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世間情為何物,直叫人以身相許。中有王寶釧等薛平貴苦守寒窯十八年,西有羅密歐與朱麗葉為愛化蝶。愛情,醉了幾許文人墨客,又惹了多少歡喜嗔怨。古往今來,無數人前仆後繼為了愛情而執著、堅守甚至放棄生命。愛情是聖潔的,而婚姻是為這份聖潔頒發的充滿祝福的證書。
然而,關於婚姻的不幸真相是,每年約有一半的婚姻以離婚告終。轟轟烈烈地相愛,最後空餘一聲歎息。如果您已婚、或者您的孩子和其他繼承人已婚,也許您已經考慮了離婚會對您的生活、財產和家庭成員會造成的影響。如果是這樣,您比大多數人都更聰明。如果您願意,本篇博文可以幫助您熟悉一些有關準備離婚的重要概念。
大多數人不會考慮當離婚煩擾到他們或預定受益人的生活時可能發生的變化。但是,正如您可能想像的那樣,離婚使得更新和審查法律事務變得更加重要。沒有周密的規劃,離婚會對您的家庭造成毀滅性的後果。
在美國,離婚率一直很高。盡管離婚可能會導致情緒劇變,但是生活滾滾向前的車輪並不會以離婚而告終。了解離婚對您的遺產規劃有何重大影響非常重要。
什麽是法律意義上的離婚
專業來說,離婚是兩個人之間婚姻合同的終止。從法律角度看,您的離婚解決了三個問題:1.離婚使得雙方有權再婚;2.離婚會分割財產(或債務責任);3.離婚需列出對孩子的照料和監護的細節。
盡管關於這些問題的法律可能很簡單,但各州情況有所不同,而且美國法律體係可以通過利用夫妻雙方試圖“贏得”離婚案而進行鬥爭來增加離婚的對抗性。幸運的是,“無過錯”離婚法可以簡化這一程序。離婚後需要重新調整審視您的遺產規劃。
第一步:審查受益人的指定
離婚後,更新金融財產(例如人壽保險、股票、債券和其他資產)上的受益人名稱非常重要。但是,您隻能根據離婚判決進行更改。根據法院命令,您的前配偶可能有權獲得您在婚姻存續期間所累積的部分退休金。您的遺產規劃律師可以幫助您確定哪些資產可被分配新的受益人。
一般而言,您應該重新審查所有遺產規劃文件。特別是您必須考慮以下幾個問題來審查您信托文件中指定的下列人士:1.誰被指定為信托的受托人?2.誰是遺囑的執行人/個人代理?3.誰是財產授權書、醫療保健授權書或醫療保健代理書中的代理人?
夫妻離婚後,幾乎所有州都取消配偶的受益人身份,禁止前配偶根據婚姻存續期間訂立的遺囑繼承遺產。但有關人壽保險和退休計劃的規則卻有所不同。離婚後,管轄退休金計劃的聯邦法規(ERISA)和24個州的法律允許離婚前的指定依然有效,盡管其他26個州的法律取消這種指定。因為各州間的法律差異,當在一個州離婚,但是遺產規劃或受益人指定被另一個州或聯邦管轄時事情就會很複雜。
Minnesota 的Sveen v. Melin案件中,男方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所買人壽保險將女方指定為第一受益人,男方前任婚姻中的兩個孩子是第二序位受益人。雙方離婚後男方去世,去世前並沒有修改受益人指定。女方要求按照人壽保險中受益人的指定領取保險金。案件打到美國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維持原判,判決前妻承接前夫的人壽保險收益,因為他從未指定他人代替前妻作為受益人。雖然該州法律在離婚後自動撤銷了前配偶的受益人身份,但被稱為ERISA的聯邦法律優先於州法律。如您所見,如果不注意這種情況,可能會導致意想不到的結果。特別是如果有新的配偶加入進來!
財產分割:
從長遠來看,您獲得的資產及其獲得方式可能會造成嚴重的稅收後果。讓我們看一下如果處理不當最可能使您苦惱的資產。
01 增值資產
與許多夫妻一樣,您和您的配偶可能在婚姻存續期間積累了財產,在離婚協議中,這筆財產需要在雙方之間進行分配。這些資產可能包括房地產、共同基金、股票、藝術品或收藏品。考慮到誰得到了什麽時,應格外小心,否則將來可能麵臨痛苦的增值稅。
02 房地產
房地產分割是離婚協議中最具爭議和討論的領域之一。由於這是離婚中的一個棘手問題,因此,雙方以一種友好的公事公辦的方式解決這個問題非常重要。離婚協議要求雙方做出許多決定,因為它規定了哪一方將擁有並在該房產內居住、支付按揭、稅金,保險,水電費和維修費用。該協議還概述了如果出售某財產,獲得的利潤將如何分割。
03 個人財產
通常,每個配偶都有其個人財產,例如珠寶、書籍和衣服。為了避免在這方麵出現問題,在正式提交離婚申請前,這些物品應分給合適的一方。否則,離婚協議中應包括這些物品的清單。
您的房子
對於大多數夫婦來說,房屋是最昂貴的資產,通常是夫妻共同擁有。在確定離婚協議的具體細節時,您和您的配偶可能將麵臨三種選擇–每一種都有其獨特的稅收後果:
選擇1:房屋立即出售,收益分成。隻要這對夫婦在房屋出售前的五年內居住了至少兩年且收益未超過五十萬美元,就不會對房屋出售征收任何增值稅。
選擇2:房屋在將來的某個日期出售,收益在出售時進行分配。如果離婚協議允許一個配偶在出售前繼續居住三年或以上,可能會導致不良的稅收後果。非居民配偶將不再有權得到增值中二十五萬的額外豁免,因為該房屋已不再是其主要居所。
選擇3:一個配偶買斷另一人在房屋中的權益。如果出售資產是離婚流程的一部分,在離婚判決生效一年內,任何收益均不予承認。獲得房屋的人將在房屋中擁有雙方的所得稅基礎。假設張偉和王茜已婚並在一起買了房子。張偉付了七萬五,王茜付了兩萬五。離婚時的房屋的市價漲到五十萬。作為離婚協議的一部分,王茜獲得了房屋所有權。王茜在房子裏的所得稅基礎是十萬美元。
但是,如果距離離婚判決生效已經超過一年,規則通常會有所不同。如果一個前配偶買斷了另一人在該財產的的權益,則必須謹慎注意出售前配偶所欠的任何稅款(在扣除25萬美元後)和購買前配偶所欠資產的應納稅額。這些資產必須清算以買斷另一個前配偶的權益。
退休計劃
合格的退休計劃:諸如401(k)之類的合格退休計劃的稅法不僅嚴格限於何人、且限於何時以及如何從計劃中收到分配。法律對退休計劃所有者的配偶的權利同樣嚴格。它要求您的配偶接受分配,並且不允許您“分配”或“指定”您的退休金計劃給其他任何人。
那麽,離婚時會發生什麽呢?即使您的配偶即將成為您的前配偶,他或她仍有權得到您的計劃分配的某些部分。與配偶離婚的解決方案通常是“適格的家庭關係令”(簡稱“ QDRO”)。如果QDRO是根據有關稅法適當製定的,則會預留退休福利的一部分,在退休時領取。
個人退休賬戶(IRAS)
離婚配偶有權獲得的IRA資產的數量取決於您居住在夫妻財產共有還是夫妻財產獨立州、您結婚的時間長短以及IRA是在婚前還是婚後建立的。如果處理得當,可以通過書麵離婚判決書將IRA的資金從配偶一方免稅轉移到另一方。但是,如果處理不當,一個配偶最終可能會得到一半的錢,而另一配偶最終會得到整個稅單。
當死亡來臨
聯名共有資產-確定資產是與前配偶還是前配偶的家庭成員共同持有。記住,離婚並不會自動改變聯名共有資產的所有權。如果在離婚完成之前發生死亡,則整個聯名共有資產將通過聯名共有的幸存特點轉移到剩餘的聯名共有人。
指名監護人-在大多數情況下,如果您的前任配偶還不是監護人,那她/他會得到您孩子的監護權。在極少數情況下,在世的父母可能不適合或無法擔任子女的全職監護人。在這種情況下,您應確保與律師合作指名其他人擔任孩子的監護人。
控製資產的分配-如果您將資產完全留給未成年子女,請記住,您的前任配偶很可能是控製和管理資產的人。像大多數離婚的父母一樣,您可能會發現您的前任配偶將對資產的使用方式擁有自由裁量權,這是完全不可想象的。您可能也有理由擔心您的孩子將無法如您所願地享受遺產的全部收益。但是,您的遺產規劃若沒有有效的策略,這是兩個非常可能出現的結果。
離婚、稅收和您的遺產規劃
申報納稅人身份
在當年12月31日前無法離婚的夫婦,必須對他們在納稅申報表中選擇的申報納稅人身份做出艱難的決定。已婚單獨申報是目前最昂貴的申報狀態。這就是為什麽,如果您和您的配偶可以同意,那麽您可能要繼續共同申報納稅,直到離婚為止。但是,此規則有兩個值得注意的例外。
例外1:如果您的配偶無法支付他/她的稅款,那麽您可能不應該共同申報。因為共同申報,您將一起承擔配偶和自己的稅款。如果您的配偶無法讓IRS滿意,它將向您索取配偶應該交付的稅款。
例外2:如果您懷疑您的配偶沒有完全披露收入或偽造了扣除額,那麽您可能不希望共同申報。因為,您同樣可能要承擔配偶的應納稅額以及相應的罰款。
誰獲得增值所得?
假設您和您的配偶擁有的股票自購買以來已大幅升值,五年前以五萬美元的價格購入的股票現在已經漲到十萬美元。如果你們兩個決定今天出售股票,則收益將為五萬美元,即原始投資與賣出價格之間的差額。如果您決定保留股票,並向配偶支付五萬美元(當前市場價值的一半)以獲得全部所有權,那麽您的總投資將變為七萬五千美元。但是,如果您出售股票,則用於確定增值稅的成本基礎將不是您實際投資於股票中的 七萬五千美元。相反,政府會考慮您的原始成本基礎-兩萬五千美元-和您的配偶的原始成本基礎-也是兩萬五千美元-並認為您的實際成本基礎僅為五萬美元!因此,您支付給前配偶的股票的五萬美元現金,他/她不用交稅,但您需要支付巨額的增值稅。
哪個遺產規劃策略最佳?
幸運的是,可以通過精心設計的稅收和遺產規劃來巧妙地解決上述所有問題。如果您已經製定了一項遺產規劃,您的主要考慮將是更新它,因為離婚導致了您生活的新變化。對於大多數人而言,這些遺產規劃問題在離婚期間最為重要:
-- 控製現在將財富分配給誰、何時以及如何分配、以及在死亡後如何分配遺產。
-- 得到離婚過渡期間可獲得的每個稅收減免。
-- 保持對某些財富的控製和管理。
-- 重新指名受益人。
以下三種遺產規劃策略可以幫助您實現這些目標:
• 可撤銷的生前信托-這種盛行的遺產規劃工具與遺囑不同,它使您可以避免遺產認證潛在的延誤、費用和公開曝光。相反,在您去世後,您指定的繼任受托人將負責管理和分配您的遺產,這些遺產由您的可撤銷生前信托所有。受托人將遵循您在信托文件中的指示行動,包括何時將資產以何種方式分配給誰。
• 兒童信托-另一個在父母中流行的遺產規劃選擇是兒童信托。它使您可以留出資金在以後幫孩子支付大學學費或購買第一套房。
• 不可撤銷的人壽保險信托-不可撤銷的人壽保險信托(ILIT)實現了多個重要目標。首先,它使您可以在離開後很長時間都能控製人壽保險保單收益的分配。與兒童信托一樣,ILIT將保單收益分配到受益人的時間和方式由您決定。因為ILIT的受托人是您指定的受托人,所以您還可以確保收益不會被前配偶所染指。
尋求幫助
因為您的目標和家庭情況是獨一無二的,所以請尋求專業的遺產規劃的律師。隻有他或她才能向您展示為了您孩子的利益,您可以如何發揮他們最大的作用。
除了遇到的情緒動蕩之外,您還很難消化離婚導致的法律義務。所以必須不惜一切代價避免離婚期間的一時衝動。
首先,草率轉移資產可能會違反適用的《統一反欺詐轉移法》以及州婚姻或夫妻共同財產法。另外,有必要遵守離婚判決的條款。通常,離婚判決優先於遺產規劃中的不同規定。
由於離婚通常是一個艱難而情緒化的時期,因此必須找到可以充分安排財務事務的力量。在采取任何措施之前,請先谘詢專業的遺產規劃律師。否則可能會導致不良後果。不采取行動可能會導致意外的資產轉讓,而過早的行動可能會導致欺詐性的轉讓處罰。但是,在經驗豐富的遺產規劃律師的指導下,遺產規劃可以為您帶來適當的安心,並為新的開始奠定良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