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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是否等於“barbarians”?

(2014-08-21 10:14:43) 下一個

晚清的中外關係中,“夷”字的使用,嚐是一大爭議焦點。驕傲的英國人認為此詞等同於英文中的barbarians(野蠻人),羞辱了大英帝國之尊嚴,力爭在中國官方文件中廢棄“夷”的使用,最終於1852年《天津條約》中如願以償。後來的史書寫作,包括費正清在內,則也均把“夷”字徑直翻譯為barbarian,由此表明清朝官員的頑冥不化,頭腦閉塞,把“夷”字的廢棄,看作是中國走向近代國際關係的重要一步。近年,劉禾教授所著The Clash of Empires: The Invention of China in Modern World Making 哈佛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則有專章力辟前說,認為“夷”在清代的意思就是“foreigners”——外國人,確無貶義,且當時的官員就對英國人的質疑頗為不解。劉禾指出,圍繞此詞的衝突,為西人在語義學(semantics)上的誤解,並賦予政治含義,借機擴大侵略。

劉禾教授對“夷”的質疑誠有助於從文化誤解,翻譯,和語義學的角度重新理解近代中外關係,並挑戰以往一概認為中國人自大的刻板印象。查商務印書館2000年版《王力古漢語字典》“夷”字條目,也無一處提到“夷”有“野蠻”的含義。然而這一爭議果是英國人無事生非,庸人自擾,兼借題發揮,施行其殖民主義罪惡計劃?似不盡然。

從“夷”的最初意義看,是為“東方各民族泛稱”(王力),“狄”是北方少數民族,確無明確的褒貶義。但這裏的“東方”和“北方”本身是以中原的“諸夏”為中心來看,而諸夏又有明確的文化自覺,有夷夏之別,恐怕“夷”和“狄”還是暗含了某種詞典上無法正式記錄的文化優越感。另外,隨著時代變遷,“夷狄”開始具有價值判斷的意味。王安石詩《河北民》中有“家家養子學耕織,輸與官家事夷狄”句,寫的是北宋向契丹和西夏納供,這裏的“夷狄”顯然是帶有感情色彩的,注稱:“古代對四方邊境少數民族或對外國的鄙稱”比較準確(《王安石詩選》,香港三聯書店1983年版。錢鍾書《宋詩選注》也收《河北民》,但錢先生專解此句中“事”字,對“夷狄”不作注)。清代,理雅各在英譯《四書》的時候,把夷狄翻譯為“rude tribes”,也應當是較為合理和策略的,既不用“barbarians”這個在英文中有強烈的價值判斷的詞,又不否認其帶有“粗魯”,“未經教化”的含義。林則徐在禁煙期間的奏稿中稱“英吉利國夷人震懾”(英吉利三字每字均加“口”旁)和“各國夷人”等,也有明顯的反感情緒。如果“夷”僅是作“外國人”解,那麽“英吉利國外國人”顯然於語法不通。

認為“夷”等同於“外國人”,似乎是說中國古代和近代就沒有其他用來表述“外國”和“外國人”這兩個概念的詞匯。其實,《明史》中記載南洋各國的部分就直接稱為“外國”,這裏說明,“外國”一詞早已存在,而夷主要還是用於中國境內未開化的少數民族,而不大指海外諸國,用以指英國當然也是不太恰當的。另一個例證是,清初小說《鏡花緣》中,寫唐敖和林之洋等人到海外經商探奇,均以正麵語氣和感情描述“君子國”,“女兒國”,其實為諷喻現實,全書無一個“夷”字,但有“外國”一詞,說明近代以前的官方史籍和民間文人寫作中,“外國”都是一個指代其他國家(包括藩屬國)的普通用詞。“夷”字又常常和“蠻”連用為“蠻夷”一詞,如《明史·雲南土司》章有“滇省所屬多蠻夷雜處”,而“蠻”在王力古漢語字典的注釋中則明文有“粗野”條目。中文中有“蠻夷”,卻無“蠻洋”,“蠻外國”,也可明證“夷”正因所帶有的負麵感情,而易和“蠻”結合。王力先生的注釋主要依照原始儒學經典,當然也無須顧及後來的含義。辭典不能顧及詞的感情色彩,這種現象其實現在也有,如,“鄉下人”這個詞,詞典當然也不會將之規定為貶義詞,但在城鄉差距,戶籍製度等等存在的現實語境中,恐怕說者聽者都對其間的感情色彩“冷暖自知。”英文中同樣存在這種情形,例如“Oriental”這個詞同樣帶有殖民主義色彩,今天的英語中也逐漸用East Asia 代替了。

對“夷”的使用和逐漸放棄,不僅是英國人施加壓力的結果,也是中國人的自覺選擇。魏源在1840年代雲“師夷長技以製夷”,馮桂芬在1850年代的《校邠廬抗議》中尚言中國有“四不如夷”,但到了1874年初版的鄭觀應《易言》中,“夷”就幾乎見不到了。鄭觀應說“若我中國,自謂居地球之中,餘概目為夷狄,向來劃疆自守,不事遠圖。” 這裏也可見清朝思想中“中國”與“夷狄”地位不對等——這種價值判斷當然已經從幾千年前孔子的思想中剝離出來,而受現實的影響了。鄭觀應並不是被英國人捉去洗了腦,或是深入學習領會了官方關於改變措辭的精神傳達,而是因為自己也反思到“夫地球圓體,既無東西,何有中邊,同居覆載之中,奚必強分夷夏。”此時一個用來指稱西方國家的新詞“泰西”進入了鄭觀應的寫作語匯中。應當說,民間寫作中的“泰西”和“泰西人” 比起“夷”來說,確實進了一大步,比起“外國”則有更準確的地理方位感。而“泰西”也可以算是一個真正的中性詞,有助於人們以一種不卑不亢的平等的眼光來看待和學習西方。同時,鄭觀應在其論述中也不總是籠統地稱“泰西”,而是分別具體討論“英,美,法,俄,澳”等國各自的特點,這無疑又是一個進步。不過,到義和團起事的時候,“夷”又浮出水麵。翰林院編修們上的奏折一口一個“夷當自滅”,“夷狄無父無君二千餘年,天假手義民盡滅之···”(蕭一山《清代通史》,卷下,2193頁)

這樣看來,“夷”是否等於barbarians的答案是“Yes and No. 它最初的古意不是“barbarians”,似乎也不當毫不猶豫地在任何情況下都完全翻譯成“barbarians”,而取消其中性的一麵,在這一點上,劉禾的發現是有價值的。但“夷”在後來(直到清朝)演變中內涵(connotation)逐漸帶有貶義又是無疑,不可否認的,因此英國人為了追求對等而要求取消“夷”是合理的,全麵翻案並無說服力,而過度辯護似是以著者在夷之身,借夷文夷論,發前清翰林院之言,怕就是剛毅徐桐聽了,也覺得別扭。紐約1978年曾出版一本《劉氏漢英大辭典》,對“夷狄”條目的英文注釋為: Barbarians those tribes to the east and north of ancient China,對“夷人”的英文注釋是:old term for foreigners. 如此就把本意和引申義都包含在內。今人在翻譯和理解中恐怕應當以此為借鑒,把各種情形分別個案看待,例如馮桂芬所說的“四不如夷”,既然其語境是以學習和借鑒西方為目的,恐怕理解成“foreigners ”更恰當些,而那些保守或特別強硬的士大夫(包括林則徐)說的時候,恐怕就真是barbarians了。但研究中過度強調殖民主義話語的力量,實屬過猶不及,反而把近代中國啟蒙思想家放在一個尷尬的位置——他們的反省難道不是自我思考的結果,而僅是被殖民主義灌輸的結果?難道他們沒有吸收和創造轉化的能力?

福柯曾強調“權力”(power)不是單向,而是“circulative”(循環)和“netlike”(網狀)的“權力關係”,而且“個體是權力的施者,而不是受者。”(Michael Kelly, Critique and Power: Recasting the Foucualt/ Habermas Debate Cambridge: the MIT Press, 1994)。在探索近代中西文化關係的時候,恐怕注意互動的一麵比以西方受害者的姿態批判更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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