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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國七十年——記亦泣亦歌的人生旅途(69)

(2025-02-18 10:29:21) 下一個

童裝車間(2)

童裝車間從1981年成立,到1985年撤銷,存在了短短的四年多時間。撤銷時,所有的青工都以大集體的身份轉到成衣車間,成為正式工人。童裝車間的曇花一現,反映出當時的政府關心群的疾苦,想群眾之所想,和當今治國的精英漠視群眾疾苦判若雲泥。同樣的,在周建華的問題上,反映出當時的政治清明,地區中院的科長,相當於現在的審判庭長,解決不了孩子的就業問題,擱到現在會怎樣?我相信,在周科長找我之前,肯定找了楊書記和趙廠長,碰了釘子;這也反映出楊書記和趙廠長使用幹部的態度,他們能讓周科長碰釘子,是估計會在我麵前碰釘子,因此就建議周科長直接找我。應當指出的是,在六安城,像童裝車間這樣的一下子能容納一百多人的新建的生產單位並不多。許多工廠苦於經營不善,養活現有職工都很困難,哪有力量去關照失業青年?所以,數量龐大的失業青年仍然遊蕩於社會上,給社會增加了許多不穩定的因素。

於我而言,在童裝車間搞管理時的記憶是深刻的,流水年華卻留下許多難以忘懷的事。這些事,基本上都被我寫進長篇小說《柳鳳仙》中。

 

1983年八月,炎熱中的皋城又經曆了一次腥風血雨,曾聲稱不再搞群眾運動的鄧氏,病急亂投醫,搞了一次史上最為殘酷的運動,它的嚴酷絕不亞於張國燾時期的土地革命和1950年的鎮反。

八月下旬的一天,我到車間上班。徐鳳見麵就說:“徐主任,聽講昨天晚上的事了嗎?”我問什麽事?徐鳳說:“昨天晚上公安局抓了許多人,三裏橋街道大院裏都快擠爆了。”到了八九點鍾的時候,我去廠部辦事,看到收發室裏圍了一幫人,進去聽聽,談論的就是昨天晚上抓人的事。保衛科的人說這是上級部署的、全國各地統一時間采取的的大行動,叫嚴打第一網,以後還有第二網、第三網。昨天晚上抓的人,都是事先排查好的。

晚上下班的時候,看到地委大院的圍牆上貼出了布告,有的是帶紅叉叉的布告,意味著有人被判處死刑。在同一張布告中,有的是犯罪團夥,也有單個的犯罪的人。在接下來的幾天,布告越來越多,帶紅叉叉的也越來越多,從地委大門口一直延伸到五十米外的圍牆,一張挨著一張,有紅叉叉的特別招眼。起先,人們還圍著布告看,後來習以為常,連看的興趣都沒了,人們瞟了一眼就會說:又槍斃了一個,或者是又槍斃了兩個或者三個。在人們的印象裏,法院的公判布告,每年至多一兩次,帶紅叉叉的少之又少。像這樣一天幾張,而且接連許多天都有的情況亙古未有。鄧氏確實有魄力啊!

針織廠也有一個青年被抓進去。原因是在河西黨校附近搶了一個農民,搶得二塊多錢。結果被判了十年刑期。另外一個青年也被抓進去,是原針織車間支部書記王再義的兒子,因為他在一天清晨爬到成衣車間門口的樹上,見一個老奶奶從圍牆外麵走來,就從樹上跳下,要和老奶奶性交,老奶奶說我可以當你奶奶了,不要造孽。他不從,說就喜歡老奶奶,硬是把這個老奶奶強奸了。結果也是被判十年刑期。按理說,這個強奸犯在當時應被判死刑的,但最後和那個搶了二塊多錢的受到的懲處是一個樣。可是因為他的爸爸是新四軍吧?

地區肉廠方姓女工的兒子年方才十八歲,乳名方鈴子。長得英俊,深受團夥中許多女孩的喜愛,其中一個女孩特別愛他。這天晚上他和這個女孩一道廝混,他讓女孩為他口交,結果精子噴了女孩一嘴,嘔吐了。他卻得意地離去,沒一點愛撫之意。引起女孩的不滿,到公安局告他強奸。結果被判處死刑。這個事件在全城造成了很大的影響,有人說判重了。那時候,知道口交的人寥寥無幾,很多人就是通過這個案件知道有口交這回事。因此也有人說應當這樣判。方鈴子被槍斃後的第三天,他的父親李建華,一位新華書店的老職工,黯然逝去。

我們童裝車間的文書王永新的哥哥王誌(智?)因為犯強奸罪被槍斃了。王永新問我能否請假去收屍?我說估計你二哥是不會去的,你不去收屍,難不成讓你大哥拋屍荒野?兄弟一場啊!他說謝謝你能這樣說,接著說想用車間的板車。我說可以用,萬一搞上血,你搽幹淨就是嘍!最好不要和別人說用這張板車去收屍,省得別人不再願意用。我又對他說,處理完你大哥的事後,最好回葉集一趟,去安慰你的父母。我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他有弟兄三人,他因為逞能搞什麽茶話會,被判了七年徒刑,現在他的大哥又因為強奸被槍斃了,唯一體麵一點的是他在地區工會工作的二哥,想必也為這一兄一弟的醜聞,弄得灰頭土臉,這樣的情況,他的父母情何以堪!當時,我沒有讀過《易經》,不知道坤文言中的“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秧。”這句話,更沒讀過佛經中的十二因緣,不解因緣和合的含義。如果看過這些書籍,我絕不會讓他回葉集安慰父母。可能會以另外的方式告誡他。

 

現從網上轉摘一段有關“嚴打”的文章,文章出之360圖書館:

 

一九八三年嚴打

1983年8月上旬開始,全國政法機關根據依據中共中央的文件,開展了全國性的“三年為期,三個戰役”統一的嚴打運動,主要打擊強奸、盜竊、流氓等犯罪團夥。

1、第一戰役從1983年8月至1984年7月,在全國範圍打了三仗,有的地方打了四仗。第一仗主要是打擊浮在麵上的犯罪分子,搜捕了一大批犯罪分子,破獲了一批久偵未破的積案。第二仗是深挖犯罪,集中搜捕流竄犯、逃犯,打擊流氓團夥,大力偵破大案、要案和重大積案。第三仗是鞏固前兩個戰役的成果,挖出一批隱藏較深的大要案。在第一戰役中,全國公安機關共逮捕殺人、放火、搶劫、強奸、流氓等罪犯1027000人,檢察機關起訴975000人,法院判處861000人,其中判死刑的24000人,司法行政部門接收勞改犯687000人,勞教人員169000人。這是1950年鎮反運動以來規模最大的一次集中打擊。

2、第二戰役從1984年8月到1985年12月,分四仗。主要是使“嚴打”鬥爭向縱深發展,打擊那些最嚴重的犯罪分子,並廣泛深入地發動群眾,加強政治攻勢,瓦解犯罪分子。

3、第三戰役從1986年4月上旬至國慶節,分打擊流氓、打擊流竄和打擊盜竊三仗。打擊的主要對象還是最嚴重的犯罪分子,但是不搞全國統一行動,不統一規定時間,邊打擊,邊防範;邊打擊,邊建設,逐步過渡到正常。

第一次嚴打三大戰役曆時3年5個月,取得了巨大成果。全國治安狀況有了明顯好轉,共查獲強奸、盜竊、流氓等各種犯罪團夥19.7萬個,查處團夥成員87.6萬人,全國共逮捕177.2萬人,判刑174.7萬人,勞動教養32.1萬人。破獲刑事案件164.7萬餘起。

 

從這段文章我們可以看出,嚴打是多麽殘酷。雖說是曆時三個月,但實際上主要是第一網“戰果輝煌”,震撼力最強,可以說是社會八級大地震。嚴打是戰爭思維的餘續,那些經曆過戰爭洗禮的人,根本不拿人命當回事,為了取得社會治安的好轉,殺幾萬人、往監獄裏塞上幾百萬人也在所不惜。他們想過嗎?一個家庭死了一個人,會給這個家庭所有的成員造成難以彌補的心靈傷害。一個本不該死的鮮活亂蹦的青年,倏然間歿了,父親無法承受這突如其來的打擊,李建華就這樣給悶死了。我們在電影裏看到罪犯用棉被悶死的人的畫麵,無疑會譴責罪犯的殘忍,可是,李建華就是被隨心所欲的人治給悶死的。它像一條千鈞大棉被把人死死地壓在上麵,被壓得人無法呼喊、無法掙紮,窒息而亡。據說,方鈴子被捕前曾說即便按強奸治罪,也至多是七年,說明他懂得一點法律在知識。可是,等待他的卻是一顆子彈。人治在這裏被放大到極限。大人物一句從重從快,瞬間使所有的法律成為一紙空文。在從重從快戰爭思維的影響下,街道辦事處成為臨時法庭,死刑判決就在這兒輕鬆隨意地做出了。

本意是用殺人樹威,可是,事情並未按大人物的意願發展,反而走向了反麵。殘酷的嚴打三大戰役過後沒幾年,社會治安又惡化了。現仍將上文的有關章節摘錄如下:

 

八三年嚴打鬥爭的得與失(黑體字為筆者加注)

1、關於嚴打的指導思想:就是為了實現社會治安根本好轉,為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創造穩定的的政治和社會治安環境,維護國家法律的尊嚴,樹立人民群眾與各種違法犯罪分子進行鬥爭的勇氣和信心。這本身沒有什麽不妥。但是,嚴打指導思想的理論基礎,明顯沿襲了古代“治亂邦,用重典;治安邦,用輕典”的刑罰思想。

2、關於嚴打的模式:盡管黨中央已經明確宣布不搞運動了,但嚴打的指導思想,決定了八三年的嚴打鬥爭,必然采取“運動式執法”的模式。實際上嚴打鬥爭采取的行政領導下的軍事行動,就是典型的“運動式執法”,它的表現形式和危害後果就是:(1)黨政部門全麵參與,拉網式的人海戰術,立法權、行政權與司法權混淆在一起,更多地體現了人治而非法治;(2)地方黨政部門負責人親自領導嚴打鬥爭,檢察院的獨立檢察權、法院的獨立審判權,往往被行政命令取代,難免造成司法人員在辦案時一會兒依政策一會兒依法律的局麵,使得嚴打偏離法治方向;(3)嚴打之前,案件堆積如山,犯罪得不到及時打擊,普通群眾深受犯罪之害。嚴打期間,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集中處理,難免處理過重。對受害人和被告人都失之公允。

3、關於嚴打的程序和實體內容:程序方麵的“從快”,應該是在刑事訴訟法範圍內的執法活動。但是,嚴打的指導思想和模式,導致了八三年的嚴打,在程序方麵出現了較大的問題:(1)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迅速審判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決定》,將殺人、強奸、搶劫、爆炸和其他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的上訴期改為三日。在生死攸關的案件麵前,上訴權形成擺設,與依法治國的原則相衝突;(2)嚴打第一戰役,停止了刑事辯護,法律程序被草菅以待,人權被蔑視,這不僅是我國律師製度的悲哀,更是與《刑法》、《刑事訴訟法》原則相悖,無異於破壞了法治的基礎。實體方麵的“從重”,應該是在刑法範圍內的執法活動,打擊的重點,應該是嚴重犯罪活動。但是,嚴打的指導思想和模式,造成了八三年的嚴打在實體麵出現了兩大問題:(1)在嚴打鬥爭中,雖然對嚴重刑事犯罪采取了從重打擊,但是打擊麵太寬,對於一般犯罪也采取了從重處罰的措施,背離了建國以來的懲辦與寬大相結合的刑事司法政策;(2)嚴打實踐中死刑適用過多的傾向,違背了建國以來毛澤東主席強調的“慎殺少殺”的刑事司法政策,所造成的負麵影響巨大,甚至得不償失。

4、關於嚴打的總體效果:

據權威資料披露,1983年開展的為期三年的嚴打鬥爭,使一大批久拖未決的大案要案得以解決,使刑事犯罪快速上升的形勢得到了控製,社會治安混亂的局麵被迅速扭轉,極大地震攝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然而,1983年“嚴打”後,刑事發案下降的局麵隻維持了兩年,1986年就開始持續上升。1996年,不得不再次進行全國性的集中“嚴打”。1996年第二次“嚴打”後,1997年刑事案件下降,但1998年以後又大幅度回升,直到2000年底又開展第第三次“嚴打”。至今仍然跳不出刑事發案率又出現反彈的怪圈。從1983年至今,20多年嚴打鬥爭的曆程說明,嚴打可以給社會帶來暫時性的穩定,至今沒有解決社會長治久安的問題。從總體效果上講,嚴打鬥爭不盡人意,聲望下降。期望在兩三年內,通過幾個戰役,迅速扭轉社會治安混亂、被動局麵的目的無法實現。

 

引用此文,並不代表我認可此文的某些觀點。依法治國是當今精英的天天念叨的,和當年天天念叨階級鬥爭同工異曲,區別是依法治國是不到5%的人治理超過95%的人,法律成為法官和權勢者的搖錢樹,國家的維穩費超過國防費用;搞階級鬥爭是超過95%的人專政不到5%的人,依靠鬥私批修和繼續革命的理論治國,倡導為人民服務的精神。筆者的觀念是:黨風、政風是社會的晴雨表,黨風好、政風好,社會必然清明。社會的清明不是管出來的,更不是治出來的,同樣也不是用錢能堆起來的,它是榜樣帶動出來的。讓黨員和公務員成為社會的榜樣,社會自然清明。當年,雷鋒和焦裕祿就是全國人民學習的榜樣,社會風氣是什麽樣,經曆過的人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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