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古代戀情詩,人們會想起“秋水蒹葭” 和“春蠶蠟炬”。前者一般以為是民間的口頭創作, 後者則是典型的文人愛情詩。從《詩經》時代至於清末, 民間戀情詩的創作連續不斷,並且出現過風詩、六朝樂府、唐五代曲子詞及明清民歌幾個高峰。而文人的戀情詩,自秦嘉《贈婦》、徐幹《室思》開始到清代,所抒大多為婚後夫妻之情,如閨情、閨怨、寄內、憶家、悼亡等等。以上各類,“閨怨” 詩最多,也最有代表性。“閨怨”是六朝戀情詩的重要主題,在曆代戀詩中也綿延最久。但沒有特定的戀愛對象,與其說是詩人一己的感情體驗,勿寧說是一種群體的、類型化的感情漂移,其中尋繹不出詩人獨特的心態特征,因此還不能說是嚴格意義上的文人愛情詩。
恩格斯在《費爾巴哈與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一書中指出:
“人與人之間的、特別是兩性之間的以感情為基礎的關係,是自有人類以來就存在的。尤其是性愛在最近八百年間取得了這樣重大的意義和地位,竟成了所有詩歌都必須環繞著它旋轉的軸心了。”
恩格斯這段話指出:
一、男女之間的愛情是以兩性感情關係為基礎的;
二、八百年來(自上世紀逆推800 年,約當我國北宋時期)詩歌的核心題材是愛情詩;
三、愛情詩取得了重大的意義和地位。
恩格斯立論的根據是歐洲國家的詩壇。可以說,西方民族幾乎都是如此。但是,在我們中國,越是近古;詩人抒寫自己的愛情卻越是少了。當然,有些戀情詩題材退到詞曲中去了。
筆者翻檢了自風詩至於清代別集,發現詩人抒寫個人婚前有明確愛戀對象的戀詩當自中唐白居易和元稹開始。《白氏長慶集》存有白居易與鄰女湘靈戀愛的詩14首;《才調集》卷五,以及《元氏長慶集》中所有與雙文(崔鶯鶯)的戀情詩共約37首。此後愛情詩大家當推李商隱,李有《無題”》詩,寬泛一些說,約近100首,若僅以戀情為限,亦多至60餘首,大多膾炙人口。此外,尚有韓偓《香奩》詩,曹唐《小遊仙》,王渙《惆悵詞》,羅虯《比紅》詩。合計唐代得七家。而“除掉陸遊的幾首,宋代數目不多的愛情詩都淡漠、笨拙,套板”。
陸遊《劍南詩稿》存有懷念唐琬詩12首,也非婚前的戀情詩。明代戀詩僅得王次回《疑雲集》、《疑雨集》。清代僅次於唐,有朱彝尊的《風懷》詩,黃景仁的《綺懷》詩、龔自珍的《記夢》詩和蘇曼殊的《靜子》詩。以上計十三家, 約八百餘首。這些詩人,除陸遊“沈園”詩本事清楚,所賦為“人倫之變”,因而得到後世的肯定外,其餘都不同程度地遭到責難。或詆毀,或歪曲,至多也不過當作逸聞趣事而成為士大夫茶餘飯後的談資,詩歌史上是沒有它們的地位的。“元輕白俗”。元稹詩曆來被認為“輕浮”、“淫靡”,正其多作情詩所累。甚或以為《鶯鶯》、《離思》、《白衣裳》諸作,為誘引後生“敗行喪身”,“率天下之人而禍詩者”。李商隱《無題》詩深情綿邈, 沉博絕麗, 而被看成“帷房暱媟”、“浪子輕狂”。潘德輿甚至提出:“必須將義山之《無題》,曹唐之大小《遊仙》,溫、李《鏡檻》,《洞戶》等五排,一概汰除,方有清淨基址。”至於韓致堯《香奩集》和明代王次回的《疑雲》、《疑雨》,詩家所見之偏尤甚於元稹和李商隱,雲“淫靡特甚”(《吳禮部詩話》),雲“極其鄙褻” (《麓堂詩話》),雲“酣嬉蕩佚”(嚴繩孫《疑雨集序》),可謂罵倒。李商隱的許多“無題”詩,明明是愛情詩,楊孟載、陸昆曾卻解以“寓言君臣遇合”,而吳喬, 馮浩又多以“陳情令狐” 比附。韓致堯“香奩” 詩明明是抒寫對一位所戀女子的執著追求,而錢牧齋、吳梅村等卻坐實唐末史事,以為“無一不合”,用以說明“香奩”乃致堯“遭唐末造,流離閩越” 而“起興比物,申寫托寄” 的政治詩。王次回“疑雲” “疑雨”詩也明明是抒寫一己之戀情,而侯文燦比之“屈子之哀,江淹之恨,步兵之失路無聊與少陵《無家》、《垂老》之憂傷憔悴”,實在也是極大的歪曲。
詆罵、曲附,這就是君主專製時代文人對愛情詩的兩手,其出發點則都在“情詩卑下”。賀裳說得最透徹不過:“正人不宜作豔詩。”(《載酒園詩話》)換一種說法,即寫情詩的“非正人“。因此,如果作者人品有虧(如元稹),或被認為有虧(如李商隱),則詆毀之;若其人大節符合專製時代道德標準(如韓偓),則曲加比附而許以“愛君憂國”,所謂美人香草、“托男女於君臣”雲。
專製時期對文人戀情詩的詆毀曲附,其始在於對孔子“鄭聲淫”的誤解、歪曲,為統治者所利用。許慎即將“淫”訓為“淫亂”,“淫逸”,即男女關係的不正當行為。許雲:“鄭國有溱、洧之水,男女聚會,謳歌相感。今鄭詩二十一篇,說婦人者十九,故‘鄭聲淫’ 也。”又雲:“鄭衛之音, 使人淫逸也。”到南宋朱熹,則更進一步發揮成“淫奔”,雲“衛詩三十有九,而淫奔詩才四之一;鄭詩二十有一,而淫奔之詩不翅七之五。衛猶為男悅女之詞,而鄭皆女惑男之詞;衛人猶多譏刺懲創之意,而鄭人幾於蕩然無複羞愧悔悟之萌”。朱熹的三傳弟子王會之更以為“鄭詩二十一,而淫奔者十六。其間作於淫女者半之”,因而竭力主張將《詩經》中三十二首情詩“放黜之,一洗千古之蕪穢雲”。如此則戀情之詩皆為淫。“今夫童子淳質未漓,情欲未開,或於誦習講說之中,反有以導其邪思, 非所以為訓。且學者吟哦其醜惡於唇齒間,尤非雅尚”。既不能教,又不可吟,自然更不得作了,此所以“正人不可作豔詩” 也。
而明清以來,朱熹理學被奉為道統,《四書集注》成為權威的注解,《詩集傳》自然也成為《詩經》的權威性解釋。“鄭衛之聲淫”的觀念成為士大夫們刻意尊奉、不可移易的信條,並因此一代代積澱下來,形成一種牢不可破的“現實意識”。但是,孔子“鄭聲淫” 之“淫”,初非“淫亂”、“淫逸”“淫奔”,或者“淫靡”、“淫放”、“淫穢”之“淫”。《說文》雲:“淫,浸淫隨理也。”徐鍇《說文解字係傳》:“淫, 浸也,浸淫旁入之言也。”可見淫為“浸漬”,引申而為漸進、蔓延,而為淫濫、過度。《書·大禹謨》“罔淫於樂”《傳》:“淫,過也。”又《爾雅·釋詁》:“淫,大也。”《周頌·有客》“既有淫威, 降福孔夷”,《毛傳》:“淫,大。”又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雲:“淫,假借為甚。”以上可見,“淫”從“浸漬”、“浸淫”、“淫濫”,引申為“過”、為“大” (太通)、為“甚”,均為程度副詞。至於色欲過度為淫,當更為後起之義。《毛詩序》“不淫其色”,《疏》雲:“淫者過也。過其度量謂之淫。”看來“淫”為色欲過度,可知沉溺女色正是過、太、甚的進一步引申。
又“淫”為假借字。朱駿聲《定聲》雲“淫,假借為婬”可證。所以《周禮·春官·樂師》雲:“淫聲,過聲。”又“鄭聲”乃鄭國的樂曲,非鄭之風詩。這一點,明楊慎《丹鉛總錄》及清陳啟源《毛詩稽古篇》已見及此。方玉潤在《詩經原始自序》中也指摘朱熹“誤讀‘鄭聲淫’一語,遂謂‘鄭詩’ 皆淫”。民初劉大白曾作《鄭風淫?》, 也“很怪朱熹誤認‘鄭聲淫’,就是‘鄭風淫’”,“誤以為聲就是風”。其實聲為樂曲本不應成為問題。《左傳·昭公元年》:“於是煩手淫聲,慆堙心耳,乃忘平和,君子弗聽也。”“淫聲” 即不合節度之樂曲。《荀子·王霸》:“使夷俗邪音,不敢亂《雅》。”音,也聲:其相對之《雅》也非《雅》詩而實為《雅》樂。又鄭箋“聲成文”也指聲為樂曲。鄭雲:“謂宮商角徵羽;聲成文者,宮商上下相應。”又《論語·八佾》:“子曰:《關雎》, 樂而不淫, 哀而不傷。”從《關雎》內容看並沒有悲哀的詩句和情調,也可推論孔子的原意當指《關雎》樂曲中節合拍,符合中和之義而不失當。所以劉台拱在《論語駢枝》中說:“詩有《關雎》,樂亦有《關雎》,此章據樂言之。”確為的論。
由此可見,原孔子之意,“鄭聲淫” 不過說:鄭國產生的音樂抒情性過濃,過甚, 過於放濫而有悖於中和之義。《中庸》雲:“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 萬物育焉。”“中和”,反映了孔子的倫理哲學和審美觀念,其理想之樂曲如《韶》,聞之三月而不知肉味。於《樂》則以《雅》樂為正聲,而“惡《鄭》聲(樂)之亂《雅》樂(聲)”。
我國是一個君主專製製度特別漫長,專製意識特別濃厚,君權、男權、夫權思想束縛特別嚴重的國家。但是,即便在君主專製社會,仍然有少數比較開明的詩人,不僅喜愛戀情詩,而且給予較高的評價。李商隱《無題》詩自不必說,它贏得許多讀者的喜愛,並對後世產生了巨大的影響。據《許彥周詩話》記載:“李端叔意喜韓偓詩,誦其序雲‘咀五色之靈芝,香生九竅;咽三危之瑞露,美動七情。’”朱彝尊與妻妹有戀情,寫了《風懷》詩。有人勸他從集子中刪去,朱“欲刪未忍,至繞幾回旋,終夜不寐”,最後回答說:“寧不食兩廡豚,不刪《風懷》二百韻。”正是這位執著於戀情的詩人,給予《疑雨集》以很高的評價。他在《靜誌居詩話》中說:“金沙王次回結撰深得唐人遺意,誦之感目嫮心,蕩氣回腸。”而袁子才對沈德潛《明詩別裁》不選《疑雨》詩,特地寫信責問:“《關睢》為國風之首,即言男女之情。孔子刪《詩》,亦存鄭、衛,公何獨不選次回?”沈無以為答。
新中國成立後,雖然批判了君權、男權、夫權思想, 但並未能根除。舊的意識形態, 並沒有隨著舊製度的滅亡而消滅, 它還“在我們中間腐爛發臭並且毒害我們”,潛藏於知識分子思想中的舊意識也還是或多或少地殘存著。文學史家和古典文學工作者對於文人戀情詩的研究做得很不夠,除李商隱《無題》和陸遊“沈園”詩外,大多回避或語焉不詳,甚或多加貶抑。幾種文學史對文人愛情詩都沒有專門論述,各種詩歌選本也很少選取詩人抒寫婚前愛情生活的戀詩,而評論文章則更少。八十年代以來,我國報刊每年發表的古代文學論文達二千篇左右,但除《無題》外,其餘戀情詩的探究幾等於零。出版部門對這類題材的控製也比較嚴格,如《韓翰林集注》、《疑雲集》、《疑雨集注》等就沒有整理出版過。而對韓致堯“香奩” 詩的評論, 文研所編的《文學史》和《唐詩選》則說成是“腐朽情調”、“色情描寫”、“頹唐墮落”等等。
對古代詩人戀情詩評論的偏頗,也反映了古典文學工作者思想方法的片麵性。它往往以“左”的麵孔出現,將正常健康的男女相感相悅看成是“淫亂”,將反映愛情生活的詩篇看作是“淫靡”,統統歸之於違反“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其實正是男權夫權思想意識的反映。因此,必須對我國文人戀情詩開展研究,剔除其封建性糟粕,吸取其民主性精華,為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服務。而這,必須首先解決一個認識問題, 即應該給戀情詩怎樣的估價:是把它們看作無行文人的靡靡之音,是一種腐朽的情調,還是把它們看作古代詩人心聲的真誠流露;是把它們中的大多數視為色情文學或無病呻吟的無聊之作,還是把它們看作是一批可供借鑒、可以批判繼承的文化遺產;是把它們看作誘引後生“敗行喪身”的精神鴉片, 還是應該具體分析,把它們看作具有一定倫理價值、審美價值和認識價值的中國古代詩歌的重要一格。當然,必須具體分析。要分清是健康的愛情詩,還是無害的豔情詩, 還是有毒的色情詩,然後剔除糟粕,吸取精華。一般說來,讀後使人積極向上,產生美感效應的,即是健康的或無害的;而如果給人產生的不是美感,而是肉欲之感,那就是有害的色情作品,應該在擯棄之列。筆者以為可以研究它們的正、負效應,來對它們作出恰當的評價。就以李商隱《無題》詩來說, 大多反映了詩人一生的感情經曆:與女冠宋華陽,與商人女兒柳枝,與後來成為妻子的王茂元女的戀情,都寫得真摯感人。其間悲歡離合,也大多符合中國人的一般倫常關係。韓致堯“香奩” 詩、王次回“疑雲”“疑雨”詩、黃景仁“綺懷” 詩,都是對一位所愛女子的專一沉摯的悲歌,更不必說陸遊“沈園”詩對唐琬至死不渝的愛情。所以,即使不談“無題”、“香奩”、“沈園”、“綺懷” 的審美價值和認識價值,單是倫理方麵的意義,就值得大加肯定。至於元稹的“雙文”詩,也應作具體分析。現存“雙文” 詩約37 首。初戀詩12首,熱烈追求,感情真摯;決絕詩3篇,故作掩飾,忍痛割愛;懺悔詩22首,無窮思念,悔恨有加。讀者既可以了解唐代青年男女戀愛之一斑,又能深刻領會真摯愛情同功名利祿是如何產生矛盾、衝突和鬥爭的, 有很高的認識價值。同時,從元稹的“始亂終棄” 中,也能使我們從反麵受到愛情倫理的教育。這種悲劇將美好的人生打碎、毀壞,使人們從深切的痛感中產生一種對美好事物和崇高感情的執著追求,其美感張力柔中有剛,顯示出悲壯的美。所以讀元稹“雙文” 詩,有很高的審美價值。至如王次回“疑雨” 詩,從倫理角度來探求,除少數詠妓之作,其餘都是好詩。其中與姚氏之戀情,反映了作者青年時代敢於衝破封建門第觀念,平等、真誠地去愛一個下層的侍女,不能不說是我國明末市民意識的覺醒。特別是當姚氏被迫嫁人和淪為女冠以後,詩人仍時時懷念著她。在妻子逝世以後,又多方努力,促其“歸凡”,終於使上天下了“鴛牒”,實踐了”抱柱微生” 的盟誓。其事可哀,其情可感! 至今仍有一定的思想意義和倫理價值:對於社會主義時期的愛情關係,如不講地位, 不重金錢, 一以感情為基礎的觀念,不是可提供很好的借鑒嗎?如果我們將王次回之對待姚氏,同元稹之對待雙文作一比較,就不難看出兩人品格之高下,心態之不同,同時也深化了我們對唐代到明末社會部分質變引起知識分子觀念改變的認識:作為中古的唐代,正是君主專製的上升和鞏固時期,人們重功名、門第勝於愛情;而明朝末年,由於商品經濟的發展,資本主義在蘇、鬆地區開始萌芽,人們的門閥觀念正在解體,男女之間真摯愛情的價值得到承認。這與“三言二拍”中某些作品所反映的思想是一致的,這不是有很高的認識價值嗎?又如王次回與妻賀氏並非戀愛而婚, 但仍深於其情,留下許多感人的詩篇如何正確對待和處理“未戀而婚” 的家庭與婚姻關係,《疑雨》詩所反映的思想感情和倫理意義,對於我們社會現實的婚姻關係同樣具有借鑒作用。
總之, 對於古代文人戀情詩, 隻要它們在今天有一定的倫理
的、審美的、認識的價值,都應在批判繼承之列。“
夕陽芳草尋常物,亦何不可?豔體詩古今不廢,也是一格。詩之奇平豔樸,皆可采取, 亦不必盡莊語也!”
1989年舊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