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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研究研究網友對我《對富裕國家條件的看法點滴》(簡稱 看法點滴)的回複《回帖最好要講事實。就欲千北網友回帖的幾個意見的答複》(簡稱 回複)http://bbs.wenxuecity.com/memory/1276180.html ,我回複如下。
先把必要條件和充分條件的定義弄清楚。論述A是論述B的必要條件是指:如果A不成立,則B必定不成立。論述A是論述B的充分條件是指:如果A成立,則B必定成立。
我在看法點滴帖子中,第1條開門見山就說:“感覺國家富裕的一個必要條件是允許私有經濟自由。簡單的說就是允許資本家和地主自由經營。這是國家富裕的必要條件。”
請注意我此處說的允許私有經濟自由是指 “ 簡單的說就是允許資本家和地主自由經營 ”,換言之,是指雇傭他人的私有企業,而不是指個體勞作,不雇傭他人的個體經濟。我同意你說的在毛時代有自由市場,有個體經濟。個體經濟屬於私有經濟範疇,如果不是特指允許資本家和地主自由經營,毛時代是有私有經濟存在。在你的 “回答” 帖子中,為什麽忽略了我上述的特定含義?你不應該扭曲了我的原意,然後再大發議論。 我仍然認為:“感覺國家富裕的一個必要條件是允許私有經濟自由。簡單的說就是允許資本家和地主自由經營。這是國家富裕的必要條件。” 這個看法沒有錯。“ 世界上沒有一個富裕的國家是不允許私有製的,也沒有一個不允許私有製的國家是富裕的。” 你若認為不對,最簡單的,就是舉出反例。在你忽略/扭曲了我的原意之後,你在“回複”一文中,第1)部分說的那些東西,與我在第一條說的沒什麽關係。
你昨天在 “致富騙說” 帖子中寫道:“ 再說一遍這些富強的基礎,就是:1)建立一個高效率的現代政府。2)真正普及全民教育。3)建立工廠。4)建立完善的農業灌溉體係。任何國家,哪怕就算在非洲,隻要能做到這些,就一定能富強。除此之外,什麽民主,什麽畫圈圈,什麽茉莉花,什麽黃馬甲,統統都是忽悠!”
你用: 隻要……, 就一定 …… 這種句型,這說的不就是充分條件麽?你還特意強調,“任何國家,哪怕就算在非洲,隻要能做到這些,就一定能富強。” 難道北朝鮮不是任何國家中的一個?你在第2)部分說的沒有道理,不顧事實。是你自己在前文中沒有考慮到別的因素,比如是否允許私營企業,經濟封鎖什麽的。別人指出北朝鮮做到了,但仍然貧窮,是個反例,與你強調的 “隻要能做到這些,就一定能富強 ” 不相符合。你反倒去責怪別人沒考慮到其他因素。這不是正確的態度,與講事實背道而馳。
我在 “看法點滴” 一文第4條,我自己的看法:“ 中國改革開放最本質的方麵不在於引入外資和國外技術,也不是經濟特區。改革開放最本質的東西是允許私有經濟的自由。” 這與你在“回複”一文中,第4)部分對我的指控 “偷換概念” 風馬牛不相及,我從來沒有否認毛澤東時代有技術引進。但我認為,如果把改革開放理解為引入外資和國外技術加上經濟特區,是片麵和膚淺的。就如清末有些洋務派認為西方國家的強大僅僅是船堅炮利、技術先進而已,那就是隻看到表麵。是否允許私有經濟自由,簡單的說就是是否允許資本家和地主自由經營,是更深層的方向性變革。
至於你在“回複”一文中,第5)部分的說法,你知不知道:毛主席他老人家自己承認送幾個女青年走後門上大學的事;毛主席在餓死人極為嚴重的60年,授意下屬為他修建豪華的滴水洞別墅;李慶霖寫信給毛主席抱怨社會上走後門成風,而他的兒子下鄉勞動無法養活自己,毛主席回信承認 “全國此類事甚多”;昨天轉貼的《許國璋拾零》中提到文革時,北京第一外國語學院學生中間高幹子弟俯拾皆是;請問這些是不是腐敗?誰在信口開河?土改中不分青紅皂白,無償武力奪取地主財產和土地,是不是強盜行為?強迫全國所有的資本家交出產業,搞所謂的公私合營,是不是蠻橫霸道的強買強賣?這些難道不是與公義公平、仁愛憐憫背道而馳嗎?
你在“回複”一文中,第6)部分的指責,與我說的毫不相幹。“毛澤東時代有沒有為改革開放,為中國40年來的高速發展創造一些條件?肯定是有的,但這不是本帖關注的問題,以後有空發帖討論,拋磚引玉。” 這句話錯在哪裏?你講事實嗎?
的確,我們大家都應該講事實,其中包括不要編造歪曲別人的觀點,然後義正詞嚴地予以攻擊。實事求是,有錯認錯,與研究網友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