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再次聽到《酒幹倘賣無》,這是台灣電影老歌。現已成為我的遺憾,遺憾之一是,我沒有從爺爺那裏學到閩南話。更大的遺憾是,我已經沒有機會求證這句話,到底是什麽意思。網絡上有很多考證,我覺得最好的考證,是親口問爺爺,他告訴我最準確的意思。
方言社會
在英國,語言一直是我關注的問題。由於工作的關係,我換過很多地方,
對於英國方言複雜,我基本上停留在對口音(accent)的知覺上麵,對於更加複雜的用詞,還處在觀察了解階段,但是即使口音,也耗去了這麽多年的時間去了解和發現,近年來才有所領悟。
在布裏斯托,有自己的方言,我剛到英國,朋友就告訴我了,最大的特點是把很多th發成了f,比如I think,仔細聽本地人說的I fink。至於伯明翰,那是著名的喜劇口音的來源,有點範偉的普通話口音,這類喜感很強的口音,還有一處,就是利物浦。
有一次,我接到一個利物浦公司打來電話,短短五分鍾不到對話中,我強忍住狂笑,把自己的銀行卡賬號告訴對方。據說利物浦方言,在英國是商用信用很低的口音,你可想象一位滿嘴“咋得咧,俺們那旮遝”大哥給你播報半個小時的新聞聯播,或者來自天津的爺們,衝著你朗誦一首,“棉朝達咳,蠢暖劃開”。
至於現在的紐卡斯爾方言(Geordie),已經成為我自己與初次見麵的當地朋友必須的談資。對方一般都是自豪的很,告訴你如何到酒吧,對著酒保,很彪悍地來一杯bir,而不是規規矩矩的beer,而且注意當bir出口之後,一定要保持那嘴巴適當歪斜,中度張開三秒鍾。
其實,這些地域造成的方言,還不是最大的問題,社會方言才是關鍵,所謂社會口音,就是因為個人背景、教育狀況造成的語言差異。比如牛津音或者Queen’s English,前者對我來說,確實特別好聽,吐字清晰,每個末尾的輔音,都像飽滿的元音一樣,悅耳地敲擊你的耳膜,即使沒有聽懂,你都不好意思讓別人再重複一遍,錯就錯在自己。這些英國上流社會的口音,特別是當你自信不足的時候,成為打折季節買來的名牌一樣,必須要配一兩套,以應付特定的場合。
我的室友常常推薦我去學習一個演員的口音,他叫David Niven。可惜,我還是時時露怯,在三板斧的上流社會口音之後,中式口音就綿延不斷,從英格蘭鄉間小路,明媚悅目的視野,轉到擁堵的市中心路況,隻用幾分鍾。於是,我基本上還是堅持本色說話。
其實,口音對我造成的困惑,並不大。最大的壓力,是我的將來要和曾笠說什麽話,中文,還是英文?
雙語人生
國內博客作者王小峰,曾經諷刺過國外來的人,時不時丟幾個英文單詞,問題是那些單詞都是他懂的,比如“能不能給我張paper?”
其實,這情有可原。因為常用高頻詞匯,才會難以自抑地冒出來,可以理解,不要歧視。如果有三十出頭的海歸動不動和你說,“the day before 昨天,我lick了幾口一種冰激淩,好yummy啊”,那十有八九不僅在裝,還有扮小清新的嫌疑。
更為糟糕的局麵是這樣子。當一個孩子在英語環境中,從小成長。我曾試圖教曾笠幾句唐詩,“床前明月光”,“離離原上草”,“鵝,鵝,鵝”,往往隻用開篇頭一句,曾笠先是傻笑,進而毫不客氣地衝我咆哮,“NO!”。也許所謂的朗朗上口的唐詩節奏,對他來說,就好像利物浦口音一樣異樣好笑,這讓我很傷心。
我最後問,“曾笠,你想學習嗎?”
“NO!”
“你想玩嗎?”
“YES!”
在身邊,越來越多的華人朋友,會遭遇到這個問題。孩子英語的爆發式增長,與你迷失在英語和漢語之間的生活,形成了不可調和的矛盾。而且在我研究的領域裏,雙語兒童導致的語言障礙也形成了一個日漸龐大的研究課題。
對我來說,這是一個“再世為人”的經曆。通過孩子的生活,我經曆了一個從來沒有了解過的社會,從食品安全,到社交禮儀,甚至到為人處世的方式。最近我自降智商,在學習一本三歲兒童的書,叫My First Body Book: Head to toes。原來驕傲神氣叫snooty,splinter是肉中刺 ,蹣跚學步叫wobble。
不是會看英文文獻,在實驗室裏寫寫公式,見麵hello,再見bye-bye,就叫雙語。雙語的人生,再世為人的海外生活,日漸被遮蔽的母語,你傷不起啊,有木有?
[From My Fair Lady]
Look at her, a prisoner of the gutter,
Condemned by every syllable she ever uttered.
By law she should be taken out and hung,
For the cold-blooded murder of the English tongu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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