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旅美學人傅鏗先生惠贈大著《知識人的黃昏》(三聯書店2013年版)一冊,對其對法國當代思潮的深刻體悟和把握及行雲流水的語言風格十分欽佩,唯近日再讀,又進而展讀傅先生在《先知式知識人的黃昏》一文中所評述的《東風----法國知識人, 文化革命和20世紀60世紀的遺產》(The Wind from the East—French Intellectuals, Cultural Revolution, and the Legacy of the 1960s, 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社,2010)原書,發覺其中一處我與傅鏗先生的理解有所不同。傅先生曾戲言我“way too serious”[太過較真],不過此處似乎不得不申說一下。
傅鏗先生在文中說“最令筆者驚訝的是”…“福柯居然稱1792年法國革命中的 ‘九月大屠殺’ 是一種人民正義的範本。毛派學生領袖維克多竭力主張中國文化革命中的人民法庭可以成為人民最高正義的一個範本。福柯則說,人民法庭仍然是落後的資產階級法律體製的表現。”(傅著124頁)誠然,福柯對資產階級的法律規章和機製一如既往的批判因中國文化大革命的刺激此刻已經接近癲狂,但細讀英文原文,會發現福柯的論述不論 看似多麽偏激,其內在邏輯似乎並不特別令人驚訝。作者Richard Wolin 在The Wind from the East 的第324頁所引用的一整段英譯的福柯言論傅先生似未重視,但恰好這裏對我們理解福柯在1970年代的思想是極有幫助的。
在這段言論中,福柯指出,“人民法庭” 所代表的是一個橫亙在當權的資產階級和巴黎平民之間的一個社會團體。這個本質上是小資產階級的團體占據了一個“仲裁者”(intermediary )的位置,而他們組織的法庭則以“調解人”(mediator)的麵目出現,從而取代了舊製度下的同類機構,並替代了本該由群眾(masses)自己占有的位置。(Wolin,324)
事實上,這種對“中間物”(哪怕以人民的名義)的反抗才是福柯此期思想的要點。這種思想要求去除一切中間的,帶調解性質的機製,從而最大限度地,直接地實現群眾對自身權力的運用。按福柯的觀點,即便群眾在勝利之時大規模地使用暴力直接反擊敵對階級也值得稱讚(Wolin,324),因為這是直接,無須中介的。Wolin的書描述的就是毛澤東和文化大革命對法國思想界的衝擊。其實,從以上福柯的言論中,也不難看出毛澤東的影響。毛澤東試圖通過文化大革命所達到的一個重要目標,正是驅除一切中間物。首先,他要把橫亙在作為革命象征並具有超凡魅力的他本人與他所想象的“群眾”之間的障礙拿掉,至少使這一障礙失去過往的權威。站在這一中介位置上而又具有權威的,正是文革初期遭受衝擊的各級黨委和整個官僚體係;其次,文革最激進時期的口號是民粹主義和無政府的“砸爛公檢法”和“群眾自己解放自己”,其實質也即把以人民的名義設立的政法機關都看做不必要的仲裁者和中間物,因為它們妨礙了最直接的群眾專政(毛曾說自己聽見“砸爛公檢法”就高興);第三,毛澤東對巴黎公社“直接民主”的推崇雖然最終讓位於作為執政者的現實考慮,但其思想內涵本身同樣是對一切中間物,包括代議製和人民代表製的厭棄。
在這裏,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國的文化大革命對福柯思想激進化的影響,也即Richard Wolin所說的福柯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初用以批判法國刑罰製度的是“Maoist truths”,但是反過來,也可以說,毛的部分極左理念和文革實踐卻正是由福柯進行了理論概述:即去除任何名義的“仲裁者”和“調解人”,實現最直接的群眾專政。這一理路,不僅不令人驚訝,還可以說是極左思潮向極端民粹主義惡性發展的必然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