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認自己是一個長生不老的女巫,有著與眾不同的占卜愛情的能力。
每年七月我都會到野外采摘毛蕊花的直立花莖做魔棒。你一定不會對毛蕊花感到陌生,甚至還可能說它是“雜草”(weed)。我一點兒也不喜歡“雜草”這個貶義詞,因為這不是一個科學的叫法,許多被世人貶損為“雜草”的植物背後都隱藏著神奇的傳說,甚至擁有超能量。
比如當今在北美戶外常見的大毛蕊花(great mullein,學名Verbascum thapsus)最早出現在地中海時,當地人以為它是來自另外一個星球的神花。毛蕊花的大大的橢圓形基座葉是灰綠色的,被著白色的細毛,有點像兔子耳朵。基座中央抽出一根長長的直立花莖,高達兩米,上麵是一朵朵黃色小花,從下往上依次綻放。
最早發現毛蕊花擁有驅除邪惡靈魂的魔力的是天神赫耳墨斯(Hermes),他將一種叫“Moly”(莫莉)的神草送給奧德修斯(Odysseus)。奧迪修斯一行登上了一座由紅發女巫瑟西(Circe)控製的島嶼,女巫把他的手下變成了豬。當奧德修斯遇見瑟西時,女巫拿出當時給船員飲用的魔藥之杯,因為莫莉草藥的力量,奧德修斯沒有受到魔藥的毒害,反而戰勝了女巫。
奧德修斯和隨從在瑟西的海島上停留了一年,英雄與女巫同床共枕。後世的吟遊詩人荷馬將這段故事寫進《奧德賽》,把莫莉形容為一種“具有黑色的根,花朵似牛奶一樣潔白”的野草 — 其實他是在故弄玄虛。瑟西是女巫的祖宗,她與奧德修斯在床第之歡時探得神草莫莉即大毛蕊花。奧德修斯離開後,她找到了毛蕊花,傳給女弟子行巫術。這個秘密在女巫之間代代相傳,她們偷偷告訴了給荷馬,但讓他千萬保密,否則也把他變成一頭豬。於是荷馬故意在詩歌裏將“莫莉”神草寫成了另一種模樣。
隨著時間的推移,毛蕊花遍布歐洲、亞洲和北非。世間的凡人隻知道“mullein”一詞可能來自拉丁文mollis,意思是“柔軟的”,指植物的布滿細毛的莖和葉。他們發現了毛蕊花的葉子和莖杆曬幹後可以用來做燈芯,用葉與花泡的藥茶可以治療呼吸係統疾病,如咳嗽、支氣管炎、哮喘等,因此毛蕊花也成了一種重要草藥。
本來我是很快樂的,每日拿著毛蕊花占卜愛情。患單相思的少女求上門來,我讓她們對著某一株毛蕊花說出思慕之男子的名字,然後我用雙手使勁地揉搓和旋轉毛蕊花的莖杆,如果植物還能存活下來,就意味著對方也愛她。
我撮合了無數個美滿的姻緣,可是到了中世紀卻活的像過街老鼠。那時候,凡是有一點姿色的年輕女子都被瘋狂的人們當成了女巫,他們燒了女巫們的屋子,把她們送上了火刑柱活活燒死。我趁著天黑逃走了,扮成一位又老又醜的婦人,登上一艘前去東方的船。在印度,毛蕊花和聖約翰草(St. John’s wort)齊名,人們用這兩種草藥辟邪。那裏的風俗習慣與我的歐洲老家很不一樣,人們認不出我是女巫,問我這個老太婆能做什麽。
我說:“我精通草藥,可以用草藥來治病以及預測愛情,我手上的水晶球也能看見你的未來。”
我憑著記憶調配著各種各樣的草藥,當瓦罐裏飄出好聞或者刺鼻的藥香時,圍在我身邊的病人眼裏放出興奮的光彩,我感到了些許輕鬆和滿足。
可我不屬於這個神奇的文明古國,我的未來注定要漂泊和流浪,有時蜷縮在黑暗的角落,有時對著初升的太陽發呆。
幾百年前我來到了北美,發現定居在新大陸的歐洲移民將毛蕊花作為一種有效的草藥引了進來。毛蕊花迅速歸化,印第安土著還把毛蕊花的葉子當成“廁紙”用。
我從新移民的嘴裏得知歐洲已經不再迫害女巫。隨著聲勢浩大的文藝複興運動和啟蒙運動的興起,唯物主義哲學思想得到越來越廣泛的傳播和推廣。自然與國家的地位也從上帝的神權中單獨劃出,科學家和哲學家對自然世界不斷完善的認識與釋解,使對魔法、巫術的迷信不攻自破。西歐各國也紛紛在啟蒙運動的強大壓力下,對審判魔女下達禁令。
這個好消息讓我大大鬆了一口氣,於是卸下偽裝,露出了姣好的青春麵容。我不再忌諱自己是女巫這個事實,並積極地向印第安土著宣傳毛蕊花的功用。我告訴他們,毛蕊花在古羅馬時代就被用作洗發水,葉灰使頭發變暗,黃色的花則將頭發染成了金黃色。將幹燥後的葉子卷起來,可以作成蠟燭芯,將整枝幹燥的開花莖浸在牛脂中,可以用作火把。如果他們相信我,我可以用毛蕊花為他們驅邪和吸引愛情。隻要將毛蕊花的開花莖朝心上人的屋子方向推一把,再觀察莖是否再次直立,就能判斷付出的愛是否得到回應。
我的毛蕊花巫術一次次靈驗,可我從來不敢用它來測算自己的愛情。
女巫可以得到真摯的情感嗎?
又一個夏季到了,正是采摘毛蕊鮮花的最佳季節。當夕陽試圖在參差不齊的花樹間留下斑駁的花影和樹影時,我注視著路邊亭亭玉立的毛蕊花。它們努力地向天空拉長著綠色的身影,朵朵小黃花順著細長的花穗往上爬,似乎趕去天堂與月亮愛人相見。有時我想對自己說:蒼涼已成定局,月光還是那麽清涼,月亮也很孤獨。無論你怎麽努力,始終無法與時空有個交點,無法袒露心事。不如在這石街上留下高傲的背影,不再為了取悅誰而拚命往上生長。
高傲的女巫總是很孤單的,她不屑把自己扮成渴望得到王子垂青的灰姑娘,為了一場舞會,又是換水晶鞋又是坐南瓜車的。女巫隻能靜靜呆在舞池一角,一臉淡漠的表情,不敢冒然朝心上人 走去。女巫分明夢到了披荊斬棘闖進宮殿中的王子將她吻醒,夢醒後,自尊卻不允許她先開口表白,不允許她落淚。午夜的花樹下,女巫一襲黑色的長裙,任風吹散秀發,身子如輕盈的蝴蝶不停旋轉跳舞,卻沒有人能讀懂她內心的熱烈、向往和疲憊。
“如果他不知道我喜歡他怎麽辦?如果他永遠不來找我,我會不會相思成疾憔悴一生?” 女巫們在一連串的內心拷問中誠惶誠恐,在不得已的世俗壓力下學會默默等待,外表的高傲是假扮給別人看的。
可是有一天,一位身材高大頎長的王子突然出現在女巫麵前,深情地說:“誰說王子喜歡傻白甜的白雪公主呢?我想娶一個女巫,溫柔時像一隻貓,她的文字靜謐無聲,卻講述著欲罷不能的精彩故事。她蠻橫時像隻刺蝟,刺得我心疼頭疼,卻讓我情不自禁想擁她入懷。她很勇敢,一路披荊斬棘實現自己的夢想,如豺狼般冷靜,虎豹般跋扈,又有狐的靈活嬌媚……和我在一起好不好?我會給你廣闊的自由,隨心所欲做你自己。”
他的話打動了我,女巫終於嫁給了王子,生下一對小兒女。女巫全心全意地照顧著這個家,希望老公和小寶貝們開心健康地活著。女巫也曾嚐試著做一個笑容可掬的天使,可一生起氣來,立馬口無遮攔原形畢露,用高明的手段將父子三人治理得服服帖帖的。
永遠青春常駐的女巫發現自己嫁人後變老了,於是擔心起來,半夜醒來時不甘心地問王子:“你真的愛女巫嗎?”
王子在半夢半醒間給了一個寬心的答案:“我愛的就是你啊,一個擁有真誠的愛子之心的女巫。”
窗外的毛蕊花偷聽到這一切,舒心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