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山高路遠: 又發生恐怖襲擊了。可究竟什麽是恐怖襲擊?

(2015-11-15 02:12:55) 下一個

老夫還沒有看見過權威定義,也不知道有沒有權威定義。那麽,究竟什麽才能被定義為恐怖襲擊?

老夫看新聞,對這個定義得出個人一知半解,也深感裏麵學問巨大。

首先,恐怖襲擊不能用刀。如果一個人,或者一群人,拿著三尺長明晃晃的尖刀,到街上或碼頭上亂砍,連婦女兒童也不放過,砍死幾十幾百個人,這都不算恐怖襲擊。諸位不信?在昆明火車站被砍死了幾十人,在烏魯木齊大街上被砍死了幾百人。盡管中國政府和人民一再聲稱它們是恐怖襲擊,可民主國家的政府和媒體,卻稱是中國政府在壓迫少數民族,隻字不提恐怖襲擊。

其次,恐怖襲擊不能用飛機和大炮。如果一個人,一個組織,一個集團,開著飛機,架著大炮,去把另外一個國家炸個稀巴爛。把城市和村莊都炸了,從空中把結婚的人群都用機槍突突了,把婦女兒童從睡夢中拉起來打死了。這都不叫恐怖襲擊,而是叫維護世界和平,叫collatoral damage,叫stuff happens。君不信?看看伊拉克利比亞阿富汗就明白了。所以,如果一個人,對某某某看不順眼了,用飛機和大炮去轟,絕對不會被控為恐怖分子。

由於石塊弓箭殺傷力有限,恐怖主義唯一能用的就是槍和炸彈了。對,沒錯,最好還是土製炸彈,能綁在腰間的炸彈。可是,光有這些還是不夠的,還得找對地方。君不見,伊拉克,利比亞和敘利亞,整天打槍和放炸彈,動輒死幾十上百無辜的人,可還是沒有被定義為恐怖襲擊,而是說是暴力襲擊。

所以,恐怖襲擊隻能發生在民主國家。如果一個民主國家,被打槍或放炸彈了,死了人,就是恐怖襲擊。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