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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鄉插隊有半年多了,我和另外3個知青同住一個草房。大家已經半年不知肉味,饞得很。但比起當地農民,我們的口糧要多一些, 可以基本吃飽,農民的日子比我們苦。一天傍晚,剛吃過晚飯,鄰村的一個知青提著一個行李包來到我們知青點。對我們說:“包裏有幾隻雞,從村裏農民那裏偷來的,借你們的鍋,燒了大家一起吃,怎麽樣?”我們四人大喜過望,眾口一詞,連聲說好。那個知青比我們早插隊幾年,他所在的村子離我們約5-6裏地,不屬於一個大隊,雖是鄰村,兩村的人卻極少往來。包裏的雞已經被擰斷了脖子,一共四隻,都很肥大,每隻都在2-3斤以上。
天黑了,把門關好,燒水,拔雞毛,剁雞塊,下鍋。剛剛燒好,大夥就迫不及待各自盛了一大碗,不一會,鍋裏就隻剩湯和一些小雞塊了。那個味道,實在是鮮美,是我記憶中最好吃的一餐,遠勝過以前小時候在國際飯店的那次家庭午宴。那個知青半夜裏走了,剩下的湯水,我們在黎明前全部喝完,骨頭和雞毛倒入糞缸。第二天,我們在田野幹農活,隱隱約約聽到遠處那個村裏有婦女叫罵偷雞賊,連罵幾個小時。當時我的心裏卻沒有多少愧疚。過了半個多月,隊裏有農民問我們,怎麽糞缸裏有雞毛?我們不是裝作沒聽見,就是推說不知道。
這個故事,我給孩子講過多次,他們是不會完全理解的。經常想起這件往事,那一餐的味道太鮮美了,難以忘懷。另外又想到,那是在吃農民的血汗,實在是我最懊悔的一餐,把那些農民辛苦養大,賴以買鹽,買針頭線腦,補貼家用的小銀行給吃掉了。他們一年到頭,勉強溫飽,隻能吃上幾次肉,除了空空洞洞的國家主人名義,剩下的就是貧窮,自我奮鬥的機會和自由多半是在一小塊自留地上施展。這麽多年過去了,向他們遙致歉意,願我多有虧欠的那些農民弟兄生活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