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滿江湖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正文

孫中山毛澤東蔣介石怎樣處理原配夫人?(轉)

(2014-07-22 02:29:24) 下一個

  孫中山原配,離婚隻寫一個“可”字
  國父孫中山一生為革命鞠躬盡瘁,誌同道合的夫人也不止宋慶齡一位,他的原配夫人盧慕貞,就是一位與他同甘苦共患難,默默支持他的平凡女性。
  年輕氣盛的孫中山常惹禍端,為了讓孫中山安於家庭生活,孫家決定為他物色對象,迅速成婚,當時算得上門當戶對的女子隻有盧慕貞最合孫家心意。孫中山雖然內心極不情願,但出於孝順之心,也隻好順從父母之意。於是,1885年,年方二十的孫中山便與這個自幼纏足、相貌平平、性格內向的舊式女子成親了。
  婚姻並不能“穩住”孫中山,反而讓他更像一匹脫韁的馬,馳騁於革命中。孫中山潛心謀求救國之道,根本顧不上夫妻間的兒女情長。1895年,廣州起義失 敗,孫中山被清政府列為叛逆要犯,家屬受到株連,當官兵追到老家翠亨村時,孫中山早已前往日本避難,而盧慕貞隻能借錢疏通關係,幫助家人逃過一劫。後受興 中會朋友相助,盧慕貞攜帶5歲的兒子孫科和繈褓中的長女孫蜒,與婆婆楊太夫人等人前去檀香山逃難,孫中山從日本趕赴檀香山後,立即與妻兒相聚,但這般團圓 日後卻越來越少。
  1912年元月,孫中山就職臨時大總統。2月,盧慕貞攜孫蜓、孫婉兩女來到南京與丈夫團聚,在這共同生活的20多天裏,盧慕貞從不以“第一夫人”的身份拋頭露麵,更想擺脫各種政治場合,回歸平靜生活。3月,盧慕貞把女兒留在丈夫身邊,獨自回鄉。
  1915年,孫中山與宋慶齡在日本相愛,他們都是虔誠的基督徒,主張一夫一妻製,故若要結婚,孫中山必須與盧慕貞離婚。後來他鄭重其事地給盧慕貞寫 信,請求同意離婚,盧慕貞在回信中寫了一個“可”字,隨後應孫中山之請,前往日本商討離婚事宜。兩人密談良久後,盧慕貞當著胡漢民等人之麵表示,孫先生為 革命奔走,她追隨著到處流浪,身心疲憊,希望在家鄉安度餘生。既然現在有人照料先生的生活,且有助於其政治運動,她願意成全其事,答應離婚。
  盧慕貞曾對友人說:“我常識不夠,更不懂英文,我又纏腳,行動也不便,我怎麽可以幫到先生?”字字句句,都是為了成全孫中山的革命事業。
盧幕貞的名氣地位雖不如宋慶齡,但憑著為孫中山生兒育女的功勞和低調處事的人格魅力,還是頗受世人尊敬和紀念的,相比之下,毛澤東的原配就更鮮為人知了。
  關於毛澤東的原配,其生平資料記載甚少,人們甚至連她的姓名都不清楚,隻有《韶山毛氏四修族譜》中記載“原配羅氏”,毛澤東本人也從未與人談起過她的生平和姓氏,甚至不承認這位結發之妻的地位。
  1936年,他在陝北接受美國記者埃德加·斯諾的采訪時曾說:“我14歲的時候,父母給娶了一個20歲的女子,可是我從來沒有和她一起生活過,後來也沒有。我並不認為她是我的妻子,這時也幾乎沒有想到她。”
  毛澤東所說的“20歲”大概是以虛歲計算,事實上,羅氏是18歲那年(1907年)坐著花轎,吹吹打打,明媒正娶入的毛家,時年,毛澤東比她小四歲,但個頭比她還高。
  這樁婚姻其實是傳統的封建意識的產物,由兩家長輩一手包辦。羅氏嫁到毛家,克盡兒媳之責,幫助婆婆文氏幹些針線女紅之類的活計,相處得很好,而丈夫雖然因為早婚,開始有些靦腆,但也非常尊重她,關心她,叫她“大妹子”,這般在長輩看來,實在是一樁和美的婚姻。
  然而,毛澤東並不滿意這樁婚姻,封建的包辦婚姻使他和妻子之間無法溝通感情,此時毛澤東也心存遠誌,對夫妻之情毫無感念。結婚近三年,他從不與妻子同 房,這讓羅氏有苦難言,鬱鬱寡歡。1910年春,毛澤東的結發妻子羅氏病逝,按族規葬入毛家祖墳中,羅氏帶著她從一而終的信念和不幸的婚姻走進墳墓,正應 了她那句“生是毛家人,死是毛家鬼”。
  俗話說,沒媳婦留崽不住。毛澤東一直想外出求學,卻得不得到父親的許可,如今兒媳已死,其父再也沒理由留住兒子,隻好同意毛澤東離家讀書深造。在以後 漫長的歲月裏,或許因為對羅氏懷有歉疚感,作為補償,毛澤東便時常給予羅氏親屬關注和照顧,畢竟羅氏才是這門封建婚姻的不幸者。有人考證,毛澤東的情詩 《虞美人·枕上》應是羅氏去世後不久之作,那時毛澤東與楊開慧已擦出愛情火花,寫到“曉來百念都灰燼,剩有離人影”時,不知道毛澤東心裏想著誰。

1901年,蔣介石和毛澤東一樣,都是14歲時娶妻。原配毛福梅19歲嫁入蔣家,完成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這種背景下,雙方缺乏感情基礎,蔣介石又因毛福梅是封建女子,對其多有冷淡和抱怨。
  毛福梅最幸福的時候,應是1905年,陪伴蔣介石赴寧波讀書的那段日子,那時兩人朝夕相對,日子很融洽。此後蔣介石考入保定軍校,留學日本,即便假期,蔣介石也難得回來一趟,從此夫妻見少離多,原本不深厚的感情變得更加淡薄了。
  蔣介石一生對不少女人傾心,多次為了別的女人與發妻爭執並要求離婚。
  蔣介石曾經說過“娶妾為人生最不道德之事”,卻於1907年,納姚治誠為側室,以此反抗這樁包辦婚姻,不料毛氏為了討丈夫的歡心,對姚冶誠噓寒問暖,如此,讓蔣介石覺得妻子逆來順受,更加看不起了。
  1922年,蔣介石又與蘇州女子陳潔如同居,因向毛福梅多次提出離婚未果,遂決定無視原配的存在,開始一段事實婚姻,並在上海永安大樓舉行婚禮。毛福 梅堅決反對離婚,鄉裏親朋故舊也不認可蔣的做法,加上蔣介石此時離婚想法並不堅定,隻是為了對陳潔如有個交代,所以,“離異”之說並無實質行動。
  直到蔣介石登上政治舞台,1927年,因為政治利益和愛慕之心,蔣介石與宋美齡正式訂婚,此前,蔣介石特地回到老家,強迫毛氏與他離婚,幾番爭執後,毛福梅妥協了,最終才達成離婚協議:僅是名分上脫離關係,離婚不離家。
  蔣介石給毛福梅留下累累傷痕,不僅傷其心,還傷其身。那時蔣介石在日本留學,寒假歸來探親,夫妻之間偶有爭吵,毛氏頂撞幾句,他一時衝動,竟對懷胎七 八個月的妻子拳打腳踢,當夜毛氏就小產了。1909年蔣經國出生,兩人結婚近十年才育有一子。盡管如此,“母憑子貴”也隻是毛氏的一廂情願,蔣介石仍不顧 發妻幾十載對家庭的悉心照顧,多次逼迫其離婚,日後再醒悟“我對毛氏太過,自知非禮”,終究於事無補。
  ※資料來源:《孫中山原配夫人-盧慕貞》,林力《毛澤東的第一次婚姻》,韶館《蔣介石日記中的原配毛福梅》,薛念文
(此文章版權為《贏未來》及其作者共同所有,不得用作其他商業用途。如有轉載,請標明出處。)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