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心武在百家講壇講《紅樓夢》,還是有些見解的。但正如一位朋友所說的,他根本沒有必要,也不可能續寫《紅樓夢》。劉心武在思想、學問、才華三個方麵,同曹雪芹相比,實在有天淵之別,相差非常之大;甚至與續了後四十回的高鶚相比,也相去甚遠。在泰山的前麵,其他的山都是小阜;在巨人的麵前,我們都是矮子。誰續了《紅樓夢》,誰的牌子就砸了。劉心武過於自信,不懂得揚長避短。他充其量隻是一個當代小說家,中國的傳統文化,尤其是古典詩詞曲賦的寫作,對劉心武來說明顯是個弱項:他連起碼的近體詩的格律也不懂,居然敢於續寫《紅樓夢》,膽子實在也太大了。
前段時間,《人民日報》海外版“望海樓”評論專欄,一連發了三篇關於古典詩歌的文章,三篇文章的題目是:
一、《不要愧對了“詩的國度”》(人民日報》海外版特約評論員肖複興);
二、《複興中華文化,不能少了格律詩》(國務委員、國務院秘書長馬凱);
三、《“求正容變”,格律詩的複興之路》(國務委員、國務院秘書長馬凱)。
國務院秘書長馬凱在文章中說:
格律詩是中華傳統詩詞最具典型意義的詩體。它有多種具體形式,主要包括五言、七言律詩和絕句,以及按詞牌和曲調填寫的詞和曲等。
劉心武不會寫七絕(如92回擬薛寶釵作《十獨吟》),也不懂聯句(如106回擬賈寶玉、史湘雲作五言聯句),何論其他形式之格律詩。而曹雪芹在《紅樓夢》中的詩詞曲賦,幾乎囊括了古典格律詩的全部。別的都不說,單就這一點,劉心武又如何能續寫《紅樓夢》?
劉心武或者會認為自己是一種“創新”,應該“容變”。這完全是誤會了,“容變”之前,還有一個“求正”;沒有“正”,何來“變”?請讀一讀馬凱的論述:
以五七言律詩為例,其正體至少有以下五個要素:一是篇有定句,即每首詩都有固定的句數。二是句有定字,即篇中每一句都有固定的字數。三是字有定聲,即句中每一字位的聲調都有明確的規定。四是韻有定位,即每首詩必須押韻,且押韻的位置和要求是有明確規定的。五是律有定對,即作為五言律詩或七言律詩,除首尾兩聯可以不對仗外,中間頷聯、頸聯兩聯的出句與對句要講究對仗。這就是五七言格律詩的正體。丟掉了這些基本要素,即非五七言格律詩。
七絕自然和七律有些不同,隻有四句,對仗要求也不想七律那麽嚴格。律詩八句,要求頷、頸兩聯必須對仗。絕句隻有兩聯,可以一、二對仗;可以三、四對仗;也可以都不對仗(這種形式較多);當然也可以兩聯全都對仗(這一種形式較少)。劉心武擬薛寶釵所作的十首絕句,其誤在:
一、用普通話的詩韻代替了曹雪芹時代普遍使用的“平水韻”;
二、字無定聲,平仄幾乎全部不協調,既不黏,也不對;
三、各首全都出韻、走韻、竄韻。
作為一個作家,連我們民族最精粹的文學樣式也沒能掌握,又如何去續《紅樓夢》?實在不可解!結果是如朋友所說的,“真是大煞風景”,“砸了自己的牌子了”!
而且,這還隻是劉心武續書一個方麵的問題。其他的,如以當代口語續寫二百五十年前的小說,也是一個問題。隨便看一下《劉心武續寫紅樓夢》第129頁,像下麵這種語言,用在二百多年前,真令人捧腹:
“稍微摸幾冊書”;
“可是你那一套”;
“咱們再討論討論”;
“成日家要打算,打算這個,打算那個”;
“晾出來曬曬”;
“前五代本錢耗光了”;
“對家族不負責任,對自己放任自流”......
曹雪芹大約於1750年前後寫作《紅樓夢》,怎麽可能寫出今天的文學語言呢?
其他就先不說了。總之,希望劉心武先生花一點時間學習古典詩歌的格律,將續書好好修改,正如《人民日報》海外版特約評論員肖複興先生文章所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