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故事(十五)搬家第一夜的噩夢2
(2014-06-21 21:01:28)
下一個
幾天以後,對方的回答來了,他們拒絕任何形式的賠償。主張有幾點:
1)他們disclosure sheet上說了地下室的改建是沒有permit的,所以下水道的不規範是我們自願take的risk。
2)inspection的時候inspector沒有發現任何問題。他們沒有責任對當時沒有找到的問題負責。還有,連inspector都沒有看出來的問題,他們怎麽可能知道?
3)他們否認他們以前碰到過同樣的問題。他們覺得我們碰上的問題是往disposal裏扔了太多的food waste的緣故,所以責任在我們身上。
總而言之,他們不會掏一分錢。
我們以後又通過經紀人和對方交涉過幾回,對方的態度非常堅決,後來就根本不搭理我們了。至此,我們想要對方掏錢的話,隻有一條路可走:上法庭。但是,我們一來人生地不熟,二來剛搬過來有許多事要處理,家裏孩子又小,三來就憑已經有的依據,我們也不清楚自己有幾分勝算,這條耗時耗力的路,我們真不知道應不應該走。
我們又和inspection的公司提出他們miss了molding上有水跡的重要信息,覺得他們也應負一定責任。他們的老板回複說,他們做inspection時的條件非常有限,也不可以挪動客戶的東西,如果賣家當時在那 堵牆前麵放了東西的話,他們不可能看到。並且,他們做inspection的當天完全follow了標準的方法,沒有發現任何問題。所以,一句話,這事兒和他們半點關係也沒有。
不管如何,牆裏那部分水管是需要重修的,因為我們不可能每次用廚房sink的時候都心驚膽顫的,也不能每次都派一個人到樓下看著。但是我老公覺得沒有必要動大手術換埋在地下的銅管。他的理由是,幾十年的銅管多多少少都有同樣的毛病,上次用snake通過一次以後到現在為止也再出什麽問題,就說明沒有到非換 不可的地步。還有,他覺得那個plumber也有可能為了多拿活兒誇大了問題的嚴重性。後來證明他是對的,我們在那兒住的那一段日子裏再也沒有出過同樣的事情,當然我們用的時候也是比較小心,沒往disposal裏扔什麽東西。
我們找那個plumber把有問題的那段水管先換了。最後他的至少600刀變成了800刀--也是,邏輯上講他一點沒錯。我們還請他寫了一封信,說明情況--將來如果決定要上法庭的話他的信是重要的依據。
最終我們沒有上法庭。想想為了不到一千刀折騰一番不值得。我老公說其實小心點用那800刀不掏估計也沒啥事。我的經紀人後來offer了我們500刀,算是補償我們一部分的損失(我沒有要,因為我那時覺得那不是他的責任,其實現在想想挺傻的)。
總結這次的事件:
1)房子的買賣,基本上closing以前什麽都好商量,closing以後再想要交涉非常困難。在大多數情況下不可能。
2)買老房子一定要有可能會出一些問題的心理準備。我們這次是因為搬家第一天就出的事,所以格外shock,如果是隔一段日子的話可能反應不會這麽大。
3)對inspection絕對不能期望太高,那個基本上就是再幫你從賣家那裏要點錢回來的一種手段,不太可能發現什麽真正的大問題。即使以後發生了什麽,他們也完全可以從他們的term
and condition中逃脫責任。反正我至今為止經曆的不下十次的inspection都是如此。
4)如果可能的話,還是應該盡量找有改造permit的房子。特別是要動水電和改結構的。
還有一點,我後來一直在反省,碰上這種事情,必須在第一時間留下證據。一般我們碰上突發性事件當時就會條件反射去處理,但是在那之前應該拍上幾張照,這樣在以後交涉時更有利。象我們一開始就忙著處理現場,等差不多了才想起來要拍照就有些為時已晚。如果真正想打官司的話,有這幾張照片會很重要吧。
大家可能會問保險會不會付呢。我們當時也想到了,也問過。答案是這樣的:你先要和保險公司flie一個claim,然後他們會派人來調查。根據調查情況他們再決定會不會付。那我問象水管堵塞這種問題會不會付。他說那要根據具體情況。一般如果是由於維護不當引起的就不屬於賠償範圍,但如果是由於外界天氣突然變化等引起的就會付。但是,不管結果如何,你一旦flie過claim在保險公司就會留下紀錄,會對你第二年的保費產生影響。所以大家用保險的時候一定要小心一些。
來源: 文學城 作者: ice-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