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6月1日上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與德國總理默克爾共同會見記者時表示,歐盟應當履行《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第15條條約義務,在針對貿易不公平製定有關新規則時也應遵循WTO原則。
李克強:歐盟在針對貿易不公平製定有關新規則時也應遵循WTO原則
李克強表示,在當前世界不確定、不穩定因素增加的背景下,中德都主張奉行多邊主義,維護現行國際體係,遵守國際關係準則以及包括世界貿易組織(WTO)規則在內的各國達成的共識,支持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歐盟應當履行《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第15條條約義務,在針對貿易不公平製定有關新規則時也應遵循WTO原則。
默克爾:德方支持歐盟履行《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第15條條約義務
默克爾表示,德中雙方都認可基於規則的國際貿易,支持WTO原則和規則。李克強總理訪德期間,我同他討論了《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第15條問題。德方認為,歐盟應履行條約義務,致力於找到符合WTO規則、對各國一視同仁、對中國非歧視性的解決方案。希望歐中之間的雙邊投資協定談判取得積極進展。
李克強對默克爾表示德國支持歐盟履行《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第15條條約義務表示讚賞。
中國“入世”時約定 15年後停止“替代國”做法
2001年12 月11日,中國簽署《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時其中第15條規定,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在對中國出口產品的反傾銷調查中使用“替代國”數據的做法應當於2016年12月11日終止。但一段時間以來,一些國家始終將“市場經濟地位”概念與此相捆綁,拒絕履行這一承諾。
“替代國”做法讓中國企業遭受不公正待遇
所謂“替代國”做法,是指其他世貿組織成員在對華反傾銷、反補貼調查中,可以不以中國商品的實際成本為依據,而是選擇一個“替代國”的同類商品價格。可以想見,如果這個“替代國”的這類商品的生產成本很高,那麽以此來衡量中國商品顯然是有失偏頗的。
專家表示,“替代國”的做法讓國內企業背負了不公平的競爭後果。事實上,“替代國”做法的確給中國企業造成了不小損失。據初步測算,在采用“替代國”做法的反傾銷案件中,中國企業的平均反傾銷稅率比正常企業高20%以上。
美日歐等世貿組織成員為保護本國產業 意圖繼續“替代國”做法
然而,美歐日等世貿組織成員卻在規定到期後對這一問題的表態含糊其辭,以圖繼續使用“替代國”做法。
2016年5月,歐洲議會通過決議,反對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日本經濟產業省也於2016年12月8日宣布,繼續不承認中國是“市場經濟國家”。分析認為,這背後是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的表現,以此擠壓中國的國際市場空間,保護其本國產業。
實際上,根據德國慕尼黑經濟研究所計算,對歐盟而言,如果中國得到市場經濟地位,歐盟對華的反傾銷稅有可能降低17%~28%,這將直接影響到歐盟的生產和就業。
取消“替代國”做法或將成為影響國內經濟的重要事件
如今,隨著中德兩國總理在柏林的年度會晤,這一對中國不公平的規定終於有望打破。對此,有分析指出,一旦取消“替代國”做法,歐盟就很難再對中國商品征收高額的反傾銷稅,這將成為近年來影響國內經濟最為重要的事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