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醫療係統所麵對的,不是需不需要改革的問題,而是如何改革的問題。合理的改革,卻隻能基於對改革對象正確的認識。
在2010年5月8日的演講中,奧巴馬總統這樣說到:“我們被整個保險行業隨意提高保險費率和減少保險服務範圍綁架的太久太久了。”(For too long, we have been held hostage to an insurance industry that jacks up premiums and drops coverage as they please)。在別的場合,奧巴馬總統也不止一次用到“邪惡的醫療保險公司” (Evil Insurance Company) 和“隨意提價”(Arbitrarily Raising Rates )等短語。
在實際運作中,醫療保險公司能否真如總統所言,隨意提高保險費率?隨意提高保險費率,對於保險公司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又會產生什麽樣的影響?
在我看來,美國商業醫療保險業,在醫療改革之前,是市場無形的手和政府有形的手共同作用的產物。政府對這個行業的限製,包括依據反壟斷法使醫療保險業無法形成壟斷市場,也包括各州保險部門對賣給本州的醫療保險所做的各種規定,還包括保險部門對各種在市場出售保險計劃承保項目及保費費率的審查。既然美國商業醫療保險沒有壟斷市場,那麽市場這隻手在商業醫療保險領域起的作用和在別的商業領域是相似的。每個商業醫療保險公司的運營受到法律的限製和市場的製約。
市場有它的競爭機製和它自己的邏輯。是否購買某個保險公司的產品,以及購買哪種產品,雖然受到個人經濟狀況的製約,卻完全出於消費者自己的意願。哪怕雇主醫療保險計劃,最後是否決定參加,也仍然由員工自願選擇。醫療保險公司不能也無法強迫任何人購買他們的服務。
醫療保險公司因其固有的複雜性,發生錯誤的幾率高於其他保險行業。又因其與大量病人發生直接聯係,無論是一線服務人員業務欠佳,還是一線服務人員負麵的態度,都會引起詬病。然而,如果一家醫療保險公司“隨意提高”保險費率,那麽第二年,客戶必將從另一家公司購買保險。保險公司還需要對股東負責,糟糕的客戶服務造成的負麵宣傳必將影響股票價格和投資價值。另外,如果一家保險公司不遵守合同,消費者可以直接向州保險監管部門(Department of Insurance)報告,也可以直接起訴這家保險公司。
醫療保險公司也是利潤的追逐者。足夠的利潤會吸引越來越多的公司參與到保險業,從而形成激烈的競爭。在這樣的競爭下,費率太高,沒有人購買;費率太低,必然虧損,從而被擠出保險市場。醫療保險公司保險計劃的定價,是運用統計方法,根據大量數據,計算調節而成的。隨意提高保險費率,在商業醫療保險公司的運作中,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在市場這隻大手的掌控之下,沒有任何合法的商業領域能夠變成一個邪惡的行業。
奧巴馬總統一邊聲稱醫療保險公司是“邪惡的”,一邊立法強製美國居民購買醫療保險。他的邏輯,經不起推敲。
2013年11月,俄亥俄河畔
保險公司賣的是“Peace of mind". 沒有保險,沒有多少人在生了大病的時候或者遭遇車禍的時候,能夠付得起賬單。
如果一家保險公司不遵守合同,消費者可以直接向州保險監管部門(Department of Insurance)報告,也可以直接起訴這家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