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來不關心案件政治新聞,但是,今天有讀者問我對梁警官案子的看法。其實,多倫多最近最受關注的案件也是類似的一個警官開槍的案件,上個月首次開庭,外麵是各大新聞媒體記者嚴陣以待。
我自己為律師家庭工作了八年多,其中一個家長已經升任法官。我從來不關心他們的工作,不過八年前,他們很興奮提到一個參與打贏的案件。此案件是奠定了其在加拿大法律界的地位,作為經典案子被收入專業教授的案例。
這個案件中,原本是被判殺人入獄的罪犯,獲得無罪釋放。當時,各大英文報紙是從頭版到裏麵幾版詳盡分析。而辯護律師無疑是非常關鍵的,此案件有三個辯護律師,我工作的家長是其中關鍵之一。
我是門外漢,但我耳聞目染感覺到,辯護律師在為贏得案件勝利時的幾率太重要。我想,如果梁警官能夠請到全國最好的辯護律師,自然是這一行的。因為我工作的關係,我才明白律師行業分類之細致。如果他的辯護律師團隊是全國同行中最頂尖的,他獲勝的概率就高了。
華人當然要團結,在一個法製的國家,合符法律程序的遊行也是正當的,不過,上法庭的不是遊行的隊伍,不是多少請願次數所決定勝負。這些是給了梁警官及其家屬很大的支持,也有一定的社會輿論壓力。我想看見的是他的辯護律師團隊是不是全國頂尖的。美國的華人有沒有在金錢上投入足夠的後援。
輿論越大,梁警官的辯護律師壓力太大了。律師這一行並不好做。
不知那個希望看見我評論的讀者怎麽看我的這一段話。我也沒有去讀他人怎麽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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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倫多警察開槍誤殺案件,有預測會判刑的,大約會判8至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