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強台風肆虐海南,造成了北部地區的巨大損失。然而台風過後,受災的海南省文昌市翁田鎮群眾,卻收到了民政部門發送的發黴食品,著實讓人心寒。
從媒體曝光的圖片信息來看,發黴的麵包主要是福建漳州龍海市一家名為金旺達的食品公司生產的,標注2014年7月1日,保質期半年。
問題就來了,如此簡易包裝的麵包食品,保質期竟然有半年,挺牛的。麵包是不是按照標注的日期生產的,也不得而知,即便海南的天氣再熱在潮濕,保質期限還還不到十分之一的時間裏就發黴變質,產品的質量真值得懷疑,經過這次事件,估計這家食品公司形象要跌至穀底了。
再說購買這批食品的民政部門,有兩種可能性,一種是購買時就發現食品變質,依然派發到災區,如果是這樣,性質就非常惡劣了,但我覺得這種可能性非常之小,幾乎沒有,信息化時代,公務人員都認識到了輿論的威力,他們不會不知道這種行為會帶來嚴重的後果,甚至因此飯碗不保,有這個膽量明知故犯?另一種可能性就是購買時食品沒有出現變質或者沒有發現其變質,在存放和運輸途中才發生的黴變。這種可能性較大,畢竟生產日期到購買日期僅半月時間,還不足保質期的十分之一,誰也不會料到它這麽快就會變質,至於“故意清理庫存”這種說法更是站不住腳了,又不是08年汶川地震時的棉被,是生產十來天的麵包,談何庫存?
不管怎麽樣,事情確實發生了,當事的海南民政廳表現還不錯,也比較聰明,及時的承認監管責任,向災民道歉,嚴查救災物資派發中可能出現的腐敗行為。能認識到錯誤就是一種進步,責任當然有,我們也不吝嗇表揚,當然,似乎它也沒有什麽可狡辯的餘地。
災民呢,自然覺得氣憤,受災了卻等來不能吃的發黴麵包,難道免費領取的就不該計較它能不能了嗎?己所不欲勿施於災民。
這樣算下來,最後應該敲打的隻剩下生產商,你的麵包如果是免費提供的“公益麵包”興許還能發幾句委屈和牢騷,既然是民政廳花錢買來的,你還有什麽好說的嗎?還是先來解釋一下保質期的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