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知府的收入一瞥
(2014-10-02 16: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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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光緒《續修雲南順寧府誌》記載,雲南順寧府知府(管轄權限大致相當於地委書記,在清代官製中為從四品,晚清基本均為進士出身)年薪基本工資105兩銀子,加 “養廉銀”1600兩(力度很不小!),合計1705兩,月均142兩。在養廉銀實施前,月薪隻得8.75兩,對於需要養家,還要自己雇傭師爺幕僚的知府來說,確實是太低了點。知府衙門雇傭的皂隸,捕快等底層人員每人年薪才6兩;府學教授(行政級別正七品,和知縣平級)年薪45兩,為養廉補助實施前“地委書記“ 收入的42%左右。也就是說, 晚清地區學院教授的工資和縣委書記同級。軍隊騎兵每名年薪24兩,步兵12兩。實施高薪養廉以後,“地委書記” 的收入到達了普通士兵的71倍。
《續修雲南順寧府誌》的這種詳細列出在任地方公務員帳麵工資收入的做法,在府誌中並不常見,今天的所謂新方誌就更加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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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記:以下為摘錄他人研究,以獲得更為全麵的認識。
“李慈銘的灰色收入有印結銀、饋贈、書院束修、禮品等,清代各省人士進京辦理捐官等事宜,要請同鄉京官證明其身世、履曆等情況,寫一份蓋印的保結文書——印結,出具印結的官員,每月可分一次印結銀;饋贈指地方官夏天送的冰敬、冬天送的炭敬以及節日送的別敬;書院束修是官員在地方學堂講學的兼職收入。李慈銘的這幾項收入加起來有2061兩銀子,是其工資的15倍多。禮品則有茶葉、煙草、火腿、魚翅、筍幹、糕點、水果等。李慈銘一年中基本上不去衙門,隻是報到時去一次,年終考核去一次。他整日赴宴、聽戲,還納妾,日子過得相當滋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