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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西方軍事倫理文化史》筆記

(2015-07-30 05:12:23) 下一個

《西方軍事倫理文化史》,顧智明(南京政治學院)教授主編   解放軍出版社,2010年。

1,1,公元前10世紀至公元前9世紀,古希臘人已經掌握了鐵器冶煉。

 

評: 中國人當時還使用青銅器,到公元前5世紀,即春秋末期,才開始使用鐵器。

 

2,2,古希臘文化禮讚戰爭,認為戰爭是英雄追求榮譽的地方,展現英雄本色,追求卓越的場所,戰爭是追求和滿足人性欲望的手段。

 

評: 中國古代思想流派普遍認為戰爭是應該力圖避免的,是政治的延伸和外交手段的補充。對於人的欲望通常予以回避和貶斥。

 

3,3,公元前594年,梭倫當選為雅典執政官,他首創了陪審製度,投票表決製度,讓公民成為社會生活的主體,把雅典轉變為一個平民製的公民團體。另外,梭倫宣布,希臘人在世界個民族中是最熱愛自由的民族。

 

評:此時是中國東周的春秋時期,墨學和儒學關注的問題是如何使天下定於一尊。儒學注重正名,複禮,強調仁,孝,墨學尚賢,但是,“公民”,“自由”這種觀念在中國直到20世紀初年才出現。.

 

4,4,公元前492-公元前479年,希臘和波斯帝國進行決戰,即希波戰爭。顧智明教授指出:“早在希波戰爭中,古希臘人的作戰口號就是 ‘自由’。”;“古希臘文明之所以能夠在古代達到人類文明的高峰,取得輝煌的成就,對自由的珍視和擁有是一個根本的前提,這已成為人們的共識。對自由的渴望和追求一直是古希臘的優良傳統。”

 

評:同時期的中國,不得不說,完全沒有這類觀念,仍然還在儒家的道德化,禮製化,道家的自然主義和虛無主義之間徘徊,沒有對自由的正麵闡述(莊子關於個人心靈的解脫的論說是不算的)。

 

5,5,修昔底德 (公元前460-公元前396年)提出功利主義的戰爭觀,認為隻要對雅典有利就是正義的。

 

評:中國思想中頑強的道德主義傾向導致很難公然提出這種觀念。中國人所定義的正義為以民本主義為基礎的“吊民伐罪”,“救民於水火”,和以政治道德為依歸的“討不義”,“誅有罪”(戰國時代兵書〈司馬法〉)。

 

6,6,古希臘人雖然認同為了國家利益可以進行戰爭,但在操作上卻反對“兵不厭詐 ”,而主張誠信和美德。

 

評:中國此時處在戰國時代,恰恰從春秋時期宋襄公所代表的那種誠信守禮的戰法,過渡到了不擇手段,講求計謀,“兵不厭詐 ”的思維。這對後世中國的民族性格其實有很大影響。看中國人的文化,光看儒家學說其實純屬書生氣。至少有兩個東西對中國人的思維很重要:1,打仗時的計謀和不講誠信;2,長期的商業傳統和很多屬於商人的思維方式,比如親兄弟,明算帳,在商言商,人為財死,都是最現實最算計的一麵。表麵上,中國文化重農抑商,那隻是出於政治管理和維穩的目的,其實農民並沒有任何地位,相反商人在中國任何時代都過得滋潤。無它,蓋有錢也。

 

7,7,色諾芬尊重關心愛護每一個士兵,對待士兵民主,平等。

 

:感覺中國古代的軍事著作和行為雖都強調抽象意義上“民心 ”,但似乎沒有真正落實到對每個作戰士兵的身上。

 

8 亞裏士多德認為,和平才是戰爭的至高目的。

 

  :這點和儒家文化是相通的。

 

9 希臘亞曆山大大帝在建立霸業的過程中對帝國的原則提出了以下構想:1,寬容;2 人道;3,平等,4,智慧。

 

評:此時中國還在戰國時期,智慧都用在計謀上。人道,平等這種觀念也是沒有的。而且,中國曆史上兩百多個皇帝中也有幾個雄才大略的,但沒有人提出過哪怕帶有一點現代色彩的根本原則。

 

10 古羅馬時期,軍事思想也從一味征服和掠奪轉向爭取民心,意味著給被統治的居民以公民身份和其他權利。

 

評:“民心”對中國文化來說,就是老百姓的擁護,以及讓民眾相信統治者獲得了天命,以及可以減輕民眾負擔,並不意味著有“公民權利”這種中國直到20世紀才引進的概念。

 

11.公元前451年,《羅馬十二銅表法》確立,“對法律的服從意識已經滲透到了每一個羅馬人的血液之中。”並要求執行一夫一妻製度。

 

評:中國剛進入戰國時代,主題不是法律而是外交,戰爭,和爭霸。

 

12 西塞羅(公元前106-公元前43年),古羅馬政治家,演說家提出,正義和誠信是至高無上的原則。發動戰爭的“唯一動機和理由應當是國家的利益和安全受到了侵害。”但作戰本身卻反對突然襲擊這樣不名譽的做法。

 

注:中國進入西漢。雖然建立了一個偉大的帝國,但是在理論上,中國人的戰爭觀仍然處在“有道伐無道 ”,重“義”的道德主義框架裏,並沒有能明確指出戰爭和國家利益的關係,但在操作上,“詐”卻已經無人質疑。即是說,西方的觀念在目的層麵是實用和功利主義的,但在操作層麵卻講究倫理的正當性。我把它叫做先小人後君子;中國相反,目的和動機是(看似)道德化的,過程和手段卻無所不用,該叫先君子後小人。這個區別值得注意。

 

13.古希臘思想家在回答“人是什麽”這個命題的時候,認為,人和動物的區別在於“一係列品質,如理性,尊嚴,自由,平等,價值等”

 

評:中國古代思想家也思考這個問題,但得出的結論卻不一樣。古希臘思想家的回答著重個體人的內在價值和尊嚴,而中國思想強調的是社會性和倫理道德。例如,人知道尊卑長幼的社會秩序禮,因而和動物不同。這裏,西方的價值取向是個體意識和尊嚴,而中國的價值取向是強調人的社會和家庭屬性。

 

14.中世紀,在基督教思想中,對主張和平和主張戰爭的思想是有衝突的。神學家奧古斯丁(354-430)認為,正義戰爭有三個條件:一是有權宣戰的統治者的權威,二,需要一個有充分理由的依據,三,有一正當的目的。

 

評:此時中國處在南北朝時期,似乎沒有人對戰爭的正當性問題進行追究。基督教教義是主張和平的還是好戰的,也可以見仁見智,或許兩者兼而有之。我個人是認為在實踐中此教咄咄逼人,走到以戰爭來殺戮異教徒是毫不讓人奇怪的。

 

15.騎士的宗教性和貴族性很強。他們的價值觀裏包括信仰,忠誠,勇敢,尊重和保護弱者和婦女。為信仰而死是最高尚,值得敬佩的事情。騎士進行戰爭帶有罪惡感,但後來變成榮耀感,認為是為上帝而戰。

 

評:此期中國進入北宋時期。政治,意識形態和社會結構和歐洲完全分途。北宋政治上大一統,貴族影響已經被消除,抑製武將,崇尚儒家教化,通過科舉考試讀書做官,做“士大夫”成為社會主流。軍隊雖然龐大但非常孱弱,國家成為雷海宗所說的“無兵的文化”,但另一方麵也沒有對戰爭賦予宗教意義,更沒有宗教狂熱。婦女纏足可以說是一種男權意義上的“保護”,但絕非尊重。

 

16.文藝複興時期思想家馬基雅佛裏(1469-1527)提出性惡論和民族主義的戰爭觀。他認為,“有必要打的仗 ”和“不得不發動”的戰爭就是正義的戰爭,為了實現國家統一,維護王國利益的戰爭就是正義的。在“必要”的麵前沒有“道德”的空間。

 

評:中國進入明朝,科舉考試,八股文,除了王陽明和李贄以外,幾乎已經沒有任何原創性的思想,知識精英從事經典的注釋和研究,寫詩文,或記載日常見聞。科學技術著作除了記載以外,也未能提出新的理論總結或推演。更沒有人繼續探討戰爭的正義性/必要性/道德問題。馬基雅佛裏的性惡論和荀子,韓非子是接近的,這一點值得中國人驕傲。但是,人們在把馬基雅佛裏簡化為“不擇手段”的時候,忽略了他在《君主論》裏也有大量篇幅討論君主對人民負有責任,以及君主應該讓人民安居樂業。另外,他所說明的不過是人性的現實:“一個人如果在一切事情上都立誓行善,那麽,他處身於許多不善良的人當中,定會遭到毀滅。”其實,也可以用馬基雅佛裏的邏輯來重新考察中國1979年的懲越戰爭。拋開各種對民眾宣傳的說辭,也可以說,一旦一個具有威望的最高領導人認定中國發動這場戰爭對於安全和地區戰略平衡是“必要”的,是符合國家利益的,其他都不重要。從純粹道德意義上的正義來說,越南人抵抗中國軍隊侵入其領土更具有道德正當性,但從必要性的角度來說,中國的行為是不需要講什麽道理的。

 

17.現代國際法之父格老秀斯在1625年出版《戰爭於和平法》,提出“正義的戰爭”和“戰爭的正義”兩部分。前者研究戰爭的性質,後者研究戰爭在中的手段正義。他認為,戰爭是主權國家的行為,發動戰爭必須有正當的理由:1,防衛,賠償,和懲罰。戰爭過程中應該溫和節製地對待敵國平民百姓,不傷害無辜,不殺害婦女,老人,和兒童,對戰俘給與人道關懷。1648年,歐洲國家在三十年戰爭結束後簽署《威斯特伐利亞和約》,歐洲國家以現代君主製主權國家的麵貌出現。

 

評:中國此時在明清朝代更替的重要關頭。張獻忠的濫殺,滿清軍隊的屠戮,以及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也沒有任何學者再對戰爭的性質和行為規範進行理論反思和分析和研究的現實說明,到17世紀,在王朝更替,屠殺,重建,盛世,衰敗的循環中打轉的中國,在理念和製度上都已經停滯,遠遠落在歐洲的後麵。

 

18.現代君主製國家裏,士兵的作用獲得了充分的承認,他們的榮辱感,自尊心,愛國心,勇敢精神由一係列規章製度加以激發和保障。18世紀的俄國將軍蘇沃洛夫特別尊重士兵的人格,嚴格禁止虐待士兵,注重對士兵健康的保護。盧梭(1712-1778)提出不應該傷害放下武器的平民,不傷害平民。

 

評:滿清入主中原以後,建立了兩套軍事力量係統:以旗人為主的八旗軍和以漢人為主的綠營。這兩隻軍隊的職責首先是保護清王朝的政治安全,其次是在現代警察製度尚未建立的時候承擔警察的治安職責,總之是對內多於對外。分散各地的綠營軍駐防並不集中,兵員年齡老化,武器落後,缺少專業精神,軍官腐敗,榮譽感和愛國心對他們來說是不存在的。另外,綠營將官由上級委派,士兵父子承襲,官兵之間完全隔絕。

 

19 十九世紀,普遍義務兵役製在歐洲各國實行。戰士獲得崇高的榮譽感,成為有靈魂的,有“軍人精神”的現代軍人。法國人響應祖國的號召保衛自由。克勞塞維茨認為“一個民族必須把自己生存的尊嚴和自由看得高於一切。”在十九世紀,人民也普遍參與到國防中。“榮譽”成為拿破侖反複強調的關鍵詞,被看成“推動戰爭勝利的力量。” 各國在民眾中培養尚武精神,號召尊重和關懷軍隊,在軍隊內部培養鼓勵勇敢的尚武精神。1864年,關於善待戰俘的日內瓦公約簽署,後來曆經增補。在無法避免的戰爭行為中仍然秉持人道主義精神,成為人類的一項重要成就。

 

評:到此,已經可以清楚地看出,中國在鴉片戰爭中,是在和什麽樣的軍隊,什麽樣的製度文化較量,“天朝的崩潰”可以說毫無懸念。1840年,中國並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海軍,隻是一種防禦性的海岸防衛性質的地方力量。從歐洲的角度來看,西方對清王朝的一再取勝,絕不是“船堅炮利”那麽簡單。即便從技術層麵看,到1720年,牛頓力學原理就已經在英國普及,到1750年, 英國企業家已經普遍使用機器生產。正是在這種知識背景下, 瓦特才能搞出蒸汽機......後來,曾國藩的湘軍在平定太平天國的內戰中還算做了幾點突破:1,重建儒家文化信仰,讓湘軍帶有討伐異教的“聖戰”性質;2,改變組織結構,以曾國藩本人為核心,網絡了一大批優秀人才(包括彭玉麟,羅澤南這種比較鬱悶不得誌的讀書人),建立了一個類似影子政府的堅強有力的領導團隊,曾氏幕府;3,強調基於地域和個人依附關係的忠誠感。即便如此,也仍然不是現代意義上的軍隊。太平天國也有一些突破:1,建立了以中西混雜的意識形態為主導的軍隊;2,實現軍民一體化,後來毛澤東也喜歡這套;3,婦女參戰。毛澤東也愛這套,不愛紅妝愛武裝什麽的。婦女參加戰鬥這一點是平等還是另一種剝削見仁見智。中國軍人真正有一定教育程度,現代政治意識和軍人的榮譽感,始自黃埔軍校。而黃埔軍校,可以說是現代中國民族主義和蘇聯組織訓練方法的結合。蘇聯,確實是當時中國能真正在積極意義上感受到的現代西方。

 

20.當代西方軍事倫理在“正義戰爭”(人道主義幹涉)和“國家利益”之間搖擺,而且經常以正義為幌子實行新霸權主義。操作上呈現精確,可控,高技術和高成本的特點。在軍隊內部,在紀律/服從和個人主義/個性/個人權利之間有一種平衡。對“正義戰爭”是否存在也仍然有爭論。要讓戰爭成為全民的意誌的表達,前提是“每個人都要有表達自己價值觀念的自由,同時也擁有選擇和支持一場戰爭的自由。”另外,“ 民主政體”比專製政體更趨向和平和注重道義。美國民意對於美軍撤出越南起了決定性的作用,因此從軍事角度說,美軍並沒有在越南潰敗。

 

評:對美國的兩重性的批判是完全正確和必要的。美國前國務卿賴斯曾在《外交事務》上撰文,論述美國外交政策在意識形態和國家利益之間的平衡和妥協。國內/軍內的學者能對美軍撤出越南得出這樣的結論,還能在這本書裏說美軍“小小的虐囚事件”,也可以說是客觀和開明的。

 

21.西方的功利主義是戰爭正義的障礙。例子:村民和武裝的戰鬥人員混在一個村莊裏,是否以攻擊整個村子的辦法來消滅遊擊隊?

 

評:理論上是兩難。在現實中,任何軍隊都會毫不猶豫地把全村殺光,因為這裏包括軍人化裝成平民和平民全麵武裝化兩種情形,誰有功夫去分清。回憶文字顯示,麵對類似情況,1979年中國軍隊在越南也一樣格殺勿論,而且一樣摧毀非軍事設施。這裏要說,遊擊戰法帶來的全民皆兵導致“平民”(民兵)被大規模殺戮或報複,這是“人民戰爭”理論應該負責任的。紅軍中的共產國際顧問李德當年反對遊擊戰,主張正規戰的原因正在這裏,他的回憶錄裏說得很清楚。圍困長春,餓死大量平民對不對?從功利主義角度來說固然不錯,因為有用,達到了目的。從戰爭正義(手段和對待無辜平民的態度)角度來說,肯定錯。據說劉伯承晚年連戰爭電影電視都不看,可見還是有良知的。林彪 可曾懺悔過?估計沒有。鄙人對林彪評價不高,林粉吵翻天也沒用。

 

22.英美軍隊裏有大量牧師。

 

評:士兵是職業的批量的殺手,和一般人的道德是衝突的,肯定需要精神上,思想上的疏導和撫慰。在中國這個基本無宗教信仰的國度,這部分就是由所謂的政治工作來承擔,也可以說,是一種準宗教。

 

23.西方文化骨子裏有強烈的擴張性,崇尚擴張,暴力和掠奪。

 

評:完全正確,把他們的皮扒下來,的確如此。隻是絕大多數時候,西方人在這層皮的外麵包裹的花活太多了。他們善於製造理論和說辭,思考縝密,所以說來說去永遠都是他對。我認為,西方社會之所以需要如此繁多的法律,對隱私的強調,正是因為西人天性富於侵略,容易侵犯他人,所以才需要以強力限製和規定彼此行為的邊界,大家相安無事。實在憋壞了,沒關係,去教會互相擁抱,再不行,花錢去和心理醫生聊天,聊完以後神清氣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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