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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文大律師被香港北九龍裁判法庭以屏蔽加恐嚇的手段,趕回了新西蘭,把安東尼和伊萬驚呆了。一個死因調查聽證,尤其是在家屬對之前官方給出的死因,表示出了明顯的質疑,的情況下,竟然不惜造成家屬代表的缺席。這在法製健全的社會裏,是一件超乎想象的事。
安東尼趕緊和貝爾格萊德取得聯係,找陸軍學院的大伯幫忙,看能不能由南斯拉夫駐華使館出麵,差遣人員,到香港法庭旁聽餘下的庭審聆訊。其實,約瑟夫·庫馬裏奇客死香港一案,早已引起了南斯拉夫政府的關注。前三天的庭審,就已經有南斯拉夫外交官員來到香港,出席旁聽了。該外交官,在凱文大律師因接受《中國郵報》記者采訪而在法庭遭到圍攻時,還湊上前去,與這位家屬律師代表親切打招呼,自我介紹,套近乎。討了個沒趣。(用凱文大律師的話說,那外交官想把他往社會主義陣營裏拉。希望他,以實際行動,把這個資本主義的法庭,搞爛,搞臭!)
另,一份完整的奧克蘭驗屍報告,也於12月17日,重新開庭的當天,送達了約瑟夫·庫馬裏奇死因調查庭。化驗結果,在死者的血液,尿液,乃至肝髒,骨髓中,均沒有檢測到酒精,和糖尿病病變。而在死者的大腦細胞裏,卻不尋常地發現了三聚乙醛。此外,死者胃裏的食物被掏淨,腎上腺被移除,大腦被吸出並注入到胸腔。腦殼疑有損傷,但傷處殼骨也被移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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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開庭後,法庭沒有了家屬代表,(先前那位雷梅迪奧大律師,可能因為沒人付他錢,也不來了。)沒有了對證人證詞的激辯,質疑。但法庭上的情況,仍不是那麽的按部就班。
1)首先12月17日開庭,就有一名印度裔女乘客出庭作證說:她是從孟買起,就與此歐裔青年同機,直到香港。所以她才越來越注意到這個歐裔青年,確認為死者,的存在。在加爾各答等飛機晚點的時候,她注意到他精神沮喪。在曼穀,半夜到,而且要換飛機,所有人都提上行李下飛機,再換乘另一架飛機。這時,她注意到他跟空乘和地勤發生爭執,不肯登機,並欲走出機場,遭到阻止。在從曼穀飛香港途中,她注意到他有叫威士忌,狀似煩惱,但並未騷擾其餘的乘客。等飛機到了香港,下飛機前,她還注意到他俯身掩麵,聽見他口中叫喊,叫媽媽。
引導她作證的檢察官隨便問道:你在香港機場再見到過死者嗎?明顯期待的回答應該是,不,沒有。可那印度女人突如其來,答道:見到了。我看到他被兩名便衣按倒在停機坪。此言一出,驗屍官科菲爾德立即著法警將她帶走,引來法庭內一陣躁動。
2)機場問訊處女職員劉小姐(譯音)作證說,10月30日下午5點45分左右,一歐裔男子,確認為死者,由三四名警察架著胳膊,送到前台。警察還帶來了該男子的隨身行李物品,有提箱,提包,護照,錢包等。男子身上散發出強烈臭味,雙眼通紅,神情恍惚,恐懼,極度疲倦的樣子。等到該辦理登機手續的時候,要交機場稅,才發現,男子剛才順手放在櫃台上的那個錢包, 不知怎地,已經不見了。記得當時,櫃台周邊除了那些個警察,並無其他人。
找不到自己的錢包,該男子見有一名空姐經過,便上前欲抓其手袋,被阻止。辦完登機手續,劉小姐然後將男子引進她的工作室內,著其坐定,並給他衝了一杯咖啡。劉小姐試圖與男子攀談,拿出一些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圖片讓他辨認。該男子認得出新西蘭,但不會說英文。劉小姐安頓好歐裔男子後,便出去吃了餐飯。等她吃完了飯,6點40分左右再回到工作室時,歐裔男子的一部分行李(毛衣,領帶,手提包等)還在,但人卻不見了。附近找了一會兒,後來才得知,那歐裔男子已經在樓下的機場警務站了。
直到次日上班,看到報紙新聞登出男子已死亡的消息後,劉小姐才慌忙將死者之遺物,送交警方。劉小姐證實,死者身上雖有臭味,但非酒氣,他不是酒醉。
3)一名澳大利亞航空(Qantas)地勤人員張先生作證說,10月30日下午6點左右,有問訊處劉小姐領著一名外籍男子,確認為死者,前來辦理登機手續。手續包括要付$10元港幣的機場稅,但男子表示沒錢。此時,恰見一肩背手袋的空姐經過,男子上前,將手搭在其肩上,伸手要錢。此舉引得空姐驚叫,遭到阻止。辦完登機手續後,外籍男子由劉小姐帶入工作室喝咖啡等候。可是,張先生在下班前,發現劉小姐已經找不到該男子,遂幫助劉小姐打電話給警務站,方得知此時該外籍男子已被警務站拘留,受警察看管中。
張先生描述,該外籍男子不通英文,自說自話,渾身奇臭無比。
4)怡和航空地勤人員姚小姐(另一報道稱該證人為邱小姐,均為譯音)作證說,10月30日下午6點左右,當她經過出發大廳時,看到一位外籍男子,確認為死者,站在地勤工作室門口。當她走過男子身邊時,那男子跟了過來,尾隨其後。男子從身上掏出護照和機票,要遞給姚小姐看,遭婉拒。該男子身上有臭味,眼睛很紅。姚小姐試圖用英語與男子交流,但感覺語言不通,不得要領,遂走入工作室。當見到該男子還跟著她,也想進工作室時,姚小姐終於害怕了,尖叫起來。她這一呼叫,周圍的人便上來將男子拉開了。
5)怡和啟德機場民航處職員程先生(譯音)作證說,10月30日下午7點30分,他接到報告說有一名外籍男子在二樓出發廳內遊蕩,並引起不安。程先生去到二樓觀察。當時就眼見一名歐裔男子,確認為死者,正在恒生銀行櫃台前,伸手欲摟抱一名送機女子。女子驚叫脫逃。程先生趕緊上前阻止。問訊中,感覺該男子似乎不懂英文。渾身惡臭,兩眼通紅,跌撞之態如醉酒。程先生示意其跟隨,男子未有不從。然當他們行至地下室旁正在裝修之路段時,那男子忽然俯身拾起一截木方,長11英尺。程先生警覺,觀察男子似有敵意,遂用步話機報警。
6)坐鎮啟德機場的高級警司梁國標(Superintendent)作證說,他是日7點30分左右,接民航處程先生電話後,即帶領兩名警員趕赴地下室。將那名滋事的外籍男子,確認為死者,帶回機場警務站。當時該男子的狀態似乎是醉酒。口噴酒氣,體發惡臭,神情恍惚,不停地喃喃自語。無論跟他用英語,德語,均無法交流。再查看其機票及證件,才知道該男子名叫約瑟夫·庫馬裏奇,南斯拉夫人,即將乘坐澳航QF754航班飛悉尼後往奧克蘭。飛機將於8點半左右開始登機。但觀察約瑟夫,已經是神經失常,病得不輕,處於完全失控的狀態。他搗亂站內警物用品,著力撓傷梁警司的手臂。一兩個人都製不住他,,,
此時,時間已經是8點10分,距離登機時間,僅剩下不到20分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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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來了。小結一下。
約瑟夫被警察送到啟德機場時,證人看到他站都站不穩,警員需要架著他的胳膊,扶著他,靠在櫃台前辦手續。為什麽?好幾個證人都說,看見約瑟夫走路跌跌撞撞,腳下不穩。早在下午,在貨運碼頭時,約瑟夫就忍不住脫鞋光腳,讓證人看他的腳。從那時候起,恐怕他的腳上就有傷了。他是讓證人看他的傷。
那腳傷,是自己崴著腳了?是因為難得出遠門,換了雙新鞋結果新鞋磨腳了,越走越不舒服?還是因為,如奧克蘭驗屍法醫所說,約瑟夫受了腳刑?
如圖:10月30日晚間,約瑟夫·庫馬裏奇在啟德機場被香港警察架著,拖走。
約瑟夫不僅行走不正常,麵容眼色也都不正常,而且身體散發惡臭,為什麽?是醉酒嗎?醉酒的人會發臭嗎?如果是那樣,這滿大街的酒吧,後半夜豈不是會臭氣熏天?沒這麽回事啊。又如果不是醉酒,那會是由什麽原因,引起他的身體發臭呢?
約瑟夫被警察帶回到啟德機場。此時此刻,他最擔心的是什麽?是人家不讓他飛澳大利亞新西蘭。是人家把他原路遣返,送回南斯拉夫。那是他最不願意看到的結果。他緊張,恐懼,為什麽?因為他三番五次落到警察手裏,這個也查他,那個也查他,都知道他的簽證要過期,肯定沒少拿這個問題來威脅他。英語他說不出,寫不出,但多少能聽得懂一些簡單的。比如,每一次當警察用手一指(肢體語言)嘴裏還喊出南斯拉夫的時候,約瑟夫的心裏一定會特別害怕。
約瑟夫知道他自己沒錢,已經再也經不起任何折騰了。所以他當到了機場,急切要落實的,就是自己究竟是要飛哪班飛機?是去悉尼澳大利亞的飛機嗎?所以,他在證人丟下他坐喝咖啡不管,自己卻走掉去吃飯的時候,約瑟夫根本坐不住。為什麽?因為最最最關鍵的東西,登機牌,他始終沒有拿到手。因此也就不能確認自己究竟是要飛那班飛機?去哪個登機口?
證人劉小姐領著約瑟夫去到澳航證人張先生那裏辦理登機手續時,很合情合理地,根據約瑟夫當時的身體情況,不懂語言的情況,出於好心,當他是智力低下的孩子一般,沒把登機牌直接發給他。劉小姐而是打算吃過飯回來後,等到了點兒,直接帶他到登機口登機。所以,約瑟夫才會,隻要看見身穿怡和公司製服的,就上,就迫不及待地求求人家,幫幫忙,幫他搞搞清楚。所以,約瑟夫才會,隻能掏得出護照和機票給人家看,而掏不出登機牌。因為他根本就沒得到登機牌!這正是他的舉動顯得很不顧場合,歇斯底裏,的原因所在。
在澳航證人張先生管他要$10元港幣交機場稅的時候,約瑟夫害怕得不得了。他生怕會因為自己付不起這錢,而不給他辦理登機手續,發登機牌,最終上不了飛機。他所以才會急中生智,找身邊經過的空勤小姐,想問要一些錢。約瑟夫找人幫忙,要錢也好,幫看護照機票也好,屢遭婉拒。為什麽?因為他太臭,已經不成人樣,像個外籍叫化子。
約瑟夫舉步艱難,痛的時候幾乎要倒下。他忍痛堅持,已經逐漸耗盡了精力。他想抱住身邊的任何人,支撐他站立起來。他也知道,很快,就該登機了。這是最後的鬥爭。可惜,當他最終失去平衡時,抱錯了一個女人,一個尖叫的女人。他失足要跌倒在地,沒人看見。而等那女人尖叫起來,所有人就都看見了。
約瑟夫拾木方,當然不是為了要攻擊誰。他也沒有那個能力去跟誰拚命。他而是被信念指使,找根拐杖,堅持住。繼續走下去。
約瑟夫堅持走到這一步,遭受了多麽大的委屈,我們誰能體會?約瑟夫堅持走到這一步,需要忍受多麽大的痛苦,我們誰能知曉?