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5,法國思想家阿曆克西·德·托克維爾創作《論美國的民主》,指出,美國式兒民主政治將在世界流行,因為,人類追求平等自然愛好自由製度,人們愛平等比愛自由更熱烈。追求平等會使人產生對自由的追求,使人追求各自獨立的平等,因此,養成按自己的意誌進行個人活動的習慣和愛好。
In 1835, French thinker Alexis de Tocqueville wrote
他警告過度民主將導致“溫和的暴政”。民主可以適當的平衡自由與平等兩者,在照顧個人的同時也顧及社會的發展。過度的社會平等會導致人與人之間的孤立,造成更多的政府幹預以及自由遭到侵蝕。批評了個人主義,因為,人類,人與人之間根基於相同目標的團結合作。
He warned that excessive democracy would lead to "mild tyranny". Democracy can properly balance freedom and equality, taking care of individuals while also taking into account social development. Excessive social equality will lead to isolation between people, resulting in more government intervention and erosion of freedom. He criticized individualism because people need to work together based on the same goals.
為了避免邪惡和貪婪,私人財產必須被廢除。因為,隻有財產的力量被完全消除,知識分子精英的“哲學家國王”才能浮現,並對社會進行統治。隻有當美德成為唯一的權力基礎時,人類社會才能達成理想的目標。早期的思想家們,也采取了柏拉圖對於私人財產的批判姿態。
To avoid vice and greed, private property must be abolished; for only when the power of property is completely eliminated can an intellectual elite of "philosopher kings" emerge and rule over society. Only when virtue becomes the sole basis of power can human society achieve its ideal goals. Early thinkers also adopted Plato's critical stance toward private property.
民主能產生危險,第一,是產生無政府主義的傾向,第二,是產生多數暴政,因為,多數人能會獲得有無限的權力。
Democracy can create dangers. First, it can lead to anarchist tendencies. Second, it can lead to majority tyranny, because the majority can gain unlimited power.
憲法將立法、行政和司法權分別授予政府的三個部門,理論上這種權力分立能夠互相地製約是清晰的,而在實際中又存在危險,因為,擁有不同權力的不同官員可能集中權力一致行動,在製定法律時互相否決。
The Constitution grants legislative, executive and judicial powers to three branches of government respectively. In theory, this separation of powers is clear in that they can check and balance each other, but in practice there is a danger because different officials with different powers may concentrate power and act in concert, vetoing each other when making laws.
托克維爾,論美國的民主
《論美國的民主》De la démocratie en Amériq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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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法國思想家阿曆克西·德·托克維爾創作的社會學著作,分上、下兩卷,分別出版於1835、1840年。美國作家克裏夫頓·費迪曼《一生的讀書計劃》:《論美國的民主》邏輯清晰,文筆優雅。
阿曆克西·德·托克維爾(Charles Alexis De Tocqueville,1805—1859),法國曆史學家、政治家,政治思想家,政治社會學的奠基人。1835年,托克維爾的代表作《論美國的民主》上卷寫成,在西方世界產生了巨大影響,他本人也因此而飲譽歐洲。1839年,他成為人文和政治科學院院士,並當選為眾議院議員。1840年,《論美國的民主》下卷問世。1841年,他成為法蘭西學院院士,1842年成為芒什省議員一托克維爾於1851年寫了《回憶錄》詳細介紹了二月革命的情況。1856年,他發表了專門論述法國革命的專著——《舊製度與大革命》。1859年4月16日,托克維爾在戛納去世。
《論美國的民主》
第一卷分為上、下兩部分,第一部分講述美國的政治製度,第二部分對美國的民主進行社會學的分析。
第二卷分四個部分,以美國為背景發揮作者的政治哲學和政治社會學思想。該書的基本思想在於承認貴族製度衰落的必然性和平等與民主勢不可當的發展趨勢。
它既是第一部對美國社會、政治製度和民情進行綜合研究的著作,也是第一部記述美國民主製度的專著。作者把民主作為一個對象來觀察。沒有摻雜自己的觀點加以論證。
內容簡介
這部著作的上卷和下卷,不是寫於同一時期,其間相隔5年。因而在筆調、結構、敘述上有所不同。該書上卷包括美國的地理環境,種族狀況,英裔移民帶到北美的影響,美國聯邦製的優點與其他國家聯邦製的比較,聯邦政府與各州政府的關係,政黨產生的原因,政治社團的作用,輿論的作用等方麵;中心思想是闡明美國的民主、自由、平等是如何在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中體現的。下卷是以美國的民主思想和美國的民情為背景,分析了美國人的哲學觀念、宗教思想、科學理論、文學、藝術、社會心理、民族性格等等方麵。同時,與英法等國為代表的西歐國家的類似問題做了對比。 [2]
創作背景
《論美國的民主》寫於大革命之後的法國。當時,王權已經被推翻,但是社會動蕩不已,新舊政治力量交織在一起。雖然民主的要求被舊勢力暫時壓製了下去,但是,政治敏銳性很強的托克維爾已經意識到,民主是一種勢不可擋的曆史潮流,舊有的等級製遲早會進入曆史的“故紙堆”,人人身份平等的新時代終將來臨,民主即將在全世界範圍內不可避免地和普遍地到來。 [4]
1830年七月革命爆發後,托克維爾被指責與波旁王朝有染,為避免麻煩,與朋友博蒙一起向司法部請求,要求去美國考察研究那裏的新監獄製度,以便為即將開始的法國監獄製度改革做準備。當托克維爾在美國進行考察的時候,當時安德魯·傑克遜就任美國總統剛剛二年出頭。在1831年4月他們所去的美國,正處在深刻而廣泛的變革時期。1787年結成聯邦時隻有東部13個州,1831年又多了11個州,其中有兩個州,即路易斯安那州和密蘇裏州,領土已經伸延到密西西比河以西。在美國考察了9個月,1832年2月離開美國。1835年和1840年分別出版《論美國的民主》上、下卷。 [5]
對於《論美國的民主》的撰寫,托克維爾較少依據過去和同時代的文字材料,而是通過對美國各階層人士的訪問,對社會的直接考察,親身體驗美國的社會製度、人權、宗教信仰、經濟等各個方麵。
作品思想
在《論美國的民主》一書中,“民主”的含義有些混亂,其基本核心的意義就是社會的各個方麵走向平等的趨勢。民主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民主的法製一般趨向於照顧大多數人的利益,因為他來自公民之中的多數。公民之中的多數雖然可能犯錯誤,但他沒有與自己對立的利益。貴族的法製與此相反,他趨向於使少數人壟斷財富和權利,因為貴族生來總是少數。因此,一般可以認為民主立法的目的比貴族立法的目的更有利於人類。”托克維爾所說的平等並非指財產的平等,而是權利的平等,即“身份平等”。在托克維爾的理論中,平等是根本的大事,所有的個別事物都由他而產生。“它(平等)賦予輿論以一定的方向,法律以一定的方針,執政者以新的箴言,被治者以特有的習慣。”不僅如此,身份平等的影響“遠遠大於政治措施和法律,而且他對政府的鉗製作用決不亞於對公民社會的這種作用。他不僅在製造言論、激發情感、移風易俗,而且在改變非他產生的一切”。
然而,最受托克維爾重視的,並不是民主和平等,而是自由。“在思想上我傾向民主製度,但由於本能,我卻是一個貴族——這就是說,我蔑視和懼怕群眾。自由、法製、尊重權利,對這些我極端熱愛——但我並不熱愛民主。……我無比崇尚的是自由,這便是真相。”托克維爾認為平等會使人產生對自由的要求。“使人各自獨立的平等,也使人養成隻按自己的意誌進行個人活動的習慣和愛好。
人在與自己相等的人來往當中和作為個人的生活習慣而永遠享有的這樣完全獨立,使人對一切權威投以不滿的目光,並很快激起關於政治自由的思想和對於政治自由的愛好。”自由和平等有其和諧的一麵。“因為人人都將完全平等,所以人‘ 人也將完全自由;反過來說,因為人人都將完全自由,所以人人也將完全平等。”但是,平等和自由並不是成正比關係發展的。尤其是在民主社會中,“當自由還隻是人們的一種想法和愛好的時候,平等已經深入到人們的習慣,控製了民情,使生活的每一細小行動都具有了追求平等的傾向”。
因而盡管民主國家的人民天生熱愛自由,但對追求平等的激情卻更難以遏止。“他們希望在自由之中享受平等,在不能如此的時候,也願意在奴役之中享用平等。”正是由於對自由的推崇,托克維爾繼承了貢斯當對民主製度可能轉化為專製暴政的思想,將之表述為“多數的暴政”。他認為,民主所能產生的危險,一方麵是已為人們所廣泛談論的無政府主義的傾向,另一方麵就是多數的暴政,即絕對權威對個人自由的扼殺,相對於前者而言,後者更為嚴峻。所以托克維爾認為專製在民主時代才是使人最害,怕的。他甚至這樣闡述自己的觀點:“萬一在美國不再存在自由,那將是由於多數人擁有了無限的權力,逼得少數人走投無路,迫使他們訴諸武力所造成的。”。
“在民主社會中如何使自由得到有效的保障,是托克維爾美國民主觀的核心問題。結合對美國社會的實際考察,他提出在民主社會中實行聯邦製、三權分立、地方自治、結社自由和新聞出版自由等一係列措施來保證自由,防止多數的暴政。首先,來看聯邦政府與州政府之間的關係。權力在兩套政府之間劃分,聯邦政府所做的任何一件事都必須在聯邦憲法的某些條款中找到依據,而州政府則擁有除了州憲法和聯邦憲法禁止他有的權力之外的一切權力。托克維爾十分推崇這樣的雙重權力。由於州政府的權力不是聯邦政府授予的,因而他也就不能從州政府手中把這些權力收回。聯邦政府在其自身範圍內是至高無上的,但這個範圍卻受到了嚴格和明確的限定。而各州在他們的範圍內同樣是至高無上的,在法律意義上說,他們都是獨立的自治體。1791年《第十條憲法修正案》規定憲法所謂授予合眾國或為禁止各州行使之權力,皆由各州或人民保留之,托克維爾認為這樣的權力結構才能保證地方自治的自由。
其次,托克維爾認為關於聯邦政府內部的權力劃分也有助於自由在民主社會的存在和實現。聯邦憲法前三條將立法、行政和司法權分別授予全國政府的三個部門正是出於這種考慮。但是分權也有其危險性,因為擁有不同權力的不同官員可能集中權力一致行動。防止這種危險性的方法就是權力的互相製衡。每個部門在政治上都處於獨立地位(總統由選舉團成員選舉、參議員由各州的立法機構提名選出、眾議員由選區人民選出、聯邦法官由總統征得參議院的同意後任命,但為終身製)的同時,在其他部門的活動中都起到某些作用,如國會製定法律,但總統可以給予否決;總統實施法律,但國會提供經費;最高法院可以宣布經國會通過並由總統簽署的法律為違憲,但法官由總統任命並經參議院批準;參眾兩院在製定法律時互相有否決權。
理論上這種權力的分立與製衡是很清晰的,而在實際中又存在許多問題。托克維爾在其考察過程中敏銳地覺察到這個問題。
19世紀30年代的美國,聯邦政府和州政府事實上處於一種權力對峙狀態。人們希望將主權劃分得既能使組成聯邦的各州繼續在一切與本州的繁榮有關的事務上管理自己,又能使聯邦所代表的全國政府仍然是一個整體和滿足全國性的需要。
但是仍然有種種跡象表明,聯邦政府終將處於一種更為主要的地位。聯邦所統治的不是各州,而隻是各州的公民。在聯邦要征稅時,它不是向州(比如說馬薩諸塞)政府征收,而是向州的居民征收”。由於聯邦政府直接統治的是公民個人,它的力量不是借用來的,而是自己創造的。它有自己的行政人員、法院、司法人員和軍隊,因而它能夠去做它有權做到的一切。“中央政府像一切全國政府一樣,直接管理被治者、行政官員和司法人員,但是行動的範圍有限。現在這個政府不再是聯邦政府,而是不完備的全國政府。”托克維爾對結社自由給予高度的重視。他認為美國社會自由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應歸功於在美國有著大量獨立、自由的社團。這些社團由平等的人們聯合起來組成,承擔大量的社會公共事務與社會公益事業的管理,維持社會正常秩序,分擔中央政府的職能,增強社會的自治、自發和自組織能力,使小政府成為可能,最終使政府的強製降低到最小。各種“政治的、工業的和商業的社團,甚至科學和文藝的社團,都像是一個不能隨意限製或暗中加以迫害的既有知識又有力量的公民,他們在維護自己的權益而反對政府的無理要求的時候,也保護了公民全體的自由”。
美國報刊業的發展和新聞自由也給托克維爾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於他將這一點作為在民主社會保障個人自由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措施。由於創辦報刊既簡單又容易,美國定期和半定期期刊的樣數多得令人難以置信,然而正是由於數量大使得報刊的影響反而減小。托克維爾到達美國後看的第一份報紙上就刊登了對時任總統毫不留情的攻擊文章,盡管十分吃驚,但托克維爾還是給予這種新聞和出版自由以很高的評價。他認為:“在平等時代,每個人自然是孤立無援的。……他們容易被人置之不理,受到無緣無故的輕視。因此在我們這個時代,公民隻有一個手段可以保護自己不受迫害,這就是向全國呼籲,如果國人充耳不聞,則向全人類呼籲。他們用來進行呼籲的唯一手段就是報刊。因此,出版自由在民主國家比在其他國家無限珍貴。隻有他可以救治平等可能產生的大部分弊端。”龐大的政治集會、議會特權等民主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並不能阻止社會對個人的奴役,但是新聞出版自由則可以使這種奴役降低到較低的水平。
作品影響
《論美國的民主》出版後,立即受到普遍好評,使托克維爾名揚海外。據布雷德利在《論美國的民主》英譯本卷末的統計,在托克維爾生前,《論美國的民主》的法文本出過13版,逝世後出到17版,尚有兩種全集本。另外,在比利時和美國,也有法文本問世。截至1945年,共有英、德、荷、匈、意、丹、俄、西班牙、瑞典、塞爾維亞等十種文字的譯本先後問世,而且有些國家不止一個譯本和不止出版一次,英國和美國就有60多個英文版本。這還是一個不完全的統計。
該書成為社會學的早期重要著作之一。托克維爾提出以私人慈善而非政府來協助貧窮人口的主張,也對於日後的保守主義和自由意誌主義有著深遠影響。
《論美國的民主》De la démocratie en Amérique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B0%9
台灣譯作《民主在美國》, 是法國政治思想家、社會曆史學家亞曆西斯·托克維爾最出名的著作。全書以法文寫成,共分兩卷。第一卷完成於1835年,第二卷完成於1840年。上卷主要介紹美國的社會環境和政治製度,下卷主要介紹民主對美國社會及美國人的影響。
該書是研究美國民主政治體製的經典著作,是政治學、曆史學和社會學經典之一。書中對於日後的美國和世界格局做出了多個預測,包括美國因種族問題而分裂(即南北戰爭)、美國和俄羅斯的崛起等等。
寫作背景
1899年,法國政府派亞曆西斯·托克維爾和古斯塔夫·德·博蒙到美國研究監獄係統,托克維爾後來在信中寫道:他和博蒙利用這個機會來研究美國社會。[1]那年五月,他們到達紐約城並用了8個月遊曆美國,學習監獄製度,以及收集包括宗教、政治、經濟在內的美國社會的各種信息。夏天,4人也簡短地訪查了加拿大,在當時的下加拿大(如今的魁北克)和上加拿大(如今的安大略)度過了幾日。
1832年2月托克維爾和博蒙返回法國之後,在第二年提交了他們的報告《美國的監獄係統及其在法國的應用》(Du système pénitentiaire aux États-Unis et de son application en France)。當第一版出版時,對社會公正懷有同情的博蒙正置身於另一本書《瑪麗亞,或說美國的奴隸製(Marie, ou, L'esclavage aux Etats-Unis,共兩卷,1835年)的寫作之中,這本社會批判小說描述了一個有道德的社會中的種族隔離以及美國奴隸製度狀況。在完成《論美國的民主》之前,托克維爾覺得,博蒙對美國的研究應該更全麵和深入。[2]
主要內容
在書中托克維爾以他敏銳的觀察力,從一名第三者的角度觀察新大陸的民主製度。他讚揚了民主製度在美國的成功發展,但他同時也對於民主製度下出現多數暴政的可能性提出了警告—他將那稱為是“溫和的暴政”。這本書是托克維爾在19世紀初期以遊曆美國的經驗所寫成的,那時正是美國剛經曆了自由市場革命、西部擴展以及傑克遜民主的快速發展,完全改變了美國生活麵貌的時候。托克維爾認為民主可以適當的平衡自由與平等兩者,在照顧個人的同時也顧及社會的發展。托克維爾認為過度的社會平等會導致人與人之間的孤立,造成更多的政府幹預以及自由遭到侵蝕。托克維爾也批評了個人主義,他認為人與人之間根基於相同目標的團結合作,能將美國建立為一個更理想的國家,也能因此而建立起一個公民社會,從而避免過度依賴政府的幹預。
從柏拉圖的《理想國》和《法律篇》開始,許許多多思想家的一貫主張是:為了避免邪惡和貪婪,私人財產必須被廢除;隻有當財產的力量被完全消除後,知識分子精英的“哲學家國王”才能浮現,並對社會進行統治。隻有當美德成為唯一的權力基礎時,人類社會才能達成理想的目標。而早期的現代思想家從托馬斯·莫爾開始,也采取了柏拉圖對於私人財產的批判姿態。柏拉圖和莫爾都認為財產的平衡和權力的平衡是一致的,如果財產的持有出現不平等,那麽那些擁有財產的人必然也會掌握權力。而18世紀的孟德斯鳩也認同這種觀點,認為隻有當財產被平均分配時,真正的美德才能浮現並領導政治。這些思想家都主張社會的平等是一個共和國的必要條件,因為這樣才能保證統治者是最傑出而最優秀的。
托克維爾最初也認同財產平衡等於權力平衡這種觀點,但在《論美國的民主》一書裏,托克維爾考察美國所得出的結論卻徹底脫離了這些思想家,成為驚人的轉變。托克維爾起初試著探索為何美國能夠發展的如此繁榮,他見證到了美國社會與老舊的歐洲世界有著顯著的差異,與歐洲相反的是,美國社會將賺取金錢視為是一種最主要的道德,結果使美國的一般百姓得以享受人類史上空前的自尊和自由。在美國社會裏,幾乎所有人都抱持勤勞工作和超越他人的理想,一般百姓從不服從精英的權威,同時激進的個人主義與市場資本主義發展至了前所未見的地步。
托克維爾主張,正是這種獨特的美國精神和道德觀,使得美國脫離了歐洲社會的局限和牽絆。與歐洲不同的是,前往美國的新移民發現了有廣大而無人居住的土地可以拓墾,所有到達美國的人都可以擁有他們自己的土地、並且獨立經營自己的生活。托克維爾指出,數量稀少的舊精英以及地主貴族的確存在,但他們完全沒有機會抵擋因為廣大土地的所有權而衍生出的資本主義價值觀。在這樣一個開放社會裏,邁向富裕的機會多的數不盡,所有人都開始建立屬於他們自己的世界:勤勞而具創新精神的企業家成為社會的主流。
而這種先天條件也孕育出了美國獨特的政治和社會價值觀,決定了殖民地和後來的地方州會通過的法案。到了18世紀末期,崇尚賺錢、勤勞工作、以及個人主義的民主價值已經支配美國北部,消除了大多數舊世界遺留的貴族及其價值觀。不過,要在美國南部消除這些事物則顯得較為困難,因為奴隸製度產生了地主貴族以及類似於舊世界的從屬關係,這種現象一直要到南北戰爭的戰前時期為止。
托克維爾指出正是這些在北部(以及稍後在南部)出現的資本主義價值觀,超越了舊世界的道德觀和社會機製。立法機構進一步廢止了來自舊世界的長子遺產繼承權和其他遺產繼承的限製,使得土地的所有權得以廣泛的分配。地主精英失去了將所有財產分配給單一長子的特權,因此財富變的更難以鞏固,更多人也因此會努力的替自己的未來奮鬥。
托克維爾主張,在這樣快速民主化的社會裏,人們往往沒有什麽特別“傑出”的道德觀念,而是會希望透過勤勞工作來累積龐大的財富。在托克維爾看來,美國在這種獨特的民族特質上跳脫了傳統的歐洲。在歐洲,沒有人對賺錢有太大的興趣,最底層的社會階級對於賺取足以溫飽以外的財富並不抱希望,而上層階級則認為賺錢是粗鄙的、下流的、而且與他們的貴族身份不相搭配的。托克維爾所指出的這些在文化上的差異也受後來許多思想家和學者所采納,解釋了為何歐洲在19世紀會出現一群穿著豪華服裝、卻走上街頭企圖利用勞工發起階級戰爭和革命的菁英階級;然而在美國,當勞工看到穿著豪華服裝的有錢人時,他們所想的卻是透過更努力工作的方式來累積財富,認為他們隻要肯奮鬥和創新,終有一日也可以穿著到更豪華的衣服。
因此這些獨特的美國價值,在許多人看來,便解釋了美國例外主義的成因,同時也能解釋許多美國獨有的神秘現象,例如美國從來沒有像其他西方國家一樣如此徹底的擁抱社會主義。對托克維爾而言,美國與歐洲最大的差異也就是這些獨特的民主價值觀。盡管他最初認同柏拉圖、托馬斯·莫爾、和孟德斯鳩所主張的財富平衡才能確保權力平衡的概念,但托克維爾最後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結論。他主張就如同他對美國的觀察所顯示的,財富的平衡並無法確保統治者便會是最好的人選,事實上結果反而顛倒過來了。廣泛的、而且程序公正的財產所有權成為美國的獨特現象,這不但決定了美國社會的獨特價值觀和精神,同時也能解釋為何美國大眾對於精英文化抱持如此輕視的態度。
托克維爾並指出,除了消除掉一切舊世界的貴族影響外,美國平常百姓也拒絕服從那些擁有較多財富、或擁有較多天資和智慧的人。托克維爾認為,盡管這些知識分子精英都是在美國社會裏正當脫穎而出的,但他們並無法享受與在歐洲一樣程度政治權力。平常的美國百姓享受極大的自主權力,並且拒絕服從精英知識分子的領導。這樣的民主文化促成了一種明顯而獨特的平等觀念,但如同托克維爾主張的,鞏固這種道德觀和精神的根基,也使得美國社會有著平凡庸俗的風氣。
至於那些天生具有道德和天資的人,則無法像在歐洲那樣擁有眾多的權利和地位,而是必須迎合當前美國社會的需求才能生存。托克維爾預言指出,那些擁有最好教育背景和天資的人隻有兩種生涯途徑可以選擇,要不就是加入知識分子的小圈圈,替社會所麵臨的平凡問題研究解決辦法—這些小圈圈則成為了美國的學術界;又或者,利用他們的天資和才能,從事私人企業的牟利生涯,替自己賺取龐大的財富。托克維爾於《論美國的民主》一書裏的最後得出了這個結論,以19世紀初的美國曆史為根基,解釋了美國社會文化和價值觀的本質,並且也解釋了為何美國能發展成熟至今天的麵貌。
托克維爾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89%9
亞曆克西-夏爾-亨利·克萊雷爾,托克維爾伯爵(法語:Alexis-Charles-Henri Clérel, comte de Tocqueville,1805年7月29日—1859年4月16日),通稱亞曆克西·德·托克維爾(法語:Alexis de Tocqueville,法語發音:[al?ksi d? t?kvil]),是法國思想家、政治學家、曆史學家、政治家、外交家,法蘭西學術院院士,法國第二共和時期的外交部長、眾議院議員。以《論美國的民主》和《舊製度與大革命》等著作聞名於世。
托克維爾致力於探討西方社會中民主、平等與自由之間的關係,並檢視平等觀念的崛起在個人與社會之間產生的摩擦。在他的《論美國的民主》一書裏,托克維爾以自己遊曆美國的經驗,從古典自由主義的思想傳統出發,探索美國的民主製度及其根源,這本書成為早期社會學的重要著作之一。書中提出以私人慈善而非政府來協助窮人的主張,也對於日後的保守主義和自由意誌主義有著深遠影響。托克維爾曾積極投入法國政治,包括了從七月王朝(1830-1848)至第二共和國(1849-1851),但在1851年的政變後他便退出了政壇,並開始撰寫《舊製度與大革命》,但隻完成了全書的第一卷便去世了。
托克維爾家族是諾曼底地主貴族,當地許多地方都以托克維爾家族為名。在取得法律的學位後,托克維爾獲得任命為凡爾賽法庭的實習文官。他在那裏認識擔任檢察官的古斯塔夫·德·博蒙,兩人成為了親密的好友,並且在之後合作寫下了許多著作。在1831年兩人被一同送到美國以考察美國的刑法和監獄製度。在這趟旅程中,他們兩人寫下了Du système pénitentiaire aux Etats-Unis et de son application en France(《論美國的刑事製度及其對法國的應用》, 1832)。回到法國之後,托克維爾成為了一名律師,並且將他遊曆美國的見聞記載成書,於1835年發表了這本經典的著作—《論美國的民主》。這本書受到空前的好評,不久後也被譯為英文,使托克維爾在美法兩地都大為知名。這本書也成為社會學的早期模型,使他於1837年獲得了法國榮譽軍團勳章的殊榮,並且在1841年被選為法蘭西學院的院士。
托克維爾相當鄙視當時的七月王朝(1830-1848),於是在同一時期開始跨入政界。他當選了芒什省的議員,並一直擔任這個職位到1851年為止。在議會裏,他大力替廢奴主義和自由貿易的觀點辯護,但他同時也支持路易·菲利普政權對於阿爾及利亞的統治。托克維爾在1842年也當選為芒什省的總參事。
除了美國之外,托克維爾還曾前往英格蘭考察,寫下了Memoir on Pauperism一書。在1841年至1846年之間他也遊曆了阿爾及利亞,在阿爾及利亞的第一趟旅程使他寫下了Travail sur l'Algérie,在書中他批評法國對阿爾及利亞的治理方式。身為廢除主義者,他主張應以英國的非直接統治的自治模型來管理殖民地,而不是將不同的人口混合在一起。他甚至主張應該在歐洲人與阿拉伯人之間實行民族分離,讓兩邊都有獨立的立法體製以實行自治(他的主張在半世紀後的1881年原住民法裏被實行)。
在七月王朝於1848年的2月革命中垮台後,托克維爾於同年當選國民議會的議員,他在議會裏參與起草第二共和國新憲法(1848-1851)。他也支持兩院製以及對共和國總統的選舉普選權,因為鄉村地區的廣大農業人口通常支持保守的政治立場,能夠抗衡巴黎都市地區的勞工人口,以免巴黎市的革命情緒影響全國政治,普選權的擴張同時使托克維爾的選票從原本的700大幅增加至160,000人[1]。
在第二共和國裏,托克維爾與保守派的秩序黨結盟,對抗激進的社會主義者和勞工。在二月革命的騷亂後不久,他認為一場處於支持“民主和社會共和國”的勞工人口與由鄉村人口和貴族構成的保守派之間的血腥衝突是難以避免了。如同他所預見的,兩大社會群體間的緊繃關係最後爆發了1848年的6月大暴動。托克維爾選擇支持路易-歐仁·卡芬雅克將軍所領導的鎮暴行動,卡芬雅克最後宣布了緊急狀態並且暫時凍結了憲法的法條[2]。盡管身為卡芬雅克以及保守派的支持者,托克維爾仍然接受了奧迪隆·巴羅政府的邀請,在1849年6月至10月間擔任法國外交部的部長。由於與總統拿破侖三世理念不合,他在就任後數個月便辭職而去,但仍擔任國民議會議員。
托克維爾支持波旁王朝的複位,反對拿破侖家族的第二帝國(1851-1871)。他在1851年的總統選舉中支持路易斯·卡芬雅克對抗拿破侖三世。在選舉之後,新當選的拿破侖於1851年12月2日發動政變,下令解散國民議會。托克維爾與其他議會代表一同在巴黎聚集以對抗政變,但被拿破侖以“叛國罪”為名逮捕。在遭拘禁一小段時間後托克維爾獲得釋放,接著他完全退出了政壇,與他的英裔妻子Marie Mottley一同隱居於鄉間的托克維爾城堡(château de Tocqueville)。在那裏他也開始撰寫《舊製度與大革命》,在1856年出版了全書的第一卷,但在撰寫第二卷的期間因病去世。
著作
Du système pénitentaire aux États-Unis et de son application en France (1833年)—《論美國的刑事製度及其對法國的應用》,與古斯塔夫·德·博蒙合著
De la démocratie en Amerique (1835年/1840年)—《論美國的民主》,原本分為兩卷出版,第一卷在1835年,第二卷在1840年
L'Ancien Régime et la Révolution (1856年)—《舊製度與大革命》,托克維爾第二知名的著作
Recollections (1893年)—《回憶錄》,這是經曆1848年革命而寫下的紀錄,托克維爾生前從沒想過要將其公諸於世;在他死後他的妻子和古斯塔夫·德·博蒙將其出版
Journey to America (1831年 – 1832年)—《美國遊記》,托克維爾遊曆美國時的旅行遊記,由George Lawrence翻譯為英文,1960年由耶魯大學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