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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高於平等

(2015-04-15 07:12:52) 下一個
前幾天,讀一個美國學生寫“人民聖殿教”的論文,讓我再次想到自由和平等的關係這個老問題。人民聖殿教The People’s Temple的故事,我在國內讀中學的時候曾讀到過。一個美國的邪教組織的領袖Jim Jones, 創立了The People’s Temple 教派。在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美國麵臨核大戰威脅,社會不平等,種族衝突劇烈。出身底層的白人Jim Jones 受到共產主義思想影響,開始宣傳某種天神的存在,建立追求平等的社會組織,並從黑人,窮人,和少部分受過高等教育但對社會不滿的人中吸收信徒,有的人全家加入人民聖殿教。該教先後在印第安那州,加州等地活動,後來轉移到南美圭亞那。Jim Jones 最後鼓動和脅迫信眾集體自殺,造成了914多美國在圭亞那自殺身亡的慘劇。
Jim Jones是講究“平等”的,下麵引用維基百科裏的敘述:“人民聖殿教信徒在瓊斯鎮過著與外界隔絕、極其貧窮、沒有任何私人財產、沒有任何個人生活和思想空間、並且受瓊斯的武裝衛隊嚴密監控的集體生活。任何信徒試圖要求個人自由,像是未經瓊斯批準的男歡女愛,都要受到嚴厲懲罰。”
從這裏可以看出,“平等”是一個最容易被濫用的概念。當然,“平等”是人類的一種基本要求,而且對平等的追求在曆史上並不罕見。在中國古代,“等貴賤,均貧富”就是呼籲社會平等和經濟平等的口號。科舉製度也可以看成是一種平等的,開放的選拔製度。對平等的追求帶有一種強烈的道德色彩,使得人們很難從倫理上予以否定:除了儒家文化這種明確規定男女不平等,父子不平等,君/臣/民不平等, 君子/小人不平等的政治和社會哲學以外,多數的“反文化”(counter-culture),邪教運動,烏托邦都會把平等當成正義的道德追求,並試圖在實踐中實施,並以此吸引在現實社會中不滿和絕望的人群。
盡管中國從古到今,從來並不乏對社會經濟平等的追求,卻從來沒有真正出現過對自由的呼喚。這是因為,如果說,“平等”是人類的一種基本需求,那麽,自由不僅是一種基本的,內在於人性的需要,還是一種更高的精神標高。這種精神追求首先要求個體認識到自己的不可取代的價值,認可自己有權利以個體的身份麵對整個世界,和超驗的神進行心靈的對話(在基督教意義上)以及以個體的身份,對自己的行為和觀點負責,並有權利決定涉及自身利益的事情(在現代政治和法律的意義上)。在十七世紀英國政治哲學家看來,人的自由是上帝賦予的權利。相對來說, 自由更加注重個體,注重內在心靈,而平等則更加注重外在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分配,而後者更為可見和容易被感知。例如,農民在國家政權的支持下把地主的土地和財產分了,在狂歡中辱罵了地主,可以馬上感到“平等”,卻很難意識到自己正在失去“自由”,事實上,一旦處在權力的支配下,就是不自由的狀態。這就是為什麽,對“自由”的追求更為隱秘,而對平等的追求更容易公開;平等的口號容易很快吸引大量的追隨者,而自由卻很難。因此,以自由的名義侵犯他人, 很容易被反駁--你有你的自由,我也有我的自由,但以平等的名義行侵犯之實,卻很難從道義上駁倒。
的確,自由和平等之間往往存在矛盾,而且很難同時降臨,其間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貧困。漢娜·阿倫特在《論革命》中曾指出,“列寧相信,在一個弱小的國家裏的那些無能的民眾在政治自由的狀態下是無法克服貧困的。” 在貧困和自由之間隻能二者擇一的矛盾於是成為剝奪政治自由的理論基礎。阿倫特進而認為,這也正是法國大革命最終悲劇性地失敗的原因,因為對自由沒有任何理論認識的列寧,是法國革命的最後一個傳人。二戰時期的一些美國人也意識到,美國雖然更多自由(liberty),但蘇聯卻有更多平等(equality),而民主(democracy)究竟是取決於自由還是平等仍然是無盡的辯論的源泉(a source of unending debate)。二戰後,美國之所以大力推行歐洲複興計劃,就是希望經濟繁榮可以遏製因貧窮而導致的對共產主義的向往。
貧困會降低人對自由的期盼,加強對"人人平等"的向往,因為自由是更高的精神追求,常常顯得“奢侈”。但是,沒有自由的平等,就象曆史上太多的例子已經一次次顯示的,隻能提供對弱勢群體的短暫和欺騙性的滿足:不論是人民聖殿,人民公社,還是太平天國。在不自由的“平等”下,人民不僅“平等”地貧窮,還“平等”地受操縱和控製而失去選擇的權利。事實上,平等或形式上的平均主義是可以通過強製力實行的,而自由卻不能通過強製獲得,因為自由和強製之間本身就存在天然的矛盾。那種人為的平等想要維持,必須依賴一個強力的領袖人物以欺騙和脅迫並用的方式進行,而在這個自認為壟斷了真理的強人/救主和他的信眾之間,恰恰永遠不可能有真正的平等。另外,實行人為的平等,必須依賴國家強製力量的集中,而自由和民主卻恰恰要求對權力的限製。奉行平等主義的政權往往把個體公民當成實現形式上平等的工具,自由主義政府卻認為,政府存在的目的就在於尊重和保障每個公民的自由。
當事實和數字最終被披露:太平天國曾經在男女平等的旗幟下強迫婦女從事沉重艱辛的勞作,人為製造夫妻,家人分離的性別隔離製度,剝奪婦女做妻子、母親、女兒、姐妹的權利,以“天父”的名義強征農民米糧充入“聖庫”;在“平等”的蘇聯,1932年底之前,就有一百二十萬富農被流放;到1934年底至少5百萬烏克蘭人死於饑荒;僅1937和1938兩年, 斯大林就監禁了三百六十萬人,處決了70萬人。人們會思考,這種否認人的基本自由權利的“平等”究竟有什麽價值,以及它為什麽會最終失敗。
假如我們首先確立自由的價值,就會發現,自由是一個開放而非封閉的係統。它首先必須允許人們不受幹涉地選擇,選擇所涉及的不僅是個人的宗教信仰,政治傾向,言論,閱讀,獲取資訊,決定人生發展道路,誰管理國家,還包括娛樂方式,審美,飲食,購物等所有層麵。隻有在自由比較和選擇的過程中,人才會越來越富於理性,常識和具備行為規範。
古代中國,人民在某種程度上有平等參與和加入統治集團的機會,但卻沒有獨立結社和政府談判搏弈的自由。在一個國家管製一切的社會裏,出現長時間的供應匱乏,缺吃少穿,表麵看來平等,其實是剝奪了人民正常消費和追求幸福的自由權利。正是在這裏—假如把自由理解為“免於受幹涉”---鄧小平時代雖遠不完美,卻實實在在好過毛澤東時代。脫離了自由而討論“政治參與”的程度也毫無意義,因為在一個不自由的社會裏,形式上的政治參與是很容易達到100%的,因為人民沒有不參與的自由。
自由不會自動帶來社會經濟平等,因為在自由狀態下個人的能力和野心畢竟有差別,而且這種差別終將呈現出來。不同政府的價值取向調節能力也是有差別的,因而它的效果不可能是完美的--自由的國家也有不少存在分配和機會不均等的現象。一個以自由為基本價值取向的國家,既要能保護和激勵優秀,強勢的人的創造性,為他們提供充足的動力,又要能照顧不那麽優秀或走運的人的基本利益,這涉及複雜的製度設計和法製保障,決不是強行把人一律拉平的國家社會主義可以做到。

無論如何,自由畢竟是通向平等的一個重要思想和社會基礎和充分條件,因為自由才是人類思想的至高點。英國政治思想史家昆廷·斯金納(
Quentin Skinner)指出了這一邏輯關係,“如果我們確實珍重個人自由的話,這將促使我們去把政治平等作為一種根本性的理想來建設。” 建設是一個漫長和艱難的過程,正如非裔美國人政治和社會權益的落實體現的那樣。重要的是,一個以平等為唯一號召的社會或社群往往自認為已經完美,而一個自由為核心價值的社會卻不認為自己完美無缺,因為自由的精神本身就承認人和製度有不完善性和糾錯的餘地。
一個自由,開放,健全的心靈在本質上並不想奴役任何人。他會尊重他人,不論他人從事任何職業。這就是為什麽,在資本主義的美國,處於底層的勞工所受到的人格尊重和平等待遇遠高於以社會主義和平等為口號的中國,因為這裏的尊重是自由度較高的社會裏的人們自然而然表達出來的。
反過來,如果一個社會取消上述所有的自由權而單純追求平等,那麽,它毫無疑問隻能造就一群看似相互平等,卻遠不健全,不正常的個體。最終它既永遠不可能通向自由,也會成為偽平等失敗的例證。一個不自由社會裏的人, 不了解, 也不習慣一個比較自由的, 正常的社會裏人的行為規範和基本禮儀,以及自由之後形成的自律---我相信, 這才是中國遊客在世界各地做出各種匪夷所思的舉動的根本原因。
其實,任何邪教都可以輕而易舉地打出“平等”的旗幟,騙取信眾的擁護和追隨,甚至建立其自己所以為平等的生活方式,卻沒有任何一個類似的組織,敢於用“自由”作為號召,因為教主明白,隻要人們擁有思想,行動和選擇的自由,他這樣的組織就會灰飛煙滅。
世界上當然沒有絕對的自由,一切自由都有其邊界。但是,討論邊界和對自由的規範和製約的前提是必須先擁有自由和確立自由的內涵,正如必須先肯定欲望的合理性,才有討論節製欲望的前提。同樣,除了法律和人格意義上的平等,人類也幾乎永遠無法實現絕對意義上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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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原題就是“自由高於平等”,一目了然。文學城把它改得太低調,太謹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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