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富貴人多病,一則一事不肯操作,血脈便不周流。二則多食血肉諸品,若遇一有毒者,則其禍不小,或致殞命。即無毒之物,由殺時恨心所結,故帶毒性。雖不能即時藥殺人,然其毒積久,必發而為瘡為病。——《文鈔》之《複江易園居士書四》
譯文:
富貴人身上往往有好多種疾病,一是因為什麽事也不肯做,極少運動,造成氣血不暢通。二是吃的種種肉食多。如果吃到一個有毒的肉食,便禍害不小,或者導致喪命。由於動物在被宰殺的時候,心裏充滿怨恨和恐怖,髒腑裏就會分泌出毒素,而擴散到全身,所以它的肉裏邊也充滿了毒素。雖然不能在吃的當時要人性命,然而這種毒素聚積的時間長了,必定會發作成瘡成病。
富貴人家子弟,多不成器,其源由於愛之不得其道,或偏與錢財,或偏令穿好衣服,錢隨彼用,則必至妄吃致病。若為彼存以生息,餘不得者,於父母生嫌心,於所偏得兄弟姊妹生忌心,皆非所以教孝教悌之道。
若女有錢,出嫁必以錢自驕,或輕其夫,或不洞事,以錢助夫為不法事。欲兒女成賢人,當為培福,不當為積財。財為禍本,汝等看多少白手起家者,皆由無錢,自勤而來,而大富家多多不久房屋一空。故古人雲:‘遺子黃金滿籯,不如教子一經。’能讀則讀,不能讀,或農或工或商,各有一業,為立身養家之本。
女子若有錢,明道理,錢固為助道之本;不明道理,則害其女,並害其婿,並害其外孫孫女矣。汝母善理財,幸汝家祖德深厚,故兄弟姊妹,皆賢善和睦。或於一人,有偏私偏愛,亦不至彼此計較,然不可以此為法。須令兒女永無計較之嫌隙可生,及倚恃之驕情長起,庶幾家道興而子孫通皆循規蹈矩矣。光之性情多絡索,以汝兄弟以光為師,恐後來或致兒女受害,故為絮叨及之,切勿謂所說無因,視作廢言,幸甚!
作者:印光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