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源自簡單:關於“存在”的問題
老幾
因為A=B, B=C,所以A=C
以上是我們最為經常用到的形式邏輯,沒有人會懷疑它有什麽問題吧?如果老幾說它有問題,那麽一定有人說老幾的腦子出了問題。可是有人說這裏就是有問題,而且是大問題。
現代科學哲學的奠基者笛卡爾有句名言:“我思故我在”;並由此建立了嚴密的科學體係。在海德格爾看來,笛卡爾太淺薄。你“在”都沒有弄清楚,怎麽知道“在”還是“不在”?正所謂“不知有漢,遑論魏晉”?所以海德格爾說,“我思故我在”有問題,而且是個要命的問題(當然科學技術就更有問題,此處不論)。
海德格爾(Martin Heidegger)和同是德國人的維特根斯坦一起,被認為是二十世紀最有影響的哲學家,我們不能不產生這樣的好奇:海德格爾到底在想什麽?
依海德格爾的思考方式,我會問:麵前這台我認為我看到的電腦是否真的存在?我的頭腦作為我身體的一部分是否真的存在?我認為我正在使用的網絡是否真的存在?對這些在一般人看來不是問題的“常識”的審察,就是海德格爾思想的起點:那就是當我們說什麽東西“存在”與否,究竟意味著什麽?
回到開始的問題, 那就是你怎麽知道A,B,C是真實存在著? 假如ABC都不真實,那麽你哪些所謂的邏輯有什麽意義?深刻恰由簡單而起,這就是海德格爾的問題:一個“存在”究竟是什麽的問題,一個根本的問題。
為了說明存在的概念,海德格爾的存在被經常用英文大小寫開頭的詞來表示,即“Being”(Sein),中文翻譯為存在,在,有等和beings (entities),中文翻譯為存在物,此有,此在,定在等。 存在(Being)和存在物(beings)是現象學(Phenomenology)的基本概念;海德格爾稱其為本體論上最為關鍵的劃分。
通常的說法是,存在(Being)的意義在於使得存在物(beings)的意義變得清楚明白;不論存在(Being)的因素是什麽,它似乎不能被簡單地歸於存在物(being)一類。(The question of the meaning of Being is concerned with what it is that makes beings intelligible asbeings, and whatever that factor (Being) is, it is seemingly not itself simply another being among beings.)
對崇尚物質世界的西方人來說,理解大寫的‘Being’這個存在是很不容易的;它常常被誤解為一個形而上學( metaphysical )的玄虛概念。而實際上存在Being是不能離開存在物而獨立存在的(Being is always the Being of some entity, Being itself is not some kind of higher-order being waiting to be discovered. )這裏如果你懂得易經道德經,懂得陰陽理論,知道陰陽互為其根,就不難理解兩者之間的區別。
按照海德格爾說法,西方哲學從柏拉圖開始就“習慣於”忽略“存在”Being在實體和本體上的區別(ontological difference between the ontical and the ontological);前者關注於客觀實體的存在,後者則關注它存在的意義。用海德格爾的話說, 沒有本體上的觀念,關於一個實體的知識不能對自身有任何說明“an ontic knowledge can never alone direct itself ‘to’ the objects, because without the ontological… it can have no possible Whereto”. 比如一個桌子,離開“桌子”本身的概念,去談論它的顏色,大小高低是沒有意義的。所以海德格爾就是要重新找回這種“存在”區別的意義,更確切地說“存在人”的意義。
另外,這種的差異還有第二層意思,那就是局部本體和基本本體(regional ontology and fundamental ontology, where the former is concerned with the ontologies of particular domains, say biology or banking, and the latter is concerned with the a priori, transcendental conditions that make possible particular modes of Being (i.e., particular regional ontologies) 的差異。
可以看出,範例哲學的創始人兔子網友采用的潛在,在,存在,定在,就是對海德格爾這一係列“存在”範疇的重新認識。隻不過兔子由於中文文字的把握能力欠缺,很多表述上顯得邏輯混亂;更由於他藐視傳統文化(經過筆者教育“謾罵”,已有很大改進),很多理解不夠通透。
老幾曾經用傳統文化裏麵的無極,太極,和陰陽來說明這些“在”的意義。這種詮釋雖然得到“權威”肯定,其實當然是近似地。原因是
第一,筆者擴展了傳統文化裏麵的無極,太極的概念,使之更為清晰明了,更加合理和普遍適用(見相關博文)。這種有根本性改變的解釋,不僅避免了無極太極不分所引起的一係列問題(如宋朝的朱熹理學),而且更接近老子《道德經》潛在的本意和《道德經》《易經》思想的來源。有一種意見認為,無極的概念隻能取自《道德經》才算嚴格,這種看似“嚴密”的邏輯,忘了“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的基本事實。
第二,海德格爾研究“存在”的意義,多少是帶有功利性質的,是為了揭示科學技術對人類潛在的威脅。這一點雖然非常了不起,卻也可能因此局限了他敘述問題的角度。因此海德格爾對本體的闡述,可能是有界定,不如無極太極陰陽來得普遍。是否可以說海德格爾的“存在”係列更為精密?而《道德經》《易經》的思想更為根本?有待高人指點。
第三,海德格爾的名著《存在與時間》據說並沒有包括計劃中的全部內容,後期思想也有所改變;加上海德格爾的寫作風格隱晦難懂,他到底吸收了老子多少思想,實難判定。
在回到基本本體(fundamental ontology)上,海德格爾用“此在”(Dasein,there-being)來說明“存在”背後的意義。而對Dasein一詞的不同解釋,又構成了“海學”的各種學派,這中間各有各的道理。就如同眾人解說《道德經》,人人不同。
“盲人摸象”?邏輯?語言?東西方人類就是這樣被邏輯語言引導著不停地劃著類似的自我為是的怪圈。
附後:
對海德格爾思想的介紹,可參考下麵網站:
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heide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