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理論和民主實踐究竟不是一個東西,比如,民主實踐是漸進的,而民主理論則不是。因為,當代的民主理論存在著一個既是開創者又是終結者的著作,他就是《論法的精神》。
《論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鳩(公元1689-1775年,18世紀法國著名的啟蒙思想家)於1748年發表的一部學術巨著。由於是馬克思主義的“對立派”,孟德斯鳩的名字及他的作品被排除在中國的教科書之外,排除在中國公眾的視野之外,不被廣大的中國民眾所知道。偶爾被談及,也是“地理環境論”,是作為反麵教材的。《論法的精神》是一部內容豐富的著作,其中對當時社會,也是對當今社會影響最大的,是他對民主的論述。
不同於古典的亞裏士多德建立在數量原則(全體、少數、一人)基礎上的對民主、貴族、專製的政體三分法,孟德斯鳩提出了建立在質量基礎上的三分法:“政體有三種,即共和政體、君主政體和專製政體。共和政體是全體人民或至少一部分人民控有最高權力的政體,君主政體是由單獨一人執政,不過道照固定的和確立了的法律,專製政體是既無法律又無規章,由單獨一人按照自己的意誌與反複無常的性情領導一切”。所以這樣三分,是因為他認為,重要的不是看權力掌握在一入之手(君主製)、少數人之手(貴族政治)還是全體人之手(民主),而是看權力是如何由政府實施的;可能有一人的專製主義,也可能有全體人的專製主義。
孟德斯鳩說,沒有分權的政府就是專製政府,行政權、司法權和立法權這三個國家權力應該獨立。 “如果司法權不同立法權和行政權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權與立法權合而為一,將對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構成專斷的權力,因為法官就是立法者”。 “同一個機構,既是法律的執行者,又擁有立法的一切權力。它可以用其一般的意願來破壞國家,又可以用它的特殊意願去摧殘每個公民。” 如果立法權與行政權合而為一,政府機關就會製定“專製的法律,以專橫的方式付諸實施”,無論該政府是君主製的還是共和製的。
“在民主政治之中人民在某些方麵似乎是君主 …… 隻有通過選舉方能成為君王,這亦是人民的意誌所在。 君王的意誌體現於君王本身。因此,為建立投票權而製定的法律是民主政治下的基本法。”“擁有最高王權的人民應該自己去做他們能夠做好的所有事情,而那些自己無法出色完成的事情就應該讓其代理者去完成。”“ 如果有人對於人民這種鑒別功績的天然能力心存疑慮的話,隻要去探詢一番雅典人和羅馬人的一係列接連不斷的令人歎為觀止的選擇,就足以使人信服,我們絕不能將這些選擇歸結為偶然。”“正如絕大多數公民雖然擁有相當足夠的選舉權利一樣,他們卻沒有相應的被選舉權。如出一轍,人民具有相當的能力聽取他人交代事務管理的情況,他們自己卻並不適合處理有關事務。”
孟德斯鳩對古代的希臘和羅馬等共和國的滅亡總結道:“一個共和國,如果疆域獨小的話,會毀於外力,如果版圖廣大的話,則會亡於內部的邪惡”,因此他為將來的民主設想:“要是人類沒有創造出一種政製,既具有共和政體的內在優點,又具有君主政體的對外力量的話,那麽人類早已被迫永遠生活在單人統治的政體之下了。我說的這種政製就是聯邦共和國。這種政府形式是一種協約,依據這種協約,幾個小邦聯合起來,建立一個大家一致同意建立的更大的國家。所以聯邦共和國是幾個社會聯合創造的一個新社會”。
……
《論法的精神》出版後,歐洲人談論民主時,就越來越少地提及柏拉圖和亞裏士多德,他們更多地是引述孟德斯鳩的概念,《論法的精神》中的民主定義也成為了《大百科全書》的標準定義。今天的讀者們也不難發現,《論法的精神》出版後的28年也就是1776年,成立的美利堅共和國就是孟德斯鳩有關民主的聯邦共和國理想的實現。
反對的聲音是有的,不過它不是來自專製陣營,而是來自民主陣營。1754年,在《論法的精神》出版後的第六年,讓·維克·盧梭(1712-1778,法國啟蒙思想家)發表了《論不平等的起源》,在書中他稱讚了當時的日內瓦共和國的民主,同時他對日內瓦社會內存在的財富不平等提出了質疑、批評,並為這種不平等找到了原因:私有製。同時他認為私有製的誕生是人類文明的開端。當盧梭在遇到“那麽必須否定文明,回歸到自然狀態中去嗎?”的詰問時,他於1762年發表了《社會契約論》作出了回答,並給人們描述了一個能夠消除私有製而又不回歸到原始狀態、未來社會的藍圖:“每個結合者都必須把自己以及自已的全部權利都轉讓給整個集體”“轉讓是毫無保留的,結合也就會是盡善盡美的,於是每個結合者也就絲毫無所要求了”……。針對孟德斯鳩的代議製民主,盧梭強調,代議製民主隻是一種不徹底的,代表大多數私人利益的,反映“眾意”的民主。盧梭認為隻有他描述的這種建立在公有製基礎上的民主,才是真正的、徹底的、嚴肅的、代表“所有人”即“人民”意誌的民主,這種民主不僅能夠實現真正的平等,並且能夠真正反映“人民的意誌”、反映“公意”的民主。“為了很好地表達公意,最重要的是國家內不能有派係的存在”,要實現這種真正的民主,不能讓議會來代替人民的意誌,而應通過“人民大會”的人民直接表決來表達自己的意誌……。
盧梭,他的名字是中國人不陌生的,他的“民主”,以及“公有製”“社會”“人民”“人民大會”等詞匯,更是中國人所熟悉的。很明顯,盧梭的“民主”概念及內容,是針對孟德斯鳩的民主概念和內容的。這兩種不同的“民主”,自1762年之後便成了政治辯論的中心,日後有關民主的爭論不是上溯到孟德斯鳩的著作,便是上溯到盧棱的著作。這場“民主”爭論通過羅伯斯比爾、馬克思、十月革命一直傳播到了20世紀的中國,當然,在中國這場爭論不是用嘴,而是通過國共兩黨的槍杆子來進行的。並且他們這時又有了新的名稱:“舊民主主義”“新民主主義”“資本主義民主”“社會主義民主”,後來“人民大會”也有了個新的名字,叫:“人民代表大會”。
今天,如果來批評“人民代表大會製度”,顯然是“馬後炮”、是“事後諸葛亮”,但是,當你看到有一個臭名昭著的政府仍在用著已經被實踐揭穿的謊言進行欺騙時,事後諸葛仍有當的必要。
20世紀80年代的中國,有一位明星囚犯,也是囚犯明星,叫遲誌強。他是位電影明星,也是犯流氓罪被判刑入獄的高幹子弟。出獄後他寫作了係列監獄之歌,其中有一首唱道:“錢啊,你這把殺人不見血的刀,鈔票,鈔票,多少人為你妻離子散,多少人為你蹲監牢……”。將自己犯罪的原因歸咎於鈔票,顯然是錯誤的,人們並不當真,因為歌曲屬於文學範疇,將人們內心的邪惡和貪欲歸咎於外在的鈔票,全當是一種概念的物化,全當是文學手法賦比興。但是,當一位或幾個博學並且能說會道的學者將人們內心的邪惡貪欲歸咎於私有製時,人們就當真了。私有製是私欲的產物,而不是私欲的原因,就像鈔票是人類欲望的產物,而非是欲望的原因一樣。盧梭及馬克思主義者將他們本末顛倒的根本原因,就是他們無視人的“原罪”(基督教基本教義,認為人生而有罪),認為人性本善。
--人性本善、人是無私的,正是公有製、人民代表大會製度的哲學前提。但是,這種前提是錯誤的,人是有原罪的(“原罪”不同於“人性惡論”,人性惡是沒有悔罪概念的,是不以惡為羞恥的,它導致的是種族滅絕的法西斯和濫施酷刑的中國法家。“原罪”是一種視惡為羞恥的“概念”,其中的邏輯是,人性本惡,但是應該求善,方能得救。它最終導致的是三權分立和輿論監督。),這種原罪所派生出的私欲是根深蒂固的,這種恒久的存在最終使得以人性善為前提建立的“人民代表大會製度”最終淪為了一個極端虛偽的社會製度。
人是有原罪的,人是有限的,在這個有罪的世界裏,人們建立的政府能夠準確地反映“眾意”、代表大多數人的意誌,就夠了。絕對的平等,隻有在天國中才有,在人間,它是一個永遠的目標。如果無視原罪,試圖在人間建立天堂,實現共產主義,其結果,隻有一個,那就是將人間變成地獄。
人性本善所創建的“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會製度”,在俗世中是如此的虛偽和恐怖,以至於一位英國作家感歎到:施暴肉體的暴君叫帝王,蹂躪靈魂的暴君叫教皇,既施暴肉體又蹂躪靈魂的暴君叫--人民。” (奧斯卡·王爾德《社會主義中人的靈魂》)
2005 11 4
首發於《民主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