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以來,國家陸續發布了一係列鼓勵垃圾焚燒產業發展的政策,目前我國共有62個垃圾焚燒廠。放眼全國,已經擁有焚燒爐的城市包括哈爾濱、大連、天津、北京、上海、深圳、寧波、溫州、武漢、重慶、廣州、太原……這個名單還在不斷增加中。
垃圾焚燒是確實曾在歐美國家盛行過,二惡英汙染風險和投資運行成本過高這兩大弊端,使得垃圾焚燒在經曆了上個世紀 80年代的高潮之後,目前在國外已經成為了一種“夕陽產業”。
他們目前都處於關閉垃圾焚燒發電的潮流之中。德國、荷蘭、比利時、意大利等都早已相繼頒布了“焚化爐禁建令”或部分禁建令。日本高峰期建設有 6000多座垃圾焚燒設施,但到目前僅存 1280座。即使是經濟不是很發達的菲律賓,也頒布了垃圾焚燒設施建設的禁令。
處理垃圾的有效做法其實早已存在:通過提倡循環再用和減少包裝來減少生活垃圾的產量。即使沒有得到循環利用,僅僅是有效地對垃圾進行分類,都能使焚化爐的排放更容易達到標準。因為焚燒單一成分時,溫度可以被更精確地控製。
這也是垃圾管理一直遵循的優先次序原則:reduce(減量)、reuse(再利用)、recycle(再循環)。首要的一個是在源頭減量,實行垃圾分類。
其實,在50多年前,中國有一些城市早已是世界上垃圾分類最先進的城市,那時幾乎所有的大街小巷都布滿了“廢品回收站”,可惜,這套廢品回收體係在80年代末慢慢萎縮。
這種萎縮換來的是民間自發武裝消滅垃圾的戰鬥力的迅猛增長。上世紀80年代末,來自四川、河南、安徽一帶的農民,把“從垃圾堆裏掘金”的事業做得無比熱絡。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廣州有拾荒大軍10萬人,廢品收購站及臨時性收購點約5000個,其中有登記注冊的約2100個。
隻可惜,他們一直被垃圾管理者視為競爭對手,被城市管理者視為“小商小販”,不是遭受盤剝,就是遭受打壓,因此,對抗垃圾能力最強大的民間武裝,一直得不到建立集團軍的機會。
到目前為止,中國城市垃圾處理的企業由政府管理,政府仍是城市垃圾處理惟一的管理主體,也是主要的投資主體和運營主體,這阻礙了市場化的發展。
來自政府的大量補貼,是垃圾產業在中國被稱為“朝陽”產業的重要原因,但是許多企業受利益誘惑,產生了不少問題。
中國大城市的垃圾桶采取“大類模糊”的設置方法就是很好的例證。西方國家一般對垃圾桶進行詳細分類,便於民眾進行垃圾投放。但是中國不同。
對垃圾回收企業來說,如果標準越具體,老百姓做得越好,進入回收體係的垃圾越多,他們能夠獲得的補貼就越少。這事實上是過去數年裏垃圾分類推廣不理想的根本原因。
補貼政策催生了虛報。北京一家垃圾填埋場采取垃圾清運車重複稱量的方法,使其上報的日接受垃圾量比實際數字多50%,這五成“莫須有”的垃圾當然可以從政府獲得相應補貼。
補貼政策的另外一個問題是,焚燒廠可以發電,而且進入電網後,政府也會提供補貼,這成為許多企業大力鼓吹焚燒項目的重要緣由。
由於達不到發電要求,為追求更大的發電能力和從國家電價補貼中獲取更大利益,焚燒廠在運行中大量摻煤,幾乎成為“享受國家補貼的混合垃圾小火電廠”,不僅消耗能源,還產生了汙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