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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費率會升高——也談奧巴馬醫改(一)

(2013-10-31 17:33:58) 下一個

奧巴馬醫改(Health Care Reform),主要是指在2010年3月通過的“患者保護和可負擔醫療法案”(Patient Protection and Affordable Care Act,PPACA)。
 
根據PPACA,每個人都必須在2013年12月15日前購買醫療保險。這些醫療保險可以是雇主醫療保險(包括COBRA或退休計劃保險),可以是公共項目(包括老人醫療保險Medicare, 低收入醫療補助Medicaid,退伍軍人醫療保健VA health care ),也可以是個人保險。截至2014年1月1日,每個人都需要有保險。沒有保險的人,除了反對購買保險的特殊宗教的信仰者(主要用於阿米什),美洲原住民,有困難(hardship)的人(包括無家可歸者,最近申請破產者,最近的家庭暴力受害者,監獄的犯人,6個月內被驅逐者),都要承擔稅務罰款。
 
2014年的稅務罰款與保險費率相比低到簡直不可思議的地步。2015年和2016年的稅務罰款有所增加,可是與一個過得去的醫療保險計劃費率相比,仍然很低。根據“患者保護和可負擔醫療法”,不管是誰,在查出病症之後購買醫療保險,醫療保險公司都不能拒絕。這個規定從一個側麵鼓勵了健康但收入較低的人不購買保險。有人可能會想:等有了大病,再去買保險也不遲,那時候說不定還可以選擇好一點的保險。我想不出在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當如何定價——太高了,病人一定抱怨;低了,則不是保險而是福利或者慈善。福利是政府的事情,慈善則應由非營利性慈善組織來做。
 
美國行動論壇(American Action Forum)的報告指出, 18歲至35歲的美國人的醫療保險價格將大幅上升。強製這些相對健康的年輕人購買保險,可以補貼那些醫療費用相對昂貴但是還不到65歲因而沒有資格購買老人醫療保險的人。18歲至35歲年齡段的人,經濟狀況好的大多已有雇主保險;經濟條件有限的,有相當一部分會繳納稅務罰款而不是購買保險。另一方麵,年輕人事業沒有起步或者剛剛起步,收入相對較低,強製這些人以比以前高得多的費率購買保險以補貼其他年齡段,不能不激起他們的強烈不滿。
 
“患者保護和可負擔醫療法案”取消了所有醫療保險計劃終生醫療費用(Life Time Maximum)的上限。以前,除了在校大學生的學生保險,醫療保險計劃的終生醫療費用上限通常有1百萬,2百萬,5百萬,無上限幾個等級,顧客可以自己選擇,每上一個台階保險費率就增加一部分。所謂終生醫療費用,在實際操作中隻能是病人在某個保險公司被保期間的醫療費用,因為在一個保險公司投保期間的醫療費用,另一個保險公司根本沒有辦法查到。這樣,超過2百萬的病人極少,超過5百萬就更少。事實上,超過5百萬的病人,幾乎都是長年在醫院維持生命的植物人。在“患者保護和可支付醫療法案”的指導下,植物人的家屬有機會選擇讓親人無限製地在醫院維持生命。從人道主義的角度來看,這是一件好事情,但它的代價是,每個人的保險費率都因為這個規定而增加,因為雖然人數極少,可是單個病人的花費可以是天文數字。類似的使醫療保險計劃成本增加的規定在“患者保護和可負擔醫療法案”中還有不少,其中有取消年度醫療費用上限,雇主保險必須保雇員的孩子到26歲(而不是以前有19歲,21歲,23歲,26歲幾個選擇),精神病人和藥物依賴病人門診次數不設上限,等等。
 
“患者保護和可負擔醫療法案”,從字麵來看,意味著這個法案可以降低花費,保護病人,讓人買得起保險。事實上,這個法案所能做到的,隻是讓絕大部分人都買保險。“患者保護和可負擔醫療法案”的實施非但不能降低保險費率,反而會使大部分保險計劃變得比以前更貴。有些雇主為了應付保費上漲的壓力,跟保險公司商談的結果是削減投保項目;他們常常不願意改變看病的首付額(copay)和病人自負的百分比(coinsurance),因為這樣可以給員工一種保險計劃沒變的印象。一個詳盡的醫療保險合同條款常常是近百頁,很少有員工研究每一個細節。等到員工或家人生了病,才發現對這種病或者對這種病的相關治療,保險公司或者付得很少,或者有其限製。病人因此對保險公司不滿,卻很少會想到這是自己任職的公司或者學校省錢的結果。2014年1月1日,很多雇主保險將會續約,到時候,不是保險計劃不變,保費上調,就是保費不變,保險計劃變差。
 
在我看來,“患者保護和可負擔醫療法案”這個名字,是對選民和國會的一種誤導。因為“患者保護和可負擔醫療法案”中“保護病人”的舉措,是以大部分人增加保險費率為代價的。
 
 
2013年10月 俄亥俄河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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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2)
評論
萬得福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dmwbbmw' 的評論 : '隻有把參與保險的人數增加了,才有可能降低價錢'
這位能詳細解釋一下為什麽嗎?
價格是市場決定的。患者看病是患者和醫生醫院之間的經濟往來,人人都會生病,所以患病的人是固定的。要想降低價錢,就得加大供應,放在這裏就是增加醫生。醫生多了,互相競爭,價錢才會下來。保險公司在這中間是哪棵蔥啊?

參與保險的人數增加了,保險公司就更賺錢了,這才是正確的邏輯。這位不會是作保險的吧?

dmwbbmw 回複 悄悄話 不同意“等有了大病,再去買保險也不遲,那時候還可以選擇好一點的保險”的說法。每年的加入保險計劃時間是有限製的,過了這個村就沒有這個店了。

保險的作用就是為了防止意外,而生病是每個人都一定會發生的,無論年輕人還是年紀大的人。隻有把參與保險的人數增加了,才有可能降低價錢。或許未來引入非營利的國家保險公司參與競爭,才是真正的競爭開始了。

所有其他發達國家都提供全民保險,而且那些歐洲國家醫療水準很高,而成本反而比美國低很多。美國的醫療係統和保險公司實在是太過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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