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ing的前一天我們做了final walk through。seller走時把房子收拾得非常幹淨,唯一給我們留下的是這個房子用過的paint。這點非常為買家著想。因為許多時候你需要補一些小麵積的漆,漆的種類有上千種,如果你不知道這漆的名字你很難完全match。 所以在那以後,我買房一般會要求賣家把漆留下(包括空罐子),賣房時也盡量把用過的漆都留下,並且寫上房間的名字。他們還給我們留下一封welcome letter,大致o說歡迎我們搬來新家。他們在這幢房子裏生活了幾十年,很喜歡這個房子,希望我們也能和他們一樣。最後又把新的地址留下,希望我們如果收到他們的信能轉給他們。我們看了頗為感動。
第二天一早我們closing,當天我們的東西就到了。忙碌一天,晚上做了一頓簡單的晚餐,正收拾東西,地下室傳來我媽的驚叫。跑下去一看,眼前的情景把我們都驚呆了:地下室的utility
sink裏滿是髒水,並且溢了出來,淌得滿地都是,還有不少流到了旁邊的地毯上,並且有很大的味道。看樣子是從廚房的下水道裏倒灌上來的,還有不少disposal打碎的食物混在裏麵。我們幾個麵麵相覷,怎麽會這樣子呢?
第二天一早我們趕緊打電話找經紀人。不巧他休假去了,和他同一個group的另外一個經紀人接了電話,幫我們介紹了一個plumber過來。這個plumber幾個小時以後過來,幫我們用snake通了下水道。我們就問他為什麽廚房下水道的水會跑到地下室的utility
sink裏的的呢?一般情況下即使堵,也應該是廚房的sink的水下不去,而不應該從樓下的sink裏跑出來。他說照理應該是,但是這幢房子在裝 utility sink的管道時的接口有問題,沒有follow
the code。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隻有把sink後麵的牆打開,把接口重新接一遍。這項工程至少需要600刀,但是他們隻負責把牆打開和接管道,不管把牆再封上。
更嚴重的是,他們用snake通水管的時候,發現水管本身已經變得很窄。他們覺得是由於用的是銅管,由於年久的關係生鏽,在水管裏側長了不少東西的緣故。這種情況下很容易發生水管堵塞。解決的方法呢,就是把專用的camera伸到下水道裏看一下哪裏的水管有問題,再把那段管子換掉。十有八九是在地下,所以要換的話得把水泥地都打開,那個邊上就有一個bathroom,估計那個也得重新修。用一下那個camera是三百刀,而更換下水道管子是項大工程,估計幾千刀是要的。我們徹底傻了。
送走plumber,我們馬上又和經紀人聯係,他還沒回來,我們就把情況告訴了那個同事,她答應等我們的經紀人一回來就讓他和我們聯係。我們又把情況都寫在email裏給經紀人送去,好讓他一回來就知道。我們的point是兩點:
1)賣家在賣房子的時候很有可能隱瞞了重大問題。我們搬進來不到一天,這麽大的問題不可能是我們引起的。
2)inspector在這件事上是不是有責任。在做inspection的時候,是不是完全沒有可能注意到這個問題?
第二天經紀人把我們的inspector找來。他給我們解釋說,他做房檢時,從廚房的水龍頭放了許多水,沒有發現任何問題。但是他們是不允許放東西進disposal再做測試的。而且有問題的管道在牆裏,他們也不可能看見。他仔細查看了事發現場周圍,指著utility room周圍一圈molding說,seller以前很可能有過同樣的問題,這是以前水浸過,又用bleach處理過的痕跡。我們仔細一看,果然,molding和地毯相接的地方有一條淺灰色的痕跡,越靠近utility room的地方越深,反之越淺。不仔細看絕對不會注意到。
我們把這個發現告訴了經紀人,讓他和seller的經紀人聯係,要求seller負擔plumbing的費用。主要依據是:
1)這個問題是由於下水道的不規範和老化引起的,也就是我們房子過戶之前就存在的問題,所以他們有責任負擔所需費用。
2)根據inspector的發現,他們以前有過同樣的問題,但是他們沒有在賣房時disclosure這一點。從根本上來講,我們無法相信他們在這個房子裏住了幾十年沒有碰到過的問題,我們一天就能碰到。
來源: 文學城 作者: ice-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