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桐城解放後不久,桐城師範一分為二,一部分人繼續留在桐城師範,一部人跟隨學校搬家到上海,我舅分到上海。家婆奶奶跟著我舅和舅媽去了上海,從此再也不用給人做衣服了。
家婆奶奶在上海,家務之餘參加了街道上的掃盲班。掃盲班結束後,她就憑那課本做字典,用一隻禿毛小楷毛筆,經常給我母親寫信。我曾經試著讀那些信,可她老人家平時講樅陽方言,信裏寫的那些字,也用的是樅陽方言,而且,信裏的字大都是從課本裏找出來拚湊的諧音字,我根本看不懂。母親說過,家婆奶奶的信不是用來看的,而是要用樅陽話讀出來聽的。可惜,那些信我母親一封也沒有留下,否則,進樅陽博物館還是有曆史意義的。1960年代中期“文革”時,家婆奶奶給我母親寫信的事遭人揭發,說我媽是地主出生,因為,家婆奶奶是“三寸金蓮”,還會寫信,不是地主婆是什麽?還要拉我媽去批鬥。家婆奶奶 知道後,氣的從此再也沒有寫過一個字。可她老人家是樅陽人,愛唱黃梅小調,愛看黃梅戲,還會說戲文裏的故事,這些“地主婆式的毛病”卻怎麽也改不了。隻要她老人家來我們家,什麽“七仙女下凡”“竇娥冤”“小白菜”等苦情戲照樣給我們小孩唱,照樣講。晚年,她得了老年癡呆症來我們家,黃梅小調唱不了了,可那些老故事還是照樣講給我們聽,從沒斷過。
一九八二年夏,家婆奶奶老絲癡呆症越發嚴重,躺在床上不吃不喝好幾天最後去了天堂。
時間過得真快,屈指算來,家婆奶奶已經仙世四十多年,可她老人家在世時的很多事情,我大都忘記了,可有些事情至今仍然令人難已忘懷。
(1)家婆奶奶講的故事:
我十七歲那年剛參加工作,家婆奶奶特地給我講了這個故事:
從前有一戶人家,這戶人家有一個兒子。這兒子從小就愛小偷小摸。不管是別人的一根針,還是一棵菜都拿回家來,交給他的母親。做母親的見兒子這樣做,不但不責備他,反而說他做的好。
兒子漸漸長大了,成了一個盜賊。一天,這個盜賊被官兵拿住,綁赴刑場砍頭。
兒子在被砍頭之前,大喊冤枉,官老爺問他有什麽冤情,他說要等他的母親來了再說。
母親被喊來了。雙手被綁、跪在地上的兒子要求最後喝母親一回奶。母親當眾解開衣襟給兒子喂奶時,兒子一口咬下了母親的乳頭,吞了下去,母親當場昏死在地。
官老爺大怒。問兒子為什麽這樣殘忍地對待他的母親。兒子說:“他小時候偷東西,母親從來沒有責罵過他。”
官老爺無語。
這個老掉牙的故事很多人都知道,可偏偏家婆奶奶給我鄭重其事地講完後,還要我傳下去。
(2)家婆奶奶的兔子
1960年糧食困難時期,家婆奶奶千幸萬苦在我舅家的樓道裏養了兩隻兔子。
兔子長大了,家婆奶奶把它們放在蒙得嚴嚴實實的籃子裏,躲過了上海碼頭的嚴厲盤查,坐大輪來到我們家。家婆奶奶實指望這兩隻兔子能給我們家帶來一點小小的歡樂和溫飽,誰知,這兩隻兔子終究沒能逃脫船上乘警的棍子,被打死在外婆的懷裏。
家婆奶奶舍不得將這兩隻死兔子扔了,帶著它們偷偷摸摸地到了我們家,將那兩隻兔子扒了皮,剁了骨,一家人偷偷地喝了肉湯,吃了兔肉,開心了好些日子。
那個年代,人們喝點不摻野菜的玉米糊糊,都要防備鄰居看見,何況是吃肉呢。
(3)家婆奶奶的麵條
家婆奶奶是個酷愛吃麵條的人,我卻相反,打小就不愛吃麵食,但有一次在舅家生病,吃了家婆奶奶的麵條後,開始喜歡上了它。
那年夏天,我剛從插隊的鄉下“雙搶”結束回家,母親立馬要我去上海接小弟回蕪。又熱又累的我,到了舅家就高燒不退地病了,還滿嘴起了水泡,也不想吃飯,隻能喝點稀飯就點鹹羅卜。那天,家婆奶奶端來了一大碗麵條,硬把我被從床上拉起來,要我吃下去。“這麽多,吃不了”,我說。
“麵是軟飽”,家婆奶奶勸我。我沒辦法,在舅家也不能任性,隻好吃。
大半碗麵條下肚,我滿頭冒汗,精神也好了許多。接下來的幾天,家婆奶奶餐餐給我做麵條。
其實, 家婆奶奶做的也就是很普通的肉片麵,但當時的我吃下去後,感覺好了許多。病也就慢慢好了。
(4)家婆奶奶的戒指
那年我出嫁,母親送給我一枚18k的老舊金戒指,並說,這是家婆奶奶送給她的陪嫁,她沒什麽好東西給我,隻有這一枚戒指。
母親送我的戒指當時我並不在意。戴戒指在當時並不流行,再說,這枚戒指看上去就象一小段黃銅皮繞的圈,泛著暗黃色的光,仔細看去,隻在圈裏麵有一個地方刻著小小的18k字樣,其表麵平平板板,什麽花紋也沒有。帶在手上,也不好看。好在是家婆奶奶給媽媽的陪嫁,媽媽又陪嫁給了我,多少有一點紀念的意思。此後,我一直把它放在我的針線盒裏,從來沒拿出來戴過。
慢慢地,街麵上有人開始戴首飾了,我偶爾也就把它翻出來,戴上幾天。
一次回家探親,父親看到我手指上的戒指,便說:“這是你家婆奶奶給你媽的,據說是祖上傳下來的呢?”聽到這話,我實在受寵若驚。父母有三個女兒,家婆奶奶給母親陪嫁的東西,母親唯獨作為陪嫁給我,我反而不當回事,辜負了母親的心意。此後,我就一直把它戴在手上,並經常自豪地向朋友介紹它的來曆。
直到那年,我回國奔母喪。悲傷之餘,我摸到這枚戒指,心想: 如今家婆奶奶不在了,媽媽沒有了,這枚戒指傳到我這裏,可不能丟了,我把它留給了娘家侄女。
從上海返回時,見到了舅媽,提及此事。舅媽說,那枚戒指是當年家婆奶奶送她結婚的聘禮,她隻戴了一天,新婚第二天一大早,家婆奶奶就把它收走了。
時至今日,這枚戒指的事還讓我尷尬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