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的編輯讓我評論國慶期間黑心店主宰客的事件, 以及美國有什麽措施防止這類事。
我估計他說的是青島大蝦的事,但謝絕了評論, 因為我的想法和對方的思路看來並不合拍,也不喜歡命題作文。
假定這種對比的目的是看雙方如何立法製止某種行為, 就法律本身而言, 中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應該也是很細致的, 足以涵蓋青島大蝦38元/隻這樣的事情,過後的處理--罰款9萬也夠嚴厲了。但問題在於,中國和美國的差異是在其他層麵:
1,青島大蝦事件發生在大排擋,而美國基本上沒有大排檔,在正規餐館吃飯不會遇上這樣的事情。按盤算, 還是按隻算, 任何國家的正規經營的餐館都會在菜單上標明,而且是在這道菜的旁邊,不是在菜單的不為人注意的最下角。這是法律問題,也是基本的行規和倫理問題,而大排檔文化本身就難以保證規範化經營。哈佛教授為被多收四美元卯上中餐館, 而中餐館的小老板還會通過電子郵件和這個大腦涉嫌走火入魔的教授反複解釋, 辯論, 就是一種文明和規範的過招。
2,青島大蝦事件不僅是價格和商品欺詐,還涉及暴力威脅。 報道說, 攤主拿出木棍威脅“不給錢別想走人”, 還打電話叫人來 “紮場子”,最後顧客屈辱地付錢以求脫身。這種明火執仗打劫,威脅顧客人身安全的行為已經徹底破壞了經營者和消費者之間的基本契約關係,在美國和任何其他國家都是難以想象的,所以沒有可比性。世界上原本就沒有任何國家需要法律規定: 嚴禁打罵威脅顧客,而美國顧客不被人身威脅並非因為有這種法律條文的存在。在中國, 假定一個店主因為糾紛動手打了顧客,就打人這個行為本身,可以想象店主不會付出太大代價,所以他敢於想到用這種手段,而在美國, 暴力攻擊是一種重罪, 任何人都不敢輕易圍毆他人,但這已經超越了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範疇,而涉及到一個法治社會對公民人身權利的保護。
3,單純從詐騙層麵說, 美國當然也有很多詐騙,如同一些文學城博主積極揭露的各種手段。但單純的詐騙和天價大蝦的區別在於,現代的詐騙日益成為一種有規範, 有技巧的專業行為,設計假表格,打假電話, 做假信用卡,一切都需要計劃,需要技術含量,需要心理學, 還需要團隊協作。 能騙過本身就很精明的商人,足以證明其騙術卓有成效,不可小看。被識破了, 騙子們無非一個瀟灑的轉身,再去找下一個冤大頭,決不戀戰,更不會化騙為搶。相對來說, 在單位 “盤”,“隻”,和 “份”上耍點花槍,利用漢語的含混(英文點菜,除了標明$_/piece 以外,其他都默認為按盤計算,真的沒有“份”這個可以是一隻也可以是一盤的概念),辯不過了掄起棍子要打人的青島大蝦主人采取的這種低端的,原始的,第三世界的打劫手段和高端詐騙根本不在一個智力層次上---知識確實是一種力量!兩者之間也沒有可比性。
4,美國法律和執法部門如何禁止後現代文明社會裏的高端詐騙? 嗬嗬, 天知道...我不懂,但也不願意誤導國內讀者以為美國因為沒有38元/隻天價大蝦和老板的棍子伺候就是高尚純潔的地上天堂,美國人民個個臉上帶著喜悅的笑容,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人性根本上還是一樣的,隻是在不同的社會發展水平下,作惡層次有異, 手段各有巧妙不同而已。我還是此前的看法,教育不能根除邪惡,但是確實能讓邪惡提升檔次,不那麽粗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