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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從自然始
如“愛”一樣,“自由”含義也容易誤讀。人們在許多場合觸碰到自由信條,而沒有仔細想想到底什麽是自由。自由一詞出自西方,原本內涵屬於哲學概念;是指“沒束縛”的狀態。既然是哲學概念,它必與精神相連。因此,自由的屬性必然是內在的,個體的。因為任何束縛都是人們自己加上去的;就像仇恨與貪婪的習性緊緊地捆綁與束縛著我們。而擺脫內在束縛是獲得自由的唯一途徑;所以,真正自由隻能從內心獲得。基督是自由的;不過基督更多地用“愛”表達。在東方,佛陀與其追隨者也是自由的;可他們卻用“空”或者“自在”來表達。慧能大師幽默地說,“本來無一物,何處染塵埃”。失去了被束縛者,又何來束縛呢。更生動的當屬老子,他以動的角度說出自由的本質,即“道法自然”。正因為自由與自然都帶有某種動的意向,兩者結合或有啟迪。也就是本文所說的“自由從自然始”。當然,此處的自然並非指客觀自然世界,筆者已另一篇文章中解讀過老子的“道法自然”的精神含義。對於每個尋求自由者,如何體會“自然”就成為一門人生的學問。對自由的向往,多少前輩都義無返顧。生命,愛情都無以比擬。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在自由的內涵中加入了“沒幹涉”的定義。此定義的加入,自由本意就不僅僅屬於精神與哲學的範疇,而且也成為社會學的範疇了。因為,幹涉總是來自外部。它涉及到人與人,及人與社會的關係。然而,社會本身就是幹涉。群體生活需要秩序,保障秩序的關鍵就是幹涉。每個人每天都在承受著各種各樣的幹涉。這時,自由就產生了兩種含義,一種是哲學與精神的自由,也可說是純粹自由;另一種是有關幹涉度的相對自由,也可說是政治自由。筆者在此僅關注前者。
那麽在有幹涉的社會中,我們又如何走向真正的自由呢?首先,對於自由者,幹涉是沒有用的。當基督背負十字架走向生命終點時,他始終是自由的。而對堅定的行者,幹涉何嚐不是一種契機呢!當幹涉到來,正是行者觀察內在束縛升起最佳時刻。關鍵在我們是否對自由有著始終不渝的追求與不懈努力的堅定。真正的自由無法外求,它僅從內在自然開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