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史上的“將錯就錯”
——說“台”與“臺”
報載:台灣教育部門認為“台、臺通用,意義不同”,“堅持正式文件用標準字體”,即用“臺”而廢“台”;規定“台”隻能用於“非正式文件”。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簡體的“台”已經成為大家書寫的習慣,隻要大家看了認得,也沒有什麽不便。看來還是吳敦義比較通脫,對簡化字沒有什麽成見。
臺灣,三國時稱夷州,至明代中晚始有臺灣之稱。至於為什麽稱為“臺灣”,讀書不廣,未見記載。按:臺,《說文》雲:“觀四方而高者,從至、從之、從高省。”看來,臺灣這個地方當是離海麵較高,所謂“觀四方而高者”。灣,《廣韻》:“水曲也。”用作動詞,即於水曲處係船停泊。可以臆測:曆史上大陸百姓乘船出海,通過海峽,時至一個“觀四方而高”的附近港灣處停泊避風,因稱其為“臺灣”。
至於“台”字,當讀為“飴”(怡、貽音同),本義當是“適於口”者,引申而為甜蜜(飴糖)、喜悅(心曠神怡)、、贈送(貽贈)。考甲骨,無“台”,而有同音之字“以”。“以”右旁乃側體之“人”形,左邊一手提物,即“以”左邊的那個“厶”;此“厶”便是“台”之上部:大約象形為一可口之物。此物放在“口”上,就是“台”了。所以“台”就是適口、可口、甜蜜;喜悅、怡悅;拿來贈人,就是貽贈。
台灣教育部門主張正式文件用“臺”而不用“台”,雖有字源學上的依據,
但是,借“台”代“臺”,也不是隨意取用。除了筆劃簡單易學易記外,更有語音學上的根據。
“台”讀“怡”音,殷代的《湯誓》(《尚書》篇名)算是最早的了:
“湯曰:“來,女(汝,你們)悉聽朕言,匪台(我)小子,敢行舉亂。有夏多罪。予聞女眾言,‘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史記.殷本紀》同)
這是夏桀商湯的年代。
但是讀“臺”音的“邰”字,卻在堯舜時代就已經出現了。按:周人的始祖後稷,世居周原之姬水,善稼穡。帝堯封稷於“邰”,右“邑”表意,左“台”即表聲,即今之“臺”聲。可見當時“台”就有“臺”的讀音;地在今陝西武功縣西南。附帶說一下,武王後來打敗商紂王,建立新朝即稱“周”。周,上田下口(形似田中灌田之水井)。自堯至於今,武功至寶雞東,仍是八百裏秦川之中心產糧區。參見《史記.周本紀》。
由此可見,“台”即在上古,就有兩種讀音,是故今之“臺灣”也寫作“台灣”;說“台”到唐宋時才有“台”的讀音,似也欠考。既有語音依據,已經約定俗成,鄙意也不必更改。
而且,即便“台”非“觀四方而高者”,但宋元以來“俗體字”已經以“台”代“臺”,也隻能“將錯就錯”。文字演變史上這種“以錯為正”的情況並非絕無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