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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白卡/醫療補助房子會被政府收走嗎?

(2020-11-03 15:22:27) 下一個
在申請(或接受)療養院護理或其他醫療補助的老年人中,存在很多誤區和問題。有的人完全以為自己可以享受白卡/醫療補助,百年之後可以把自己的財產(主要是房產)留給自己的孩子;有的人則以為自己有房子沒有資格申請白卡/醫療補助,因此為了享受白卡福利,提前把房子轉到孩子名下,結果轉到孩子名下的房產被告掉或者老人被最終趕出自己房子的淒涼下場。很多人的一個共同擔憂就是他們一生最大的財富,也就是他們的房子在他們去養老院或離開人世後會被如何處理?他們的房子會被政府收走嗎?如果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員還住在房子裏怎麽辦?不僅是老人,有些父母需要住養老院的成年子女也有類似擔憂。
 
遺憾的是,這些問題很複雜,無法簡單給出會或者不會,是或者否的答案,因為具體答案取決於每一個家庭的具體情況。 

 

簡單回答是:

是否因擁有住房而失去醫療補助資格:如果您的自住房,房屋淨值(房屋價值減去所欠的金額)在特定限額內,則政府不會因為您有該自住房而不符合醫療補助資格,您的房子屬於醫療補助中的不計資產。根據房屋所在州的不同,2020年房屋淨值不能超過$ 595,000或$ 893,000。

 

政府是否可以因為醫療補助而收走您的房子?
雖然您的房屋不計入申請或獲得醫療補助的資產限額,但在您過世後,州政府會進行Medicaid Recovery醫療補助追償程序,美國五十個州都有此類項目,雖然各州也有許多複雜之處和細微差別。在您的孩子們或其他親人繼承之前,州政府需要有人把您生前花掉的醫療補助費用補上。如果沒有其它資產償還,您的房屋會被出售,州政府會從房屋出售所獲利益中收取全部或部分收益作為報銷。但是,如果您去世後,留有21歲以下或殘疾或失明的孩子,政府不可以這麽做。

 

 單身獨居:隻要您主宰自己的房屋中,並且房屋淨值(房屋價值減去所欠的金額)在特定限額內,則政府不能因為醫療補助而收走您的房子。您有權享受醫療補助的同時一直獨居在自己的房屋中無憂離世。
 
單身並搬到養老院居住
 
如果您因基本功能喪失(BEDTTC洗澡、吃飯、穿衣、轉換、入廁及節製)需要住養老院,隻要您有意願還要回家,您的房子在您生前也不需要擔心,還是您的。
 
如前所述,如果您需要搬到養老院,您必須提供一份書麵聲明,表明您的“回家意向”,這將使您符合醫療補助支付養老院費用但住房屬於不計資產範圍內。換句話說,當您住在療養院時,“回家意向”聲明可以保護您的住所不會因享受醫療補助而影響福利。如果沒有“回家意向”的申明,您的房屋價值通常將使您沒有資格(因為超過資產限額)獲得醫療補助。因此,您必須出售它,並將收益用於您的療養院護理,直到您耗盡自己的財產有資格獲得醫療補助為止。
 
如果州政府認為您在養老院會是一個永久安排,政府可以在您的房子上放置質押lien,但這並不意味著您必須立即出售,而是意味著一旦您的房子出售,政府會從所售收入中報銷醫療補助費用。如果您活著出售,您可能因為您出售所得價款失去醫療補助資格,直到您花掉為止。如果您身體康複能夠回家,質押會被取消。如果您過世,政府會提起訴訟,要求從您的遺產中獲得醫療補助的報銷。

 

單身且與成年子女一起住

如果您有健康的成年子女居住在您的房屋中,則該資產不被視為豁免資產。但是,您可以如前所述,提交“回家意向書”,表明您計劃將來回家。這樣可以在您還活著時房子無恙。但一旦您死亡,政府將嚐試通過追償您的財產來收取他們為您的長期護理所支付的費用。但是,即使您去世,如果您有一個殘疾、盲人或未成年的孩子,政府也無法染指您的房屋。同時,還有另一個豁免情況,稱為“照料者成年子女豁免”,它允許醫療補助接受者在某些情況下將其房屋轉移給健康的成年子女。

 

已婚且一方配偶搬去了養老院

 
當您的配偶搬入由醫療補助計劃資助的療養院時,您將被視為社區配偶,作為社區配偶,無論您的房屋淨值是多少,您都有權保留自己的房屋。但是,處理這種情況的最佳方法是將房屋產權單獨放到您的名下或者設立信托。作為醫療補助申請人的配偶,可以在不違反醫療補助回溯期的情況下將房屋轉讓給您。僅將房屋轉移到您的名字上也可以保護您的房屋免受醫療補助提出的財產追償要求(要求您償還您的配偶的養老院護理費用)。這是因為在您配偶去世時房屋不再是您配偶的財產。

 

 已婚,養老院中的配偶去世
隻要有一個在世的配偶並且他/她住在家裏,房屋就可以免於財產追償。一些州的醫療補助財產追償計劃試圖在尚存的配偶去世後收回長期護理費用。其他州不會在尚存的配偶去世後設法收回成本,除非他/她也是醫療補助的接受者。
 
 已婚、住在家中的配偶過世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住在療養院中的配偶沒有“意圖”要搬回家,政府可能會要求出售該房屋以追償醫療補助。如果出售,房屋出售的收益將用於支付療養院的費用,直到收益“支出”至符合條件的醫療補助資產限額為止。此時住在養老院的配偶可以重新申請醫療補助。即使房屋是在居住在家的配偶名下(該配偶也稱為社區配偶),居住在養老院的配偶也可以通過所謂的“無遺囑繼承”繼承房屋。 (這是指配偶在沒有有效遺囑的情況下去世,而死者的資產則轉給在世配偶)。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房屋將被視為一項可計資產,而住在養老院的配偶將失去獲得醫療補助的資格,直到房屋被出售並且收益用於支付護理費用。
 夫妻雙方都去世
如果配偶雙方都是醫療補助接受者,則政府將嚐試收回其用於長期護理費用的資金。如果隻有一名配偶是醫療補助接受者,並且在非醫療補助配偶死亡之前去世,取決於所在州,有的州可能,也有的州不會嚐試追償醫療費用。如果非醫療補助配偶在醫療補助接受者配偶之前死亡,政府將設法收回其用於長期護理的資金。但是,如果夫婦中有殘疾,盲人或未成年人孩子(21歲以下),則該州無法進行追償。

 

 夫妻雙方都去世,成年子女住在家裏
假設夫妻雙方都是醫療補助接受者,則政府將嚐試通過追討遺產以償還長期護理費用,除非該房屋先前已通過看護例外(caregiver child exception)轉移給其成年子女,或者夫妻有盲人或殘疾孩子(不限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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