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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兩個半“完人”?
在中國文化界一直有個說法,即,中國有兩個半“完人”。孔子與王陽明被人認為是”完人“;而曾國藩被認為是半個”完人“。得出這個結論,自然有其道理。但是,如果我們要仔細分別的話,這個說法還是值得商榷的。
那麽如何細分人的品格呢?從社會實踐看,無非是兩個方麵,即“講理”與“做事”。社會是人類共同的生存環境,不“講理”寸步難行。無論是”政治“還是”處事“都基於理。而“做事”就是將理融入成就事的每個流動細節中,及人群裏。如果我們從這兩個方麵去反思上麵這個說法,也許會感到它並不完善。更合適的說法是:中國隻有一個“完人”,兩個“半完人”。孔子是講理的“完人”,但並沒有從政的完美成就。而曾國藩是做事的”完人“,但缺少係統的理論闡述。僅僅王陽明,既是講理的”完人“;又是做事的”完人“。與網友探討中,有人曾經提出王陽明鎮壓農民起義。我認為,這正是證明王陽明既明理,又敢擔當的能力。革命的確是天道的組成部分,但它僅在體係完全喪失可持續性時才有道理。在沒有革命的可能下,迅速排除動亂是損失最小的方案;它需要菩薩心腸與霹靂手段。
以“完人”標準的分析,對我們的人生也許有啟示。“講理”要做到辯證與全麵;不能情緒用事。而“做事”要盡可能成就他人;而不是相反。如果離開人世,都能像王陽明的平靜心語那該多好;此心光明,亦複何言。
你說的有道理。應該圓融於理,圓潤於事。
現代學儒釋道之人,多半隻知道在心上下功夫,不知道“物形之,勢成之”。講起來頭頭是道,隻得半個人。然而不打成一片,半個也不可得,空中樓閣算一半麽——我的個見。
“中國文化界”,大概不知所雲。以事功為標準,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