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 Miao(Boston Realtor)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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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故事(二十三)第一次open house

(2014-06-21 21:34:21) 下一個
在房子上市第三周,我們決定辦一次open house。提前一個星期在realtor.com和房子外麵掛出了open house的廣告。然後在open house的當天,在家附近主要道路上都插上廣告牌和指路牌,再買上一堆顏色鮮豔的氣球(最好是2-3種顏色,每個指示牌都用同樣的顏色組合,這樣比較容易辨認),一個牌子上拴上幾個,好讓開車的人也很容易follow我的sign。把牌子插完以後,自己沿著牌子的指示走一遍,確認一下從各條路上都能跟著牌子能找到。 

準備工作做完,把老公和孩子打發了,我一個人留下等人上門。人倒是挺絡繹不絕的,但絕大多數都是左鄰右舍的三大姑四大嬸的,估計是星期天下午閑著也是閑著,到我們家散步兼聊天兒來了。有一老太太一進門就自豪地說她這房子的幾屆主人都認識,原來壁爐是怎麽樣的,廚房是怎麽樣的,blablabla,聽得我 敬仰萬分就差說大娘幹脆您替我做這open house得了。

好不容易把這個大神請走,又來了一個大嬸兒,聊了幾句房子的事頗為投機,不知怎的這話題就變成她兒子的房子,變成她兒子的婚姻問題,變成她婆媳矛盾的問題…,想想我那不滿一歲的兒子,雖是學習機會難得,但是好像為時稍早……,我現在深刻理解到為什麽許多agent不願意open house了,這整一個睦鄰友好聯歡會的感覺。

不管怎麽說,雖然90%的訪問者都是睦鄰,但也不是全無成就,還是有那麽幾家是比較認真的對房子本身感興趣的買家。其中有一對年輕的老美夫婦說他們已經看了許多房子了。他們沒有自己的經紀人,每周都在逛open house,特別是for sale by owner的房子。他們對我們的房子表示了很大的興趣,一天之內來了兩回,第二回是帶著父母來的。一看這陣勢,我知道這回大概有戲。

果然,第二天我就接到了那個男主人的口頭offer:28萬。一瞬我以為他在開玩笑,又確認了一遍,沒錯,28萬。我說我這房子是一年前32萬5買的,又剛砸錢修了一個嶄新的廚房,換掉了地下室的地毯,這個價錢,根本沒有可能。他就說,他們的條件非常好,有銀行pre-approved letter,沒有房子要賣,沒有自己的agent,可以在兩周內closing,甚至可以不用驗房(no inspection contigency)。我說好吧,我和老公商量一下再給你答複。

等老公回家一商量,他很氣憤,說這麽低的offer,直接拒了算了,和他們磨磨嘰嘰的counter來counter去的,簡直浪費時間。我趕緊安慰說,雖然這offer不是什麽好的,但這不有總比沒有強嘛,我們別一口拒絕,先跟他們來來回回討價還價幾回試試,說不定會有什麽轉機呢。老公說那你有時間和他們玩你就玩吧,我就不奉陪了。

就這樣,我和對方開始你來我往地打起了太極。磨了無數回的嘴皮子以後,我們停在了32萬上,他們停在了31萬上,雙方都不願意再作出讓步。最後一個電話我和對方說,我已經把給經紀人的commission的部分都讓利給你,這個價位在這個區你們是買不到狀態這麽好的房子的。你們再好好考慮一下吧。

不想兩天後,有一個經紀人帶著的relocation到我們那裏的買家來看房。他們一看就非常喜歡,一聽我們已經有了一個offer,當場下了一個33萬5的offer,我們當場接受,歡歡喜喜簽了約,大功告成。

在前幾年房市低迷時,象我們碰到的第一個offer那樣的low ball offer是很常見的。他們很多時候都不帶自己的經紀人,在周末的open house到處轉,專挑for sale by owner的房子下手。為什麽?因為請經紀人賣的房子,在簽listing contract的時候就已經把賣房的commission定下了,他們一般隻能和賣方經紀人直接交涉,這種情況很難把買方經紀人的那部分commission給弄到自己口袋裏來(這就是為什麽我覺得買房不帶經紀人的好處並不大)。他們趁市場不好的時候,房子上市時間一長,有一些owner會覺得很累,想著趕緊把房子處理掉算了的心理,爭取以低於市場價格許多的價格買到房子。而我們這種需要relocation的賣家更是low ball offer的絕好的對象,因為和local的賣家相比,更有時間上的緊迫感。

作為賣家,對於這種low ball offer,不用太著急,也不用義憤填膺地一棒子打死,慢慢地和對方交涉,說不定就可以把價錢談到比較合理的價位。即使談不攏,也不用急著回絕,至少有一個兜底的,和下一個offer交涉時就會更有底氣,對不?

來源: 文學城    作者: ice-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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