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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浮躁

(2018-12-28 08:03:17) 下一個

理性的浮躁

十七,十八世紀的西方開啟了啟蒙時代,它也被稱為理性時代。從那時起,學術界認為,人類開始擺脫愚昧蒙蔽。而理性被定義為:從認識思維中,人類發現具有依據所掌握的知識和法則,並進行各種活動的意誌和能力。這種理性主義的出現,為科學發展鋪平哲學方法論的奠基。由此,人類文明開啟了兩百多年西方主導的文明潮流。理性同時也作為社會文明標準,即反映人是否富有知識,並能客觀地全麵地看問題,從而避免陷入浮躁,傲慢,偏見,甚至粗暴的狀態。然而,當一種傾向成為潮流,卻在述說,它的相反麵正被抑製著。老子說“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因此,那種被抑製潮流的回歸也是曆史必然。如能認真分析社會現象,被抑製的部分會慢慢浮現出來。按照理性定義,隻要經過邏輯思維的教育,從而掌握知識與法則;那麽,人通常就具備理性基礎而避免偏頗,從而使得社會能處於良性運轉。但是,這理性定義的邏輯衍生卻與曆史事實有非常大的差距。近百年的曆史告訴我們,絕大多數戰爭恰恰發生在那些科學發達的國家之間。即使在今天,戰爭的可能與敵對狀態也明顯凸顯在發達國家之間。如果再分析社會政治生態,人們觀察到左右派觀點的對立越來越尖銳;而且,各種派別之間越來越難以相容。最明顯的例子是以色列總統拉賓的被刺。人們不敢相信,如此團結,教育普及的猶太民族會發生這種事情。現實促使人類的深思。難道左派們不知道右派觀點也有部分道理?難道保守派們不知道自由派理念也有某種社會價值?顯然不是的。信息文明的今天,理是透明的。隻要有意願,理是不難解析清楚的。然而在全球化的今天,社會並沒有形成以“理”來走向文明融合。相反,左右意識形態的極端對立卻促使著人類充滿走向衝突的可能。這樣的社會現實仿佛在啟示人類,幾百年理性潮流中是乎缺少了什麽,盡管它極大地推動科學發展。對此現象的探索,關係到哲學,心理學,政治學,倫理學的各個方麵;進一步說,它關係到人類文明的本質。在這篇文章裏,作者探討理性潮流中被輕視的哲學元素;以及文藝複興以來被忽視的文明內涵。

現代社會定義的理性突出了以“思”為特征的邏輯內涵;並將“理”作為文明本質。而理性強調以邏輯歸納的道理來說服人,進而擺脫低級感性的情緒波動之束縛。笛卡爾的“我思故我在”就像這潮流的宣言。但西方哲學的佼佼者康德對此並不滿足,並引入深層次的認知元素。他認為:我們所有知識都開始於感性,然後進入知性,最後以理性告終。沒有比理性更高的東西了。他進而推斷“人能知道什麽”的哲學命題。即,人僅能知道自然科學讓我們認識到的東西;除此之外自柏拉圖以來的形而上學無解的,不可知的。在這潮流下,以“知”為特征的感性現象被極大地弱化了。然而,今天以嚴謹的科學態度來深入探討,我們不難發現康德的觀點有很多缺陷。在分析這些缺陷前,讓我們做些哲學準備;即定義概念內涵,建立邏輯邊界。為方便,我們先將感性與知性歸結為整體,統稱為覺知,或者感知性;因為感與知是同一事物的兩個方麵。其次,需要確立“知”與“思”的邊界。這裏我們用佛教禪宗修行經驗來做標準,因為西方心理學從沒達到如此深度。這個邊界的最佳點是,語言概念在人的意向流中,最初形成的地方。行者在禪宗修觀實踐中(毘缽舍那/vipassana)中都能夠發現這個點。作者以自身經驗舉例解釋。在禪修寂靜湛然中,一絲饑餓的感知出現。這時覺察到“我餓了”三個字出現在頭腦的意識流中。但關鍵在這三個字出現的時間與動因。當“我”字出現後,“餓”字並沒有馬上跟隨,而是在大約十幾秒後才出現,“了”字也是如此。而且,每個字都被一個微弱的推動而產生。這現象給出了合適的邊界來區分“知”與“思”。我們可以這樣定義:隻要屬於意向推動並產生語言處,即是“思”的開始;而在這之前屬於“知”領域。在作者的例子中,推動“我”字出現的,就是邊界點。有了這些定義,深入探討具有了必要條件。

那麽康德理論之缺陷在何處呢? 一:康德的理性是虛無的。理性如果像康德認為的那樣,高於感知性;那它一定有自己特有的內涵。但實際上,理的運作並不存在什麽特有的內涵。邏輯思維能進行,完全取決於人感知語言結構中的sense上。我們通常稱它為靈感。例如,不在“我”字後麵加個“餓”字,就沒有意義。於是,就有了第二個的推動。離開了這樣的感知靈性,邏輯過程不可能有任何意義。因此,理性的本質就是:為有感知意義而進行的語言概念之排列。感知意義是因,概念排列是果;脫離感性,理性不具有任何內涵。隻是邏輯過程快(或者覺知靈敏度低),人們覺察不到感知的主導作用,從而將其歸於“理”的本性。探討到此,有人會想到,如果將這部分感知靈性也包括在康德的理性中,那一切不就都圓滿了。真得是這樣的嗎?結論顯然是否定的。因為,這部分感知靈性隻是人整體覺知的一小部分;而且是屬於消耗覺知的那部分(局部熱耗覺知靈敏度與空靈性)。為深入探討,以下假定康德理性也包含感知靈性。於是我們看到,二:康德理性產生了邏輯的不自洽。康德理性在理的自圓其說時,會帶來愜意合適的感覺;許多科學家在發現規律時都有這種感覺。那麽當違背理的自圓其說時,應當會產生相反的感覺。但事實恰恰相反。幽默就是違背常理的邏輯遊戲。當它發生時,人反而進入一種更大的愉悅感知。沒有幽默的生活是不可想象的。這就不得不使人深思,那被康德推崇為最高的理性中,少了什麽關鍵東西。作者將這個問題留給讀者。三:康德理性是耗散的,難以持續的。因為思維過程消耗感知靈性,而感知靈性是人整體覺知的一部分。其結果就造成了整體覺知靈敏度降低。。它使得思維無法深入而浮在表麵,同時因消耗感知靈性中產生的熱而感受到躁。這就是浮躁的根源。這種浮躁最終迫使人停止思維,否則會走向瘋狂。因為感知性需要寧靜來恢複。所以理性無法高於感知性,因為沒有感知性,理性根本無法成立。另外,長期浮躁的累積,形成潛意識習性;並對今後的思維產生影響。這種影響通常表現為,下結論輕易武斷,排斥他人觀點;並形成嗔恨的下意識反應。四:依賴邏輯思維的康德理性不可避免地繼承了其缺點;即隻能停留在線性問題上。人無法在頭腦中同時展開多個邏輯過程;隻能一個個進行。邏輯思維的線性(片麵性)及其浮躁的特性,經常是造成傲慢,偏見,甚至粗暴的根源。脫離感知性,並寄希望理性能使得社會走向精神文明,是一種抱薪救火的一廂情願。到此,人們也許明白,為什麽戰爭更多地發生在科學發達的國家之間。為什麽各派別如此互相對立,為什麽唯意識形態至今還那麽盛行了。因為,缺乏感知性,人通常不可能有理的圓融。五:康德的理性有哲學方法論的錯誤。當康德認為自柏拉圖以來的形而上無解的,他掉入自己設置的牢籠。為什麽存在一定要有一個呢?這個求“”的動機是從什麽地方來的。不深入自身內在,不可能有此答案。在深層禪定中,這個求“”的動機根源被揭示。原來,這是線性邏輯分析的慣性作為潛意識在起作用。在線性推理的過程,人類分離現象,尋找動因,觀察流程,得出結果。這個過程總是有解的。但它僅對線性問題有意義,而對非線性複雜體係是沒有意義的。科學到今天,大家知道市場都有一隻看不見的手,我們無法求解。那麽,要求浩瀚的存在有個“”的想法反映出:康德將解決線性問題的邏輯方法,放到了非線性體係上。而推動它的正是潛意識中的浮躁理性。沒有深刻內省的康德是不可能知道這點,以致於犯方法論錯誤。六:康德的理性有認識論的根本缺陷。康德認為感知性屬於低級屬性,並認為即便包括理性;存在是不可知的。在這裏他又犯了認識論的錯誤;甚至違背了理性的原則。科學理性的根基是實踐出真知。能夠將感知性歸結於低級屬性的前提是:對感知性有透徹的探索,才有定性的資格。為讓讀者更清楚,作者舉例說明。前麵提到覺知靈敏度會在過度思維時降低。那麽,有降低就必然會有加強。讓我們作個科學假定,即在長期的寧靜中,覺知靈敏度會得到持續地加強,並最終突破某些物理界限。這樣,無論是肯定還是否定這個假定,都需要人全身心地投入靜心的探索。沒有探索而下結論;就違背了科學原理和理性原則。康德沒有實踐而下結論,顯然是一種“想當然”。所有“想當然”的背後,都是浮躁理性中的自大造成的。對於精神探索者而言,這個假定是成立的。隻不過要驗證它,行者必須走上鳳凰涅磐之路。它需要為求真而放棄人生享樂;為探索而經曆所有苦難。七:康德的理性與文明本質,精神真諦相反。因為文明本質與精神真諦恰恰是以感知性為根本,理性為次。真善美是文明追求的核心,它是以感覺為根本。所有文字記載的真善美不僅僅是間接的,而且會隨著時間的改變而變,相反,感覺的真善美才是愉悅的,真實的。與存在沒有間隔的。如果說,真善美中還有某些語言概念的痕跡,那麽精神就完全脫離理性思維了。這就是為什麽基督講無分別愛。佛陀講不二(沒有語言二元對立感);莊子講,天地有大美而不言。那是一種覺知對存在整體的通透。精神是脫離語言的,並滲透於內在覺知的GRACE。當年,弟子們是因為這GRACE,而義無反顧地跟隨佛陀與基督,而不是因為理。

作者認為哲學發展離不開的理性與感性的中庸。貶低感性使得西方哲學走向偏執,使得他們認為哲學僅是科學的方法論。而對存在真諦一籌莫展。哲學已經死亡的觀點在學術界蔓延。有了以上探討,中華文明的曆史就比較容易看懂。中華民族是重感性的;連我們的語言形態都保留了象形含義。儒家法家是中國人係統講“理”的開始。隻是這個理更多地偏向內在。在運用理的概念時,中國人以感性為基準。不同的是,他們將感知性或者覺知俗稱為“”。因此,從孟子開始,就將理念與內在直覺感知相結合,理性與感性是整體。例如,仁的理念與惻隱直覺感知直接關聯。孟子將這類直覺心性總結為四端。即,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也就是說,理念僅僅是心的端口。而端口的作用是為了交流與共鳴。理念隻是價值的符號,而不是價值本身。儒家理論在宋明趨向完整。形成側重於理性的程朱理學,與側重於感性的陸王心學。而心學又與佛家,道家的內涵相融合;形成儒釋道同源的中華傳統文化。這個共同的源泉就是“”。無數先輩,對“心”進行了剖析與通透;揭示了,與的關係。作者在此用科學的語言解釋幾個簡單例子。例如陸王心學中的致良知”。什麽是良知? 最低層次的良知是:覺知的高度靈敏,並完整地觀照著所有內外現象的狀態;而思維的意識流僅是被觀照的一部分。普通人的覺知在絕大多數時間,被意識流的慣性推動著而不能自拔。大家可以自己做靜心實驗來驗證。用不了幾分鍾,覺知就被意識流俘虜了。長期如此reasoning的慣性,覺知(心)被束縛於局部,並喪失靈敏度,以至於連識別自身謊話的能力都沒有了。所以,中華傳統文化中強調的良知是指,覺知整體性,靈敏性,空靈性,使得感知惡念,羞愧尤生,感知不幸,同情自成,…這是一條走向真誠自然的知行合一,也是人類倫理的根本。這也是為什麽,儒家學說中,將內省修身作為一切的前提。沒有良知,何以為理。王陽明還提出“心外無理”的理念。實際上,作者應當說心境,“心外無理”隻是此心境的端口。此心境是更深的心智層次。其極致就是佛教講的“大圓境智”。前麵講到邏輯思維過程的線性會造成片麵性。那麽什麽才能促成理的圓融呢?正是此心境的覺知整體性,靈敏性,空靈性達成的中庸互動(平衡,對稱,協同)是圓融理的根本。這心境也與前麵提到那個意的本質有關。普通人很難達到這境界,作者在此忽略,退求其次。也就是,人應當根據良知,將文明價值理念進行係統整合,以形成完整的集合。這也是為什麽作者在“雲協調”一文中提倡整體動態的哲學方法之根本原因。我們要在道德下講民主,在責任下講自由,在義務下講權利。哲學是指導人類認識存在的最高原則。如果哲學分割了科學與宗教,分割了局部與整體,那它就沒有生命力。文明最終歸結於人如何看待自己。人的本性真的是惡的嗎?還是我們將理性浮躁中產生的習性當成自己。正確的哲學觀是我們明白這個問題的唯一途徑;它一邊是知識,一邊是精神。

纏綿難負離別緒,鍾鼎猶思柳岸時。

此憾無緣明先後,上林今夕草芳離。

 

作者按:這篇文章幾年前就在心裏形成,一直不想寫。因為感覺不太接地氣。在寫了“雲協調”一文,許多網友希望能看到我在那篇文章中刪去的那部分。作者還是決定不講那部分。隻好以此文來彌補網友的遺憾。因為它至少可以使人思考:哲學,知識,倫理,精神之間的關係。作者寫了19篇心語文章,這篇作為收官之作。作者將那些不期而至湧現在心裏的東西,稱為心語。有些寫成了文章。但是在這篇文章中,為組織零碎的心語,作者還是感受到自己形容的那些浮躁。因為,許多推動思維的是澀的。沒有自然與圓潤。說明自己的內省在退步。作者在此祝大家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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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yfz9465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讀者:
我將第二問題的答案留給讀者。有讀者問我,什麽是第二點的正確答案。因為幽默中,自相矛盾的邏輯遊戲會使得人大笑,而產生巨大的愉悅;這與康德論點(理性是最高價值)衝突。它隱喻著,康德觀點的不合理性。有種說法,認為幽默的愉悅是上帝在嘲笑人類思想時的卓越愚蠢。正確答案就是:整一存在的自由與和諧是與邏輯語言中的對立分裂格格不入。當擺脫這種分裂的困擾,人當然非常愉悅。在理性的思維中,受語言二元對立的局限,人們是無法感受到存在整一的和諧。所以,人類文明最高的層次,永遠不在思維中。那種認為:語言概念所組會的SENSE是文明真諦的看法是非常膚淺的,同時也是自大的。理解是為了更深刻地感受。兩千多年前,人們正因為感受不到基督所說的,又固執於自身有限的知識;所以將基督釘在十字架上了。存在整一的和諧是感覺的,永遠不是思辨的。
yfz9465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讀者:
有讀者認為,浮躁是一種感覺,與理性關係不大。可能很多人都有這樣的誤解。如果能有靜心修行的經驗,是不難發現浮躁的根源是邏輯思維後,產生的認知造成的。也就是說是“識”。佛教中有句話,萬法唯識。進一步說就是:人的行為是由思維判斷的結論造成的。這些都在潛意識中累積,變成習性。使得人在事情發生時,有一種強烈的意向推動自身行為。如中國人看足球,會忍不住發脾氣,而其根源是自身對足球的知識判斷。真正的禪者,對此看得很清楚。所以,浮躁是理性的影子。
yfz9465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林海平兔' 的評論 :
自由的文明在那裏都有,隻是多少的問題。不懂你在說什麽。
林海平兔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yfz9465' 的評論 :

回複 '風清fq' 的評論 : 這裏還有個法律體製與文化之間的平衡問題。將價值都寫進法律,迫使人去接受,是個很無趣的社會,也脫離了自由的文明價值。也就是說,當我們的價值觀,更多地留著文化層次,那麽,文明的程度越高。

當今習禁評不在倒行逆施嗎。。。
yfz9465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風清fq' 的評論 : 謝謝風清。新年快樂。
風清fq 回複 悄悄話 顯一兄,祝你新年快樂!安康幸福!萬事如意!
yfz9465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風清fq' 的評論 : 這裏還有個法律體製與文化之間的平衡問題。將價值都寫進法律,迫使人去接受,是個很無趣的社會,也脫離了自由的文明價值。也就是說,當我們的價值觀,更多地留著文化層次,那麽,文明的程度越高。
yfz9465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風清fq' 的評論 :
問得好。這是文化與體製的關係問題。“在道德下講民主,在責任下講自由,在義務下講權利。” 是指在文明價值觀上,不應當偏執而應當全麵。反推是沒有意義的。
文明價值觀是文化層麵的東西;最終有部分成為製度;因為得到大多數人認可。即使是製度與法律的東西,在具體實行時,還是文化因素在起作用。因此,在感性層次把握文明價值的完整,恰恰是法律製度能否正確地被理解與執行的關鍵。所以對人類文明真正起作用的是對文明價值的感知。它是因,而法律,製度是果。
你的觀點很好。如“建全法製、實行法製該是“雲協調”的一部分”。我更關注建全法製。因為人對文明價值的感知,在這裏起作用。西方的價值觀太偏向個體性。所以難建立有效的雲協調。
風清fq 回複 悄悄話 有一點想與顯一兄商榷。顯一兄認為:“ 我們要在道德下講民主,在責任下講自由,在義務下講權利。” 言下之意:在道德水準尚低下的土地上不必講民主?在缺乏責任感的前提下不該有自由?在不願盡義務的狀況下不可有權利?且看講民主、自由、權力的美國的現狀,所謂的責任感、義務、道德隻有在強烈的法律控製下才貌似存在。最簡單一例是交所得稅,從庶民至富賈,有幾個人心甘情願地按規定交稅?我以為,在很大的群體中,不是人們的良知決定了道德、義務與責任感,而是強有力的法律製度迫使人們不得不按照既定的成文規定來執行這些義務。建全法製、實行法製該是“雲協調”中的一部分吧?
顯一兄周末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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