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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紅樓》論寶釵

(2014-09-19 22:12:48) 下一個

因讀《紅樓夢》 而引起的“釵”“黛”之爭,原是一個聚訟百年的公案,近年來 ,也頗有不少對薛寶釵的重新認識,覺得這樣性格的人其實更適合現代社會生存,其正統的言行和價值觀在當時的背景下,實在也是合情合理雲雲。一些論者甚至認為薛寶釵是個幾近完美的形象。這其間也包含了對過去的《紅樓夢》研究太意識形態化,過度強調“反封建”主題,把薛寶釵當成封建道統的衛道士的一種不滿和抵抗。我本人對此原無定見,近日重讀《紅樓夢》,覺得林黛玉這個形象其實無須多說,優點缺點俱在,一眼就可看透。她在現實中固然難以生存,但在理想中倒不妨作為一個知音式的人物。至少她來過,愛過,恨過,真正複雜的人確實是薛寶釵,而曹雪芹對她的態度也似乎最為矛盾。一方麵,曹雪芹對她極盡讚美,一開始就說她“生得肌骨瑩潤,舉止嫻雅”(第四回),“品格端方,容貌豐美···行為豁達,隨分從時,不比黛玉孤高自許,目下無塵···”(第五回),後來更讓她大展文才。至少在旁人眼中,寶釵雖晚入賈府,但似乎一出場就人氣直升,壓了黛玉一頭。

            薛寶釵的才華和心氣都很高,第四回中已經明言,“皇商”的孩子薛蟠送妹進京是為了“待選”,因為“今上”要選拔為公主郡主侍讀的才人。從一開始,寶玉和寶釵之間就缺少默契,二人拿出各自的玉佩和金項圈對比時,其情狀遠不如寶黛見麵時那種前緣已定,似曾相識的投合,而是顯得淡漠。寶釵隻是把玉佩上的話讀了兩遍,卻根本不提自己項圈上的銘文。這一層是鶯兒點破的。但是一旦寶玉說了一句“姐姐這八個字倒真與我的是一對”,鶯兒又插話解釋來曆,薛寶釵卻馬上打斷鶯兒的話,把她支開去倒茶(第五回)。這裏或許可以解釋為少女的害羞,但更可以看做薛寶釵對寶玉並沒有一見鍾情。真正對“金玉良緣”感興趣的是薛姨媽,她甚至毫不顧忌地讓寶釵聽見自己對王夫人說的,關於金鎖要和有玉的結為婚姻這樣的說法。寶釵聽了此言後,就“遠著寶玉”,但元春賜禮物的時候,偏又是把寶玉寶釵賜得一樣,更加強了姻緣朝這一方向發展的可能性。這本不算壞事,但是作者在此卻寫道,“(寶釵)心裏越發沒意思起來,幸虧寶玉被一個黛玉纏綿住了,心心念念隻惦記著黛玉,並不理論這事。”(第二十九回)這裏可見,寶釵隻是把寶玉看成一個不懂事的小表弟而已,不覺得跟他談婚論嫁有什麽意思,也正因此,林黛玉吃不吃醋,她是根本感覺不到的。但在小說中,寶釵一步也未跨入皇宮,顯然是落選了才人,這樣掃興的事,作者不必明寫,讀者也自會明白,不過作者其實給出了暗示。寶玉拿寶釵比“楊妃”的“體豐怯熱”,不想引來了素來穩重的寶釵頓時失態:“頓時紅了臉,待要發作,又不好怎樣。回思了一回,臉越下不來···”然後借機把怒火發泄到小丫頭靚兒身上。楊妃無非胖點,而寶釵原來就豐滿,這比喻也還妥貼,有什麽可“回思”的呢?有什麽可“下不來”的呢?顯然,是這個“妃”字戳到了她的痛處,因為眾人都知道了她的落選。盡管作者似乎有些此地無銀三百兩地強調寶釵是在例行公事地待選“才人”,不過武則天也是“才人”,有些人說滿清製度中王妃隻選滿族,但在小說的邏輯中,如果真有這個政策,賈元春就當不上貴妃了--雖然賈家看來應該是漢軍旗人。

            在大觀園內察言觀色,討好長輩是情有可原,問題是寶釵骨子裏對他人生命的漠視。她的處世原則是:對活著的人盡量施以小恩小惠,賺個好名聲,一旦人死了,就絕不會再費神去想。這在金釧自殺,寶釵勸王夫人一回,已經顯露出來。寶釵不僅說金釧是“糊塗人,也不為可惜”,還進一步建議道,“不過多賞他幾兩銀子發送他,也就盡了主仆之情了。”一個青春少女鮮活的生命逝去,在薛寶釵看來,不過幾兩銀子就可以了結,其無情是相當可怕的。薛蟠無論弄出多少人命,薛寶釵母女倆也從來是相信錢能通神,不會對被害人有任何同情心。接下來,寶釵為了省卻王夫人的麻煩,主動提出要送自己的衣服給金釧出殯,說“況且他活的時候也穿過我的舊衣服,身量又相對。” (第三十三回)更值得注意的是,把自己的衣服拿給死人穿去下葬,這種連現代人都忌諱的事,寶釵居然說“我從來不計較這些。” 寶釵既然深受舊思想的束縛,何以在這一點上如此大膽和超前?難道她已經修煉成一個無所畏懼的,“徹底的唯物主義者?”這隻能解釋為,她對生死看得太透了。對死亡的無動於衷還體現在對尤三姐自殺的態度上。當薛姨媽告訴寶釵尤三姐的死訊,並為之歎息,“寶釵聽了,並不在意,便說道:‘俗話說的好,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這也是他們前生命定’。” 尤三姐的悲劇到了寶釵這裏,居然“並不在意”,這樣輕鬆就解釋過去了,連薛蟠知道此事後趕緊回家報告,還“眼中尚有淚痕。”(第六十七回)薛蟠雖然不堪,但比薛寶釵還多點真性情。金釧和尤三姐是曹雪芹著力寄予同情的人物,這樣的描寫已經分明表現出他對寶釵價值觀的批判。

曹雪芹的高明處,在於不僅把寶釵寫成正統思想的維護者,而且寫出了寶釵經過思想改造,最終被正統化的過程。按寶釵自述,其從小也是和兄弟們一樣“怕看正經書”,背著大人偷看詩詞戲曲,但是,“後來大人打的打,罵的罵,才丟開了。所以我們女兒家不認字的倒好。”(第四十二回)這場家庭內部的整風運動顯然和曆史上一切類似運動一樣殘酷,也體現出商人階層對統治意識形態的屈從,晚輩對長輩的屈從,而曹雪芹的同情正基於此。薛寶釵也很有自己的社會觀察和批評能力,因為她接下來對黛玉說,“男人們讀書明理,輔國治民,這便好了,隻是如今並不聽見有這樣的人,讀了書倒更壞了。”這句話相當大膽,等於把把包括姨父賈政在內的士大夫都一勺燴地否定了,明著說他們是混世魔王。世人都說林黛玉尖酸刻薄,其實隻得皮相。林黛玉的刻薄通常隻對眼前的一人一事,而隻有薛寶釵能夠高屋建瓴地把所有人一網打盡,她的詠蟹詩就被眾人評為“諷刺世人太毒了些。”(第三十八回)作者用“毒”來說薛寶釵的詩也間接傳達了他對這個人物的評價。不僅對生命的存亡,薛寶釵對於政治的腐敗,社會和人性的黑暗都看得很透,其深度超過林黛玉和所有人,但明知官場並無好人,世人毫無可取,寶釵仍然積極督促寶玉求功名,大概就是一種看透以後不妨也遊戲其間的犬儒心態了。

            薛寶釵和林黛玉的微妙關係,論者既多,就不多敘。單從小說的第五十七,五十八兩回中,也可以發現,薛寶釵對待林黛玉並無多少善意。這一部分中,薛家開始急著給南下打理生意的薛蟠找媳婦,但薛家母女的標準有點奇怪。她們看中邢釉煙“生得端雅穩重,且家道貧寒,是個釵荊裙布的女兒。”薛家如此富有,按理應該傾向門當戶對的大戶人家,何以反而對貧寒人家的女兒更看重?大概是因為薛蟠實在拿不出手,找個窮人家的女兒,一來容易用薛家的財力挾製住對方,一來也便於薛家母女操縱(果然,娶了夏金桂後薛家母女就因搞不定她而大吃苦頭)。不過,薛姨媽多少有些自知之明,想來想去還是把邢釉煙安排給了薛蝌。這樣一來,薛蟠的個人問題仍然沒有解決。薛寶釵就在此時和母親一同看望臥病的林黛玉。薛姨媽對林黛玉一麵愛心大放送,一麵又不忘強調黛玉的“無依無靠”,直哄得單純的黛玉要認幹媽。這個時候,薛寶釵半開玩笑地出來阻止,理由是“我哥哥已經相準了,隻等來家就下定了,也不必提出人來,我說你認不得娘,一細想去。”然後“和母親擠眼兒發笑,”又笑說,“媽明兒和老太太求了她作媳婦,豈不比外頭尋的好?”這個玩笑開大了。如果按薛寶釵一貫的淑女性格,不應該如此,更何況拿自己的長兄開涮,而對如此離譜的玩笑,薛姨媽並不立即製止而是含有默認之態。她在之前還對黛玉說了一句意味深長的話:“千裏姻緣一線牽···這一件事都是出人意料之外,憑父母本人都願意了,或是年年在一處的,以為定了的親事,若是月下老人不用紅線栓的,再不能到一處。”這等於是提前暗示林黛玉,她和賈寶玉雖然青梅竹馬,“從小兒一處長大”,但婚事未必能成,而責任自然不在她薛家而在那個看不見的月下老人。寶釵的話也隱藏了某種可能:一,薛蟠可能的確在家裏表示過林黛玉有所暗戀。這雖然聽來近乎天方夜譚,也非絕對不可能,所謂焦大不愛林妹妹,隻是就階級性而言,從人性看,焦大也可能愛林妹妹,隻是成功的可能性不大。問題不在於薛蟠本人有沒有愛林妹妹的權利和可能,而在於薛寶釵公然把劣跡斑斑,連她自己都看不起的薛蟠和林黛玉相提並論,而絲毫不覺得哪怕作為一個玩笑,這種拉郎配也是對林黛玉的褻瀆。二,薛蟠並無此意,但寶釵自己覺得未嚐不可。

    這個陰損的玩笑暴露了薛寶釵潛意識中的優越感和兩重意圖。假如這門親事真的在老太太的主導下成功,則既解決了薛蟠的婚事,又把林黛玉這個情敵變成自己家的媳婦。在這樣一箭雙雕的安排中,林黛玉處於完全不利的地位,因為她沒有父母出麵拒絕,自己的意見似乎也是無須征求的,而薛家母女正喜歡利用對方這種無依無靠的狀態。於是,當薛蟠回家並給妹妹帶來一大箱禮物,薛寶釵把禮物一一分送出去,但“隻有黛玉的比別人不同,且又加厚一倍。”
薛寶釵的用心正是前麵的想籠絡黛玉,夢想變情敵為嫂子的延續。這裏作者又借趙姨娘的口讚揚了分送禮物的寶釵會做人,可是,想到在整部小說中曹雪芹對趙姨娘顯露出的不屑和厭惡,她的讚揚又有多大價值呢?

到林黛玉死的時候,薛寶釵也確實罕見地落下了眼淚,畢竟她還是有一些姐妹之情的,但最早違背賈母的命令,把林黛玉的死訊毫不留情地告訴寶玉的,也正是她。這連丫環也看不下去,襲人“深怨寶釵不該告訴”,鶯兒也說“姑娘忒性急了。”(第九十八回)這裏的“性急”和原來的溫柔敦厚相較判若兩人。更可怕的是薛寶釵在“勸”寶玉時繼續闡發她的唯物哲學:“人生在世,有意有情,到了死後各自幹各自的去了,並不是生前那樣個人死後還是這樣。活人雖有癡心,死的竟不知道。”(第百零九回)自己的哥哥薛蟠打死張三下了獄之後,她為了勸慰母親,說麵臨死刑的哥哥是“本來沒有造化”,“自作自受”,是母親的“冤家對頭”,但同時又不忘提醒“趁哥哥的活口現在,問問各處的帳目···看看還有幾個錢沒有。”(第一百回)倒底是商人的女兒,“理性”得讓人目瞪口呆了。小說到此,薛寶釵原先的表麵形象早已大打折扣。

    我認為,高鄂在續《紅樓夢》的時候,繼承了曹雪芹貶薛的一麵,而且將之推到極致。曹雪芹描寫薛寶釵時筆下的矛盾和克製在高鶚這裏已經成了一邊倒的批判,後四十回中再也沒有出現過前麵那樣對薛寶釵的讚美,相反,還借地藏庵尼姑的心理活動直接貶斥,“那姑子知道寶釵是個冷人···”(第百十五回)此處“冷”正對應前麵的“毒”。如果連平時來往並不多的尼姑都知道了寶釵的冷,她從前的那種“豁達”作何解釋呢?正是高鶚把那些表象全部去掉,再次點出了她的本質。再對照高鶚對林黛玉焚稿和去世的那段字字帶血,傾注了極大激情的經典描寫,顯然,在情感上,高鶚是完全站在林黛玉一邊,雖然這也造成薛寶釵的形象在後四十回中比起前麵顯得單薄。

最後一回寫寶玉出家,薛姨媽擔心寶釵痛哭,沒想到失去丈夫的她承受能力強得驚人,蓋因為她是“極明理”的,說“寶玉原是一種奇異的人。夙世前因,自有一定,原無可怨天尤人”,“更將大道理的話告訴她母親了。”高鶚在這裏用的兩個詞:“極明理”和“大道理”,已經是不加掩飾的反諷和挖苦。這裏也印證了小說一開始的描述,即:犬儒主義者薛寶釵對彼得·潘綜合症患者賈寶玉並沒有真正的情感,寶玉是她進宮不成退而求其次的,得既不可喜,失也不可惜。更進一步說,她對任何人都沒有刻骨銘心的情感,持一種“來者不拒,去者不留”的態度。同時,她也從一開始就明白,寶玉的心根本不在她身上——第三十六回寶玉在她身邊說夢話就已經講得明白“什麽金玉姻緣,我偏說木石姻緣。”然而 薛寶釵最大的本領就是把一切合理化,然後不再為自己和他人痛苦或假裝不再痛苦,她一次次勸說別人其實也是一次次自我麻痹和壓抑的過程。她的自尊能夠不受傷害的唯一法寶就是唾麵自幹,徹底去除自尊。可以說,看透一切的薛寶釵非但不“完美”,幾乎是一個被異化得已經沒有人格的人物。《紅樓夢》中,薛寶釵活到最後,但並沒有笑到最後,她抱著“理”而活,其實是比為“情”而死的人更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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