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
(2006-02-24 08:55:31)
下一個
胡歌死了!
死在血泊中!
凶手是誰?
如果陳凱戈現在出麵澄清,“和我無關”。那就叫此地無銀三百量。陳凱戈沒有這麽做。隻有傻子才那麽做。
但,胡歌真的死了。而且偏偏就是死在這個結骨眼上。誰最為這件事著急?
選擇:
A. 公安局
B. 網友
C. 陳凱戈
D. 胡歌的女朋友
選擇C,回答正確!
殺人罪的成立需要兩個基本點:動機與行為。陳凱戈擁有可能的殺人動機;而且,人已經死了。
陳凱戈最需要證明自己的清白。而無言和保持沉默是唯一可以證明自己的最佳策略。
但,這很痛苦。
幾個月前,為了新片子的上映,“我已經花了1個億了。錢都給了tmd的媒體,目的就是讓他們把用在大便幹燥上的呐喊,用在《無聊》的宣傳上。” 才過了幾個月,“我還要花至少一個億,用在同樣的人身上。目的是讓他們即使在睡覺講夢話的時候,也不要提到我的名字。”
讓人們知道自己很難;然後,再讓人們不知道自己更難!
事情才發生了一天,網民們的跟貼已經上了10萬條。最討厭的是,那個臭狐狸網站還搞出了個討厭的民意測驗:
認為此案和影片《無聊》有關的:99%
認為此案和影片《無聊》無關的:1%
TMD,老子花了1000萬才買來個1%的“無關選擇“。娛記真黑!收了錢不幹事!比胡歌還討厭!
其實,胡歌死沒死,公安局並沒有下定論。因為,公安們隻是收到了一個電影光盤,上麵記錄了一個貌似胡歌的年輕人倒在血泊中。而巧合的事,當公安機關和胡歌聯係,意圖證實情況的時候,忽然發現此人失蹤了。
所以說,沒人知道胡歌是不是真的死了。但,網民們認為他死了。不,應該說,網民們更希望胡歌死了!因為,隻有他的死,才能讓我們所有人覺得興奮。大家可以關注陳凱戈的反映。大家可以在飯局上談論。大家可以在BBS裏哭泣,甚至對罵;或者給死者點上一個虛擬蠟燭。。。。。。。。總之,太好玩了!電視台可以跟蹤報道,甚至有人開始為“大腕的葬禮“寫續集,而且行動之快:馮老剛導演的案頭上已經有了為新片投資的文案和發行計劃。投資方是,鐵嶺市河東區無官鎮殯儀館。老剛影視工作室的文案策劃,小劉,興高采烈地對大導演說,“馮導,這個本子接了吧。一接,中國銀行和中國移動那邊肯定又能撥款加貼隱形廣告了。。。。。如果,您覺得本子基礎差,那就您來拍,掛我名得了。”
馮導回答道“滾蛋!”
是呀,馮導和陳導雖然不是一個林子裏的鳥(此處用語,參見馮導自傳——我把清純獻給您),但也有兔死狐悲的惆悵。怎麽能此時落井下石呢?不能!
最急的還是陳導。陳導是太恨那個小胡歌了。的確有心殺了他,但殺沒殺這個問題是個法律問題。換句話說,就是殺了,但法庭沒證據,那麽我就沒殺。我沒殺,但哪個法官判我殺了,那我也就是殺了。這個道理古往今來包括民主的西方都是一樣的。所以,對我來說,問題不是殺沒殺,而是怎麽證明自己沒殺。陳導應該是這麽想的。
那麽怎麽證明自己沒殺胡歌呢?
最好的辦法不是登報澄清,不是請法官喝酒同時讓老婆坐陪,甚至給法官的女兒簽名拍照。而是把胡歌這個王八蛋找出來。無論是死是活,一定要找出來!
北京現在特別流行改名字。改名大師那裏好久沒去了,應該算一算陳凱戈和胡歌這兩個名字有沒有“對衝”的因素?!
大師曰:陳凱戈名字不好。命犯小人,今年忌諱吃“饅頭”。
陳凱戈虔誠地問道:那以大師之見,我應該叫什麽好呢?
大師閉目片刻,忽睜圓眼,大喊到“叫宋祖德吧!”
陳導“啊!”的一聲慘叫,背過氣去。。。。。。。。。。。
20年後,一個海棠花開的日子裏,一個消瘦的中年人,手中拿著一個血饅頭,來到了宋祖徳的墓前。墓碑前站著一個銀發飄飄的老人,端詳著墓碑上的文字:宋祖德。曾用名:陳凱戈。著名世界級大導演。
兩個男人的目光相聚了。
歲月的無情,並沒有阻擋他們相互的識別能力。刹那的震驚後,彼此恢複了平靜。
老人說:我詐死了多年但一直在找你,就是因為我相信,你沒有死。
中年人道:“我當年詐死,就是怕你殺我。”
兩個人停頓了很久沒有說話,忽然間哈哈大笑。中年人接著道:“那這個墓裏埋的是衣冠塚了?”
“錯” 老人說:“那裏確實有一個死人,他的真名就叫宋祖德。是二十年前的一個娛記。”
中年人說,“我聽說過這個人,活著的時候很紅。但死的時候,報紙上連個豆腐塊大小的新聞都沒有。。。。”
老人沒接話。
中年人疑惑地問道:“他怎麽會被埋在你的墓裏?”
老人轉過身去,背對著胡歌,似是而非地回道:“因為他就應該被埋在地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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