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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鍾書對魯迅和胡適婚姻的評判

(2015-08-02 06:58:05) 下一個

在林建剛先生的共識網博客上讀到這樣一句話:“其實,在婚姻問題上,受其父錢基博影響,錢鍾書所奉行的價值準則,與高夢旦等老輩文人相似。他對胡適不背棄舊婚姻的所作所為,非常欽佩。這或許是錢鍾書對胡適評價高的一個原因。” 以及 “在評價一個人時,錢鍾書是很看重個人私生活的。錢鍾書對魯迅有看法,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魯迅的婚姻。 ”

我很希望,這些都是博主的揣測,因為他畢竟用了“或許” 這樣一個顯示謹慎的詞。但是,假如真按作者的描述,錢鍾書是這樣一個以對待封建婚姻的態度來評判人物的人,那麽,我隻能說,這是個讓人啼笑皆非的“錢鍾書”。

婚姻是個非常私人的事情,冷暖自知。魯迅在和許廣平結合之前曾經經曆了不少內心的考驗,和朱安的婚姻已經到了“在冬天,也不穿棉褲”來抑製性欲的地步(鬱達夫《回憶魯迅》),即使我們不必為尊者諱,即使我們承認魯迅做事並非盡善盡美,也不能否認,魯迅的婚姻是一個苦澀的悲劇,這個悲劇和時代息息相關,而他為了擺脫這出悲劇也付出了內心的代價和掙紮。如同研究者喬麗華指出:“這婚事是母親安排的,他隻能默默承受。”

顯然,因為代際交替,時代的進步----這個進步本身就是由包括魯迅(1881年生)在內的人去推動的---到了錢鍾書(1910年生)這代人,才幸運地有可能免於包辦婚姻,可以和自己真正誌趣相投的人相守一生,才可能如願以償娶到“最才的女”。而這樣一個幸運兒,卻去貶斥魯迅的道德。無法想象,這樣的衛道士心態,來自於號稱對於人性有那麽深刻洞見的錢鍾書。

再來看胡適的婚姻。固然,唐德剛可以認為江冬秀是有“福”的,然而,江冬秀的“福” 卻並不是胡適的“福”。夏誌清在《 <胡適雜憶 >序》一文中指出,胡適和江冬秀“二人的知識水準相差太遠了。” “胡適的學問,思想她是無能力欣賞的。” 不僅如此,因為江冬秀缺少現代育兒知識, 導致胡的長女夭折,兒子體弱。因為江冬秀在紐約終日打麻將,而胡適“事事遷就”, 導致“即使有早年的壯誌雄圖,也消磨殆盡了。” 夏誌清是公允的:“胡適待他的老伴是夠好的了,但胡太太長年打牌,我總覺得對不起他。”在胡頌平編著的《胡適之先生晚年談話》中,記載了胡適1961年對一位女士徐秋皎說的話:“娶太太,一定要受過高等教育的;受了高等教育的太太,就是別的方麵有欠缺,但對子女一定會好好管教的。”毫無疑問,這段話的意涵和其間的苦澀,明眼人都看得出來。

在婚姻上,胡適固然可以被看做聖人,然而,即便成了道德完人,還是有美國韋蓮司,中國陳衡哲這樣的“女友”們。他騙過江冬秀,用陳衡哲的英文名字Sophia 命名自己的女兒。按今天的語言和標準,說胡適和“紅顏知己”“精神出軌”,是斷斷跑不掉的。不知道這些算不算一種“背棄”,也無從得知錢鍾書將何以為胡適辯護。其實, 胡適恰恰也不需要他人“為尊者諱”,因為這些正是非常正常的,道德責任和凡人個人內心之間的天人交戰。隻是這些恐怕是婚姻剛好極為美滿,人生閱曆其實非常簡單的錢鍾書無法理解而已。就一般“兩足無毛”的人性的常識而言,假設和胡適同樣的婚姻發生在錢鍾書的身上,同樣的故事則難保不會也發生在他的身上。

至於胡適寧願精神出軌,也不解除婚約的動機,夏誌清說,“胡適既無意反背母親的意誌,他決不肯毀除婚約,讓老人家傷心的。” 也就是說,胡適維持形式上的婚姻的根本原因,還是因為孝道,再加上幾乎可以看做把婚姻當慈善來經營的責任感。江冬秀的“福”,無非來源於這兩者,特別是胡適對自己母親的舊式的,幾乎可稱為愚孝的孝道,而非丈夫發自內心的愛和自己的魅力。這和魯迅的困境非常相似,但因為兩者個性不同,處理得並不一樣 (對於魯來說,love 沒有就沒有,不會強行make love;對於胡來說,沒有love 可以make it)。一定要給這樣的婚姻悲劇加上道德的光環,對事實上的受害者加以“欽佩”,其荒謬和表彰節婦並無二致,和吹捧“嫁給大山的女人”有何區別。

難以置信,這樣的腐朽價值觀會來自一個被廣泛認為是洞察一切的現代智者。一旦脫離了書本,經典,引證,進入到真實的生活,他的認識竟會如此低級。

其實,錢鍾書是“理”多於“情”的學者。張隆溪教授在The Tao and the Logos (《道與邏各斯》) 一書中,提到錢鍾書對李商隱名詩“錦瑟”的解讀。和部分詩評家和絕大多數一般人認為錦瑟是悼亡懷舊詩相比,錢鍾書在《談藝錄》中認為“錦瑟”就是詩歌本身,“莊生曉夢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鵑”二句,說的是創作方法,“滄海月明珠有淚,藍田日暖玉生煙”表達的詩人自身的風格,“此情可待成追憶,隻是當時已惘然”是對時光流逝的感懷。按這種解釋,錦瑟一詩成了一首關於詩的詩,或者高度藝術化的創作談。對“錦瑟”的解讀從來眾說紛紜,但作為讀者---李商隱,錢鍾書,以及張隆溪的讀者,我卻不得不說,個人實在覺得,這首詩是關於情感的,把它說成是創作談和詩化的文藝理論,對我來說,實在大煞風景。另外,張隆溪為了認同錢鍾書的解釋,把“此情可待成追憶”中“情”這個至關重要的詞在英文中翻譯成“mood”(情緒), 而非在古代漢語中更有可能指涉男女之情的“情”--emotion/feeling, 例如“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多情總被無情惱”,“人生自是有情癡,此恨不關風與月”......這個翻譯是大可商榷的,如果不對其多義性進行注釋的話,我覺得對依賴英譯的西方讀者是不大誠實的。美國的權威中國先秦哲學研究專家和翻譯者Philip J.Ivanhoe 和Bryan W.Van Norden 在翻譯《荀子》的過程中多次對“情”的英譯在腳注中進行討論。他們的共識是,“情”在不同語境中可以理解和翻譯成feeling/emotion/disposition/desire 。但他們從來沒有認為“情”是mood (情緒)。

可以大致把錢鍾書的著作分成三類:比較文學和文藝理論專著,如《談藝錄》,《管錐編》,這部分著作的價值我覺得是比較高的,即使作為漢學考據方法在二十世紀中國的絕唱;小說《圍城》,相比左翼文學來說,當然是別開生麵,也幽默,但是我覺得這是一部灰暗的小說,沒有什麽精神高度,小說裏一個讓人憐憫和思考的像樣的人物都沒有,這和卡夫卡,加謬不同;散文集,我想,散文是最能直接表達作者本人的情感,價值觀的文體。可惜的是,錢鍾書雖有散文集,但恐怕錢粉都說不出他的哪一篇散文讓人感到美,善,和智,予人享受和衝擊,可以稱得上中國散文經典名篇。讀他的散文,看到的仍然是英國某某某說,法國某某某說,意大利某某某說。人生的感悟不是沒有,但是為什麽非要得到西方文化名人的加持才能說出口。不提歐洲的先賢大哲,魯迅,周作人,朱自清,冰心...不也把情感表述得足夠好嗎?

我倒寧願相信,錢鍾書認同胡適,主要是因為二者既廣博又精細的治學路數和溫和理智的氣質比較接近,寧願錢鍾書沒有去議論過別人的私生活。

完成了自己的小文,讀到李劼先生的博客裏關於錢鍾書的一段話。我不是完全讚成他的觀點,因為覺得還是失之偏頗,用詞也過於刻薄:我不覺得《管錐編》總體“醜陋”“陰森”,也不期待錢鍾書“拍案而起”(如此,他就不是“默存”了)。但對作為學者(而非流行音樂天王和大眾偶像)的錢鍾書的理性質疑,是一種值得肯定的批評精神(中國人造神來拜的文化太強大了,以至當今偶像泛濫,粉絲成災),所以特地引在這裏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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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比之下,錢鍾書的淵博像馴順了的家禽。《管錐編》的醜陋,不在於野心勃勃,而在於屏息斂聲。同樣的旁證博引,錢鍾書既沒有博爾赫斯的思想性和想像力,又沒有喬伊斯式的天馬行空。就算是家禽都沒有鴨子的歡快隻有雞的自得。論權變為權所囿,論設敵又不敢為敵立言(參見筆者新浪博客上的《博客清淡、與眾閑聊》之三之四)。同樣的避談政治,在博爾赫斯世界裏是因為政治顯得太過渺小,但在錢鍾書的著述裏,政治卻巨大得有如無形的重壓,令人窒息。因此,錢氏會將韓非子的權術視作察兵之微,將西方的人權理念等於同韓非子鄙視的競於道德。陰森可怖。

  《管錐編》與錢鍾書的小說《圍城》對稱在小聰明的洋洋自得上。淵博,在錢氏筆下,有如財富被一再炫耀。在淵博之上高高飄揚的是記憶的旗幟,而不是思想的飛翔或者審美的高遠。這種自戀的可憐在於,既不敢挑戰權力,也不敢叫板孔儒話語;盡管錢氏心底裏既不服權勢的重壓,也不以儒家為然。心高氣傲,原本要有靈性的修為和深厚的善根做底蘊,方才因孤寒而淒美,因悲憫而致遠。然於禦譯之外偷偷自得其樂的錢氏著述,卻寧可苟活於雞籠也不願拍案而起於山林,終成中國文化圈養史上的一例經典。喜兒被黃世仁強奸固然很不幸,但讓黃世仁正式收房做了小妾卻更不幸。(李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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