合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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